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杨不管”事件,笔者就发帖提出“还要不要惩戒?”这个问题。从此后,“惩戒”这一个在词典沉睡不知多长时间的词汇被激活,屡屡见诸媒体,引起争议。有人认为“惩戒”只是换了个词儿,与体罚或变相体罚没有本质区别;也有人认为,惩戒是应该有的,但“度”的问题不好掌握。
先谈谈必要性。这里针对的学生,不包括学前和初中及以上学段,仅僅适用小学阶段的“顽童”。“顽童”不是不懂道理,是自制力差,没有自尊心,屡教不改。对于这部分“顽童”靠言教不起作用,没有点紧箍咒,还真的不行。如果不进行有效管理,不仅对学生自身发展不利,而且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有的同学甚至也学着在课堂上顽皮起来了。
小学是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阶段,对“顽童”的管理不可或缺。只要班级授课制存在,就有纪律的问题,没有纪律和秩序的班级学习活动效果会差许多,学生发言得一个一个来吧?不能乱作一团吧?不管哪种教学方式,都需要组织和管理。学生屡屡违反纪律怎么办?很多人会不假思索的说出没有任何风险的标准答案:说服教育。可是,那还叫顽童吗?
在如此严禁体罚学生的大形势下,为什么还有老师用体罚这种形式冒险呢?有的付出了经济、道义、法制、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教育效果也大打折扣,师生关系以及老师与家长的关系恶化,不值得我们思索吗?
背离现实,一刀切的全盘否定惩罚教育是错误的。导致部分学生不服管理,教师不敢管和冒险管(违法啊),家长闹老师闹学校(闹得有理有据)。要改变现状,必须明确适度的惩罚是合理合法合规的,也就是要予以合法化。
“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都是惩罚的变种。那么,它们有没有区别,区别在哪里?笔者认为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结果上,当取得消极的作用,就是体罚或变相体罚;当取得积极的作用,就是惩戒。关键是看学生认同了没有,改了没有,“戒”了没有。大家都知道砒霜是毒药,把人害死就是“毒”,救人一命就是“药”;水是生命得以生存和维系的不可或缺的资源,但有的植物常常被浇死,人过度用水,也会水中毒。关键是“度”的把握。
因为教育教学是面对有感情的人的工作,这里的“度”笔者认为有两层含义,一个是表示物理的“度”(量的多少和轻重的程度),一个是表示情感的“态度”。笔者这里主要讲一下物理的“度”的把握。
先看看惩罚的途径:现实中,主要存在的形式有:训斥、短时罚站、罚写作业、体罚、劳动、告家长……而历史上有一种“戒尺”因为有旧文化,封建性印记被荡涤出去。笔者曾发帖为“戒尺”平反。今天,笔者要继续为“戒尺”这个“黑五类”呐喊,为其平反昭雪。
这里再比较它们的优缺点:训斥---对一部分学生起作用,对一部分学生不起作用,教师的态度比较差;短时罚站---对一部分学生起作用,对一部分学生不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活动;劳动---用劳动作为惩罚的手段,对学生形成正确劳动观念不利;罚写作业---我们提倡改作业,而不能罚作业,那样影响学习兴趣;随意体罚---往往带着恶劣的态度,风险大,容易引发意外伤害,产生纠纷;告家长---有的学生反感,效果差;传统戒尺---态度较儒雅,打手掌或屁股,部位相对固定,一般不会出现意外伤害,但“度”的问题仍是个问题,无度也会伤害身心,但见效快,效果好,一旦允许使用,还是合法化的化身。
不难看出,戒尺是有其优越性的,只是“度”的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即使将来“戒尺”
合法化了,也要规定“戒尺的”适用对象(顽童),适用时段(主要针对课堂纪律,对完不成作业等情况限制使用),秉持少用,慎用,能不用就不用的原则。
这里再谈谈表示情感的“态度”,不管是哪种惩罚,教师总是会带着一定的情感,并被学生感受到,态度也是决定着惩罚的结果是向着积極的方向,还是向着消极的方向发展的关键因素。
总之,教育教学中,惩戒不可或缺,但是,真诚友好的态度和雅致有度的惩罚方式都是至关重要的。道理很简单,只有学生接受,才会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起到“惩戒”的作用,产生“药”的效果。
先谈谈必要性。这里针对的学生,不包括学前和初中及以上学段,仅僅适用小学阶段的“顽童”。“顽童”不是不懂道理,是自制力差,没有自尊心,屡教不改。对于这部分“顽童”靠言教不起作用,没有点紧箍咒,还真的不行。如果不进行有效管理,不仅对学生自身发展不利,而且影响其他同学的学习,有的同学甚至也学着在课堂上顽皮起来了。
小学是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阶段,对“顽童”的管理不可或缺。只要班级授课制存在,就有纪律的问题,没有纪律和秩序的班级学习活动效果会差许多,学生发言得一个一个来吧?不能乱作一团吧?不管哪种教学方式,都需要组织和管理。学生屡屡违反纪律怎么办?很多人会不假思索的说出没有任何风险的标准答案:说服教育。可是,那还叫顽童吗?
在如此严禁体罚学生的大形势下,为什么还有老师用体罚这种形式冒险呢?有的付出了经济、道义、法制、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教育效果也大打折扣,师生关系以及老师与家长的关系恶化,不值得我们思索吗?
背离现实,一刀切的全盘否定惩罚教育是错误的。导致部分学生不服管理,教师不敢管和冒险管(违法啊),家长闹老师闹学校(闹得有理有据)。要改变现状,必须明确适度的惩罚是合理合法合规的,也就是要予以合法化。
“惩戒”与体罚或变相体罚都是惩罚的变种。那么,它们有没有区别,区别在哪里?笔者认为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结果上,当取得消极的作用,就是体罚或变相体罚;当取得积极的作用,就是惩戒。关键是看学生认同了没有,改了没有,“戒”了没有。大家都知道砒霜是毒药,把人害死就是“毒”,救人一命就是“药”;水是生命得以生存和维系的不可或缺的资源,但有的植物常常被浇死,人过度用水,也会水中毒。关键是“度”的把握。
因为教育教学是面对有感情的人的工作,这里的“度”笔者认为有两层含义,一个是表示物理的“度”(量的多少和轻重的程度),一个是表示情感的“态度”。笔者这里主要讲一下物理的“度”的把握。
先看看惩罚的途径:现实中,主要存在的形式有:训斥、短时罚站、罚写作业、体罚、劳动、告家长……而历史上有一种“戒尺”因为有旧文化,封建性印记被荡涤出去。笔者曾发帖为“戒尺”平反。今天,笔者要继续为“戒尺”这个“黑五类”呐喊,为其平反昭雪。
这里再比较它们的优缺点:训斥---对一部分学生起作用,对一部分学生不起作用,教师的态度比较差;短时罚站---对一部分学生起作用,对一部分学生不起作用,甚至起反作用,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活动;劳动---用劳动作为惩罚的手段,对学生形成正确劳动观念不利;罚写作业---我们提倡改作业,而不能罚作业,那样影响学习兴趣;随意体罚---往往带着恶劣的态度,风险大,容易引发意外伤害,产生纠纷;告家长---有的学生反感,效果差;传统戒尺---态度较儒雅,打手掌或屁股,部位相对固定,一般不会出现意外伤害,但“度”的问题仍是个问题,无度也会伤害身心,但见效快,效果好,一旦允许使用,还是合法化的化身。
不难看出,戒尺是有其优越性的,只是“度”的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即使将来“戒尺”
合法化了,也要规定“戒尺的”适用对象(顽童),适用时段(主要针对课堂纪律,对完不成作业等情况限制使用),秉持少用,慎用,能不用就不用的原则。
这里再谈谈表示情感的“态度”,不管是哪种惩罚,教师总是会带着一定的情感,并被学生感受到,态度也是决定着惩罚的结果是向着积極的方向,还是向着消极的方向发展的关键因素。
总之,教育教学中,惩戒不可或缺,但是,真诚友好的态度和雅致有度的惩罚方式都是至关重要的。道理很简单,只有学生接受,才会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起到“惩戒”的作用,产生“药”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