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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2011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有关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规定为广东省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整体状况
(一)学前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全省学前教育办学规模明显扩大,办学结构得到优化,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稳步提高,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举办幼儿园11161所,幼儿园、学前班入园(班)幼儿总数277万人,比2005年增长65%;其中入园241万人,比2005年增加107万人,增长79.8%。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82.6%,比2005年提高15.9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24.1个百分点。
(二)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不足
与此同时,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城乡差距明显,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共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须进一步改革完善;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不配套;幼儿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保教质量不高;部分地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
二、学前教育发展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不足,主导作用有所缺失
近年各级政府虽已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确立其公益性和普惠性,但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切实承担起弥补市场机制不足的职能,以致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体制、财政投入、幼师待遇等根本性、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以集体办园和民办园为主的学前教育,长期采取“以生养园”的市场化模式运作,导致学前教育的优质均等化和公益普惠性难以实现。
(二)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均
1.财政投入不足
学前教育经费占全部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9%才能保证幼儿教育的基本需求,广东省是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其2011年人均GDP为50807.56元,是全国人均GDP(35181.24元)的1.44倍,但廣东省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只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3%左右,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05%,与全国先进省份甚至中等发达省份相比,均存在一定差距。
2.财政投入不均
《教育法》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因此,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的多少。即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与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密切相关。而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又取决于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情况。而广东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和地方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的巨大差距,必然会间接导致以地方政府财政为主的学前教育的发展产生区域间的严重失衡。
(三)对幼师身份和待遇保障不力,队伍不稳定
近年幼师队伍建设已成为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由于幼师从业身份模糊和待遇差,以致幼师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高,直接影響了教育质量的提升。
三、学前教育均等化发展的意见建议
当前社会上对加紧促进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呼声很高。广东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中,应更加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学前教育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切实将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和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政府责任履行到位。
(二)重视学前教育的协调发展
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要提高学前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促进学前教育与实行教育、高等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协调发展。其次,各级财政教育预算中应明确列支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防止学前教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附庸。最后,注重学前教育体系中公办园与民办园、示范园与普通园等不同形式的幼儿园之间的协调发展,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调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实现。
(三)完善机制,切实保障幼师的地位和待遇
1.制定幼师管理制度
完善幼师的入职、培训、晋升、流动、考核等管理。明确幼师的入职资格和学历标准,新招聘的幼师须有教师资格证,并实行幼师注册登记制度。将幼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培训体系,通过财政分层次补助的形式,激励和支持幼师提升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2.制定幼师待遇保障制度
根据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园收费标准、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等,制定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幼师工资待遇标准,制定非普惠性民办园幼师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按照幼师专业技术职称合理确定各层次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结束语
解决好学前教育均等化问题是教育改革的目标所在,也是保障教育起点公平,解决民生诉求的必要举措。缓解“入园难,入园贵” 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政府都应从制度上扶持,政策上优惠、措施上落实。今后各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尝试逐渐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中,保障适龄儿童能够共享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发挥免费教育的“蝴蝶效应”是共享党和政府温暖,保障国民教育延续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应有之义。
2011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有关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规定为广东省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整体状况
(一)学前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全省学前教育办学规模明显扩大,办学结构得到优化,普及程度和保教质量稳步提高,整体实力明显增强。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举办幼儿园11161所,幼儿园、学前班入园(班)幼儿总数277万人,比2005年增长65%;其中入园241万人,比2005年增加107万人,增长79.8%。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82.6%,比2005年提高15.9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24.1个百分点。
(二)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不足
与此同时,我省学前教育发展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城乡差距明显,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共学前教育资源紧缺;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须进一步改革完善;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不配套;幼儿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保教质量不高;部分地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
二、学前教育发展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对学前教育的认识不足,主导作用有所缺失
近年各级政府虽已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确立其公益性和普惠性,但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切实承担起弥补市场机制不足的职能,以致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体制、财政投入、幼师待遇等根本性、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以集体办园和民办园为主的学前教育,长期采取“以生养园”的市场化模式运作,导致学前教育的优质均等化和公益普惠性难以实现。
(二)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均
1.财政投入不足
学前教育经费占全部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9%才能保证幼儿教育的基本需求,广东省是作为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其2011年人均GDP为50807.56元,是全国人均GDP(35181.24元)的1.44倍,但廣东省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只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3%左右,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05%,与全国先进省份甚至中等发达省份相比,均存在一定差距。
2.财政投入不均
《教育法》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因此,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的多少。即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与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密切相关。而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又取决于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情况。而广东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和地方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的巨大差距,必然会间接导致以地方政府财政为主的学前教育的发展产生区域间的严重失衡。
(三)对幼师身份和待遇保障不力,队伍不稳定
近年幼师队伍建设已成为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由于幼师从业身份模糊和待遇差,以致幼师队伍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高,直接影響了教育质量的提升。
三、学前教育均等化发展的意见建议
当前社会上对加紧促进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呼声很高。广东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中,应更加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学前教育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切实将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和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政府责任履行到位。
(二)重视学前教育的协调发展
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要提高学前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促进学前教育与实行教育、高等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协调发展。其次,各级财政教育预算中应明确列支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防止学前教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附庸。最后,注重学前教育体系中公办园与民办园、示范园与普通园等不同形式的幼儿园之间的协调发展,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调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实现。
(三)完善机制,切实保障幼师的地位和待遇
1.制定幼师管理制度
完善幼师的入职、培训、晋升、流动、考核等管理。明确幼师的入职资格和学历标准,新招聘的幼师须有教师资格证,并实行幼师注册登记制度。将幼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培训体系,通过财政分层次补助的形式,激励和支持幼师提升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2.制定幼师待遇保障制度
根据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园收费标准、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等,制定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幼师工资待遇标准,制定非普惠性民办园幼师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按照幼师专业技术职称合理确定各层次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结束语
解决好学前教育均等化问题是教育改革的目标所在,也是保障教育起点公平,解决民生诉求的必要举措。缓解“入园难,入园贵” 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政府都应从制度上扶持,政策上优惠、措施上落实。今后各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尝试逐渐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中,保障适龄儿童能够共享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发挥免费教育的“蝴蝶效应”是共享党和政府温暖,保障国民教育延续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