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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教育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权,同时也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全纳教育理念的提出再次倡导了人人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本文首先对教育权利和全纳教育进行了界定,继而从法学和社会学层面阐述了保障受教育权利的内涵,随后就保障弱势儿童的教育权利问题进行了讨论,最后说明了保障受教育权利对于发展全纳教育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