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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造成他人损害的,并非均由雇主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法律乃是一种衡器,各国的大多数法律制度均兼顾各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在雇主转承责任制度中也是如此.一方面要维护受害人的利益,雇主即使无选任监督的过失仍然要对雇员的侵权行为负责;另一方面,要考虑雇主的利益,只有在雇主与雇员有雇用关系时,才对雇员所从事的与执行职务有关联的过错侵权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