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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加入WTO,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时间的临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呼声越来越高,四家银行分别提出了股份制改造及上市的时间表,同时针对不良贷款率高和人员过多、效率偏低等问题着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有两大目标:
一、从根本上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足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问题之所以变得十分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问题。资本金不足不仅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和偿付能力,还有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提高资本充足率已是摆在国有商业银行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根据央行的统计,截至 2003年9月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大约在5 %左右,要达到8%的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要求,资本金缺口尚达5000亿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充实主要依靠国家,具体做法是国家财政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切块,或选择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如1998年就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以充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这是一种现实的、见效快的做法,但限于国家财力,频繁采用此方法将使财政不堪重负。利用特别国债方式,必须考虑国家举债的适宜度和财政承担能力,不能把这一方案作为解决资本金不足的唯一途径。而且尽管国家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但仍未达到国际上银行业认可的水平。由于资本充足率涉及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与资产两部分,提高资本充足率也就可以通过分子、分母两方面来想办法。在分子方面,可以通过增加未分配的盈利或上市发行股票来达到增资的目的,而这一点,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质量连年下降,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收入很少,且中间业务开展的很不够,难以在短时间内成为大的利润增长点,未分配利润将很难满足扩充资本的需要,短期内国有商业银行根本不可能靠税后利润的自我积累弥补资本缺口;第二种方法是通过发行股票来增资,银行发行上市是一条开辟资本金来源、提高资本充足率极为有效的途径,它一方面可通过增资扩股,获得正常的资本金补充,另一方面可以得到超出股本的溢价收入,增加资本公积金。在实践中, 浦发银行通过募股资金到位使资本充足率达19%便是一个成功的例子,目前我国民间资本大约有12万亿以上,只要其中1/10进人银行业,就将迅速壮大银行实力。
二、建立明晰的金融产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有独资产权模式,名为独资,实际上所有权由谁代表并没有解决,导致产权关系模糊、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从而造成责权利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等等。虽然2000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8月21日15个监事会进驻包括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在内的16个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其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在国有独资产权模式下,国有银行很难真正摆脱来自政府部门的干预,再加上错误的传统观点,即作为债权的国有商业银行和作为债务人的国有企业最终都为国家所有,从而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进而上市,就是要建立与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相适应的金融产权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获得独立的法人产权地位和自主经营地位,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内部权利约束机制,形成对经营机构和人员的产权约束,防止诸如“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的产生。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资本充足率低、信贷质量差、业务创新不足等种种问题,追本溯源,无不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设置不合理、资产主体虚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对商业银行来说,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对银行的控制形式,是一种产权约束制度,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总和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执行机构是以行长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层,监督机构主要是指监事会。三者的分离有利于责权明确、相互制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被认为是国外银行上市的最重要的动因,被认为是银行上市后能否实现成长的最关键的因素。对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只有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实现产权多元化,加强外部监督,才能增加效益,缩小与国外大银行的差距,增强竞争力。
一、从根本上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足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问题之所以变得十分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问题。资本金不足不仅削弱了银行消化贷款损失的能力和偿付能力,还有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提高资本充足率已是摆在国有商业银行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根据央行的统计,截至 2003年9月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大约在5 %左右,要达到8%的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要求,资本金缺口尚达5000亿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充实主要依靠国家,具体做法是国家财政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切块,或选择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如1998年就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以充实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这是一种现实的、见效快的做法,但限于国家财力,频繁采用此方法将使财政不堪重负。利用特别国债方式,必须考虑国家举债的适宜度和财政承担能力,不能把这一方案作为解决资本金不足的唯一途径。而且尽管国家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但仍未达到国际上银行业认可的水平。由于资本充足率涉及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与资产两部分,提高资本充足率也就可以通过分子、分母两方面来想办法。在分子方面,可以通过增加未分配的盈利或上市发行股票来达到增资的目的,而这一点,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质量连年下降,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收入很少,且中间业务开展的很不够,难以在短时间内成为大的利润增长点,未分配利润将很难满足扩充资本的需要,短期内国有商业银行根本不可能靠税后利润的自我积累弥补资本缺口;第二种方法是通过发行股票来增资,银行发行上市是一条开辟资本金来源、提高资本充足率极为有效的途径,它一方面可通过增资扩股,获得正常的资本金补充,另一方面可以得到超出股本的溢价收入,增加资本公积金。在实践中, 浦发银行通过募股资金到位使资本充足率达19%便是一个成功的例子,目前我国民间资本大约有12万亿以上,只要其中1/10进人银行业,就将迅速壮大银行实力。
二、建立明晰的金融产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国有独资产权模式,名为独资,实际上所有权由谁代表并没有解决,导致产权关系模糊、所有权与经营权难以分离,从而造成责权利不明、缺乏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等等。虽然2000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8月21日15个监事会进驻包括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在内的16个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其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在国有独资产权模式下,国有银行很难真正摆脱来自政府部门的干预,再加上错误的传统观点,即作为债权的国有商业银行和作为债务人的国有企业最终都为国家所有,从而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进而上市,就是要建立与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相适应的金融产权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获得独立的法人产权地位和自主经营地位,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内部权利约束机制,形成对经营机构和人员的产权约束,防止诸如“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的产生。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着资本充足率低、信贷质量差、业务创新不足等种种问题,追本溯源,无不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设置不合理、资产主体虚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关。对商业银行来说,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对银行的控制形式,是一种产权约束制度,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总和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执行机构是以行长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层,监督机构主要是指监事会。三者的分离有利于责权明确、相互制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被认为是国外银行上市的最重要的动因,被认为是银行上市后能否实现成长的最关键的因素。对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只有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实现产权多元化,加强外部监督,才能增加效益,缩小与国外大银行的差距,增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