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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21日,福州市政府发布了,通告作出了从6月1日起在福州全面禁售电动自行车等一系列规定.通告正式实施的首日,福州市工商、税务、城管、公安等管理部门为“禁售电动自行车”采取了较为强硬的手段,此举引起了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生产商的强烈不满,媒体作了大量的报道,包括消费者在内,社会予以了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