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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素质教育,促成学校规范办学,激励学校走自主发展、内涵提升之路,实现学校的科学、和谐、持续发展,海曙区全面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
区域情况
海曙区现有小学16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初中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41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8所)。从2006年9月起,我区所有公办义务段学校和公立幼儿园、国有民办幼儿园开展首轮发展性评价,每三年为一轮,2012年9月起开展第三轮发展性评价。每轮发展性评价有制定规划—实施规划—督导评估三个重要环节,每学年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校长年度考核和学校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指标,并作为学校、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主要做法
1.学习培训,提高认识
要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首先要让全体校(园)长们认识、了解、掌握发展性评价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要领、操作流程等,要达到这个程度,学习培训是首要环节。2011年4月,海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海曙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正职领导干部和部分专兼职督学赴华东师范大学进行了为期3天的全封闭脱产培训,培训的内容有“学校发展性评价理论讲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构建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的策略与方法”“学校发展性评价务实操作培训”“先进学校参观考察”等。
2.科学规划,准确定位
学校发展性评价必须以学校发展为目的,而学校间又是千差万别、独具个性的。为了引导学校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三年发展规划,并以规划来统领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对各学校、幼儿园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规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校(幼儿园)发展背景分析(学校概况、发展优势、发展困难等);二是学校(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三是学校(幼儿园)发展目标:三年总目标(含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分学年度具体目标(管理创新目标、教学质量目标、队伍建设目标、办学特色目标、校园文化建设目标等。具体目标描述要求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四是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后勤保障等);五是规划实施的评价及达成标志。
我们引导学校在制定规划过程中要在“四定”(确定起点、设定目标、选定路径、拟定达成标志)上下功夫。
3.督导评估,提供服务
至2013年7月,我区已实行两轮发展性评价工作,并已完成第三轮的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和2012学年度的目标任务的实施。在发展性评价工作中,对各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情况的过程监督指导是督导部门的主要任务,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
评价指标体现多元。我区的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包括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大方面。基础性指标由督导室制定,主要针对学校基本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基本要求等方面,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办学特色选择提出。各校的发展性指标都不尽相同,体现了“一校一标”的多元化特点。
评价方式体现多样。学校规划实施前两年的督导评估,我们采用学校自评、随访督查、专项督查与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学校一般按部门分解目标任务,开展规划的实施和目标达成自评工作。随访督查由责任区督学负责,重点监测学校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由督导室牵头,联合教育局其他责任科室进行。我区近三年开展的专项督查主要有师德师风建设、“减负”工作、师训工作、初中科学实验教学、初中新年级均衡编班等几个方面。
第三年为三年发展规划的终结性督导评估,我们采用学校自评与督查组督评、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由督导室组织协调。学校在开展自评工作时要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程序,要充分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并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社区等多方意见,使自评工作更加真实、客观。学校的自评报告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并经教代会或教工大会审议通过。督评程序一般包括校长简要汇报、评估组观察课堂、察看校园环境、查阅相关资料、师生访谈等。督评组对发展性指标的评价重在学校的现在与过去的纵向比较,凸现学校自主发展成效的价值判断,激励不同条件背景、不同层次学校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使学校获得成功的体验,增强学校发展的内驱力。
评价网络体现多维。我区建立了自主评价、政府评价和社会评价的评价网络。自我评价由学校自主完成,政府评价由督导室牵头完成,社会评价由督导室组织实施,对学校的“办学满意度”进行第三方测评。
督导室牵头的政府评价主要靠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作用。我区把义务段学校划分成4个督学责任区,把幼儿园划分成3个督学责任区,责任区督学有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学科督学组成,共有14名兼职督学、5名特约教育督导员、19名学科督学参加了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
第三方测评内容包括办学行为是否端正、育人环境是否良好、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是否稳定、收费行为是否规范、家校关系是否融洽等。参与测评的对象主要有家长代表、教育议事会成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主要成效
1.构建了学校发展性评价机制
我区建立了三年一轮的学校发展性评价机制,评价范围包括义务段学校和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基础性指标 发展性指标”为基本框架,符合我区学校实际。从规划制定、过程实施到督导评估,各个环节都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发展性评价工作做到了“有序、规范、务实”,促进了学校的健康发展。
2.转变了督导人员的督导理念
通过发展性评价,督导人员建立了学校是发展的主体,督导评估工作要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服务的理念。我们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职能,加强督导评估的过程监控,克服了以往传统督导评估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 3.更新了校长队伍的办学理念
发展性评价的实施,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办学理念和办学行为的转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督导评估的过程成为了培训学校管理人员的过程,促进了学校的规范办学,提高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意识和能力。
4.促进了学校的特色创建
我区坚持深化特色学校创建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相统一、学校管理规范化与个性化相统一、特色育人与学生全面发展相统一,积极思考和探索学校主动发展,培育富有个性特征的特色教育项目,提升创新意识,弘扬办学特色,不断促进学校内涵特色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校一特色,校校有特色”的格局。
存在问题及解决举措
学校自主发展力有待加强。个别学校由于对“家底”没有摸清、“定位”不够准确、“路径”没有摸清,导致发展规划内容空洞,缺乏个性和特色,目标任务的可操作性和检测性不强。
教师的参与度有待提高。个别学校由于在规划制定期间师生、家长、教育议事会成员的参与度不高,导致规划不接“地气”,因此规划的号召力、凝聚力、执行力受到影响。
督导队伍专业化有待加强。发展性评价对督导人员的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专职督学人数少,兼职督学督导时间难以保证、督导专业知识比较欠缺等多方面的影响,对发展性评价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带来一定制约。
为了高质量地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我们要继续加强对发展性评价工作和督学责任区的领导,认真研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寻找对策,不断完善评价的内容、方法,让发展性评价工作促进学校自主内涵发展。主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在督导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加强督学的业务培训,引导督导人员充分尊重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加强督学的督导评估水平,规范督导评价行为,提高督评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度,不断提高督导服务水平。同时,要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督学责任区,明确责任区督学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在特色学校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特色学校创建在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特色发展、学生全面发展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机制,保障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积极引导学校走特色化的内涵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学校特色建设。
在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上下功夫。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教育发展实际,不断完善中小学学校发展性评价体系,创新评价形式、内容和方法,在发展性评价中引导学校培养优势项目,彰显学校特色,促进学校自主多元发展。同时,以教育议事会为基点,建立中小学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完善中小学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
□ 栏目编辑 王宇华
区域情况
海曙区现有小学16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初中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41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8所)。从2006年9月起,我区所有公办义务段学校和公立幼儿园、国有民办幼儿园开展首轮发展性评价,每三年为一轮,2012年9月起开展第三轮发展性评价。每轮发展性评价有制定规划—实施规划—督导评估三个重要环节,每学年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校长年度考核和学校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指标,并作为学校、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主要做法
1.学习培训,提高认识
要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首先要让全体校(园)长们认识、了解、掌握发展性评价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要领、操作流程等,要达到这个程度,学习培训是首要环节。2011年4月,海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海曙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正职领导干部和部分专兼职督学赴华东师范大学进行了为期3天的全封闭脱产培训,培训的内容有“学校发展性评价理论讲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构建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的策略与方法”“学校发展性评价务实操作培训”“先进学校参观考察”等。
2.科学规划,准确定位
学校发展性评价必须以学校发展为目的,而学校间又是千差万别、独具个性的。为了引导学校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三年发展规划,并以规划来统领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对各学校、幼儿园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规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校(幼儿园)发展背景分析(学校概况、发展优势、发展困难等);二是学校(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三是学校(幼儿园)发展目标:三年总目标(含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分学年度具体目标(管理创新目标、教学质量目标、队伍建设目标、办学特色目标、校园文化建设目标等。具体目标描述要求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四是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后勤保障等);五是规划实施的评价及达成标志。
我们引导学校在制定规划过程中要在“四定”(确定起点、设定目标、选定路径、拟定达成标志)上下功夫。
3.督导评估,提供服务
至2013年7月,我区已实行两轮发展性评价工作,并已完成第三轮的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和2012学年度的目标任务的实施。在发展性评价工作中,对各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情况的过程监督指导是督导部门的主要任务,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
评价指标体现多元。我区的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包括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大方面。基础性指标由督导室制定,主要针对学校基本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基本要求等方面,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办学特色选择提出。各校的发展性指标都不尽相同,体现了“一校一标”的多元化特点。
评价方式体现多样。学校规划实施前两年的督导评估,我们采用学校自评、随访督查、专项督查与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学校一般按部门分解目标任务,开展规划的实施和目标达成自评工作。随访督查由责任区督学负责,重点监测学校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由督导室牵头,联合教育局其他责任科室进行。我区近三年开展的专项督查主要有师德师风建设、“减负”工作、师训工作、初中科学实验教学、初中新年级均衡编班等几个方面。
第三年为三年发展规划的终结性督导评估,我们采用学校自评与督查组督评、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由督导室组织协调。学校在开展自评工作时要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程序,要充分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并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社区等多方意见,使自评工作更加真实、客观。学校的自评报告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并经教代会或教工大会审议通过。督评程序一般包括校长简要汇报、评估组观察课堂、察看校园环境、查阅相关资料、师生访谈等。督评组对发展性指标的评价重在学校的现在与过去的纵向比较,凸现学校自主发展成效的价值判断,激励不同条件背景、不同层次学校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使学校获得成功的体验,增强学校发展的内驱力。
评价网络体现多维。我区建立了自主评价、政府评价和社会评价的评价网络。自我评价由学校自主完成,政府评价由督导室牵头完成,社会评价由督导室组织实施,对学校的“办学满意度”进行第三方测评。
督导室牵头的政府评价主要靠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作用。我区把义务段学校划分成4个督学责任区,把幼儿园划分成3个督学责任区,责任区督学有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学科督学组成,共有14名兼职督学、5名特约教育督导员、19名学科督学参加了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
第三方测评内容包括办学行为是否端正、育人环境是否良好、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是否稳定、收费行为是否规范、家校关系是否融洽等。参与测评的对象主要有家长代表、教育议事会成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主要成效
1.构建了学校发展性评价机制
我区建立了三年一轮的学校发展性评价机制,评价范围包括义务段学校和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基础性指标 发展性指标”为基本框架,符合我区学校实际。从规划制定、过程实施到督导评估,各个环节都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发展性评价工作做到了“有序、规范、务实”,促进了学校的健康发展。
2.转变了督导人员的督导理念
通过发展性评价,督导人员建立了学校是发展的主体,督导评估工作要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服务的理念。我们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职能,加强督导评估的过程监控,克服了以往传统督导评估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 3.更新了校长队伍的办学理念
发展性评价的实施,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办学理念和办学行为的转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督导评估的过程成为了培训学校管理人员的过程,促进了学校的规范办学,提高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意识和能力。
4.促进了学校的特色创建
我区坚持深化特色学校创建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相统一、学校管理规范化与个性化相统一、特色育人与学生全面发展相统一,积极思考和探索学校主动发展,培育富有个性特征的特色教育项目,提升创新意识,弘扬办学特色,不断促进学校内涵特色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校一特色,校校有特色”的格局。
存在问题及解决举措
学校自主发展力有待加强。个别学校由于对“家底”没有摸清、“定位”不够准确、“路径”没有摸清,导致发展规划内容空洞,缺乏个性和特色,目标任务的可操作性和检测性不强。
教师的参与度有待提高。个别学校由于在规划制定期间师生、家长、教育议事会成员的参与度不高,导致规划不接“地气”,因此规划的号召力、凝聚力、执行力受到影响。
督导队伍专业化有待加强。发展性评价对督导人员的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专职督学人数少,兼职督学督导时间难以保证、督导专业知识比较欠缺等多方面的影响,对发展性评价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带来一定制约。
为了高质量地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我们要继续加强对发展性评价工作和督学责任区的领导,认真研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寻找对策,不断完善评价的内容、方法,让发展性评价工作促进学校自主内涵发展。主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在督导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加强督学的业务培训,引导督导人员充分尊重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加强督学的督导评估水平,规范督导评价行为,提高督评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度,不断提高督导服务水平。同时,要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督学责任区,明确责任区督学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在特色学校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特色学校创建在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特色发展、学生全面发展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机制,保障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积极引导学校走特色化的内涵发展之路,大力推进学校特色建设。
在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上下功夫。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教育发展实际,不断完善中小学学校发展性评价体系,创新评价形式、内容和方法,在发展性评价中引导学校培养优势项目,彰显学校特色,促进学校自主多元发展。同时,以教育议事会为基点,建立中小学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完善中小学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进程。
□ 栏目编辑 王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