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高送转”正在成为很多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但是人们应该意识到,“高转送”也是藏在年报中的双刃剑。
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许多上市公司都推出了不分配方案,在这种情况下,“高送转”就更显珍贵了。上市公司“高送转”题材也就更加受到追捧,一些上市公司股票仅仅只是因为有着“高送转”的传闻,股价就遭到市场的爆炒。市场对上市公司“高送转”方案的欢迎是不容置疑的。不过,投资者也应该看到,“高送转”其实是一把双刃剑。“高送转”在短线激发市场炒作热情的同时,也给市场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首先,市场对“高送转”题材的炒作,本身就是一种投机行为,其炒作实际上就是“过把瘾就死”。只要介入的机构能够从炒作中赚钱,不会管股票是否具有投资价值。这种投机炒作之风,明显违背理性投资原则,也是中国股市不成熟的表现。实际上在国外成熟的股市里,投资者更愿意拿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所以,“高送转”给中国股市埋下的是投机的种子。
其次,“高送转”除了满足市场投机炒作的愿望之外,实际上并没有给予投资者回报。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真实回报是现金分红,送股与转增股本都只不过是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行为。尤其是转增股本,更是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没有任何关系。上市公司用转增股本方案来代替利润分配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忽悠,是上市公司逃避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
其三,“高送转”甚至有可能为公司的发展埋下隐患。股本扩张是做大上市公司的需要,比如苏宁电器自2004年上市以来,股本几乎是年年扩张,这种股本的扩张成就了苏宁电器的发展壮大。但问题是,“高送转”在扩大公司股本的同时,也稀释了每股权益。如推出10股转增12股的西飞国际,2008年每股收益为0.3587元,但转增股本后每股收益摊薄为0.163元。如果公司在成长性方面无法保证的话,那么,公司很容易陷入财务不良状态,甚至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在这方面包括四川长虹在内的不少上市公司都为此付出了代价。
不仅如此,“高送转”题材对于广大的投资者来说更是一个陷阱,而不是馅饼。“高送转”题材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实际上,它不过是上市公司施展的“美人计”而已,甚至是一条条的“美女蛇”,让投资者倒在温柔的梦乡里。
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很多都是配合二级市场的炒作。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其股票在二级市场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高送转”方案出台前,股票已经有了很大的涨幅。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配合庄家或机构的炒作与出货服务的。某些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在方案出台前股价大涨,方案出台后却放量下跌,即是最好的证明,还有的机构利用送转股本后的“假填权”来出货。
“高送转”也是为限售股的出逃服务,或者是为参与公司再融资的机构投资者顺利出局服务的。如西飞国际,该公司于2008年2月22日曾以每股25.18元的价格向9家机构定向增发1.295亿股,随后的股价下跌使参与者全部套牢。今年2月26日这批定向增发的股票解禁,然后在3月3日该公司出台的2008年年报中推出了史无前例的每10股转增12股的转增股本方案,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由于市场对“高送转”的炒作往往都是“炒预期”,这就不排除一些传闻中的“高送转”公司,最后却没有推出实际操作方案。而一旦题材落空,那些盲目追入的投资者就要承担较大的短线风险。如紫光古汉、美利纸业、恒源煤电这三家公司,市场曾传闻有高送转题材,但在3月10日推出的年报中,这三家上市公司均没有推出相关方案。其中的美利纸业,短线跌幅超过20%,让投资者付出了较大的代价。
基于上市公司“高送转”题材这种“双刃剑”的性质,规范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很有必要。一是要规定上市公司的业绩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时,不得实施股本转增行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本转增后,公司摊薄的业绩也不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以确保上市公司业绩不被送转股行为所拖垮。二是对于市场上有“高送转”传闻的上市公司,应及时发布公告,或予以证实或澄清,避免带给投资者不必要的投资风险。三是要求推出“高转增”方案的公司,应同时披露公司限售股的解禁情况及近年度公司再融资情况或再融资计划,以便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定。
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许多上市公司都推出了不分配方案,在这种情况下,“高送转”就更显珍贵了。上市公司“高送转”题材也就更加受到追捧,一些上市公司股票仅仅只是因为有着“高送转”的传闻,股价就遭到市场的爆炒。市场对上市公司“高送转”方案的欢迎是不容置疑的。不过,投资者也应该看到,“高送转”其实是一把双刃剑。“高送转”在短线激发市场炒作热情的同时,也给市场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首先,市场对“高送转”题材的炒作,本身就是一种投机行为,其炒作实际上就是“过把瘾就死”。只要介入的机构能够从炒作中赚钱,不会管股票是否具有投资价值。这种投机炒作之风,明显违背理性投资原则,也是中国股市不成熟的表现。实际上在国外成熟的股市里,投资者更愿意拿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所以,“高送转”给中国股市埋下的是投机的种子。
其次,“高送转”除了满足市场投机炒作的愿望之外,实际上并没有给予投资者回报。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真实回报是现金分红,送股与转增股本都只不过是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行为。尤其是转增股本,更是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没有任何关系。上市公司用转增股本方案来代替利润分配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忽悠,是上市公司逃避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
其三,“高送转”甚至有可能为公司的发展埋下隐患。股本扩张是做大上市公司的需要,比如苏宁电器自2004年上市以来,股本几乎是年年扩张,这种股本的扩张成就了苏宁电器的发展壮大。但问题是,“高送转”在扩大公司股本的同时,也稀释了每股权益。如推出10股转增12股的西飞国际,2008年每股收益为0.3587元,但转增股本后每股收益摊薄为0.163元。如果公司在成长性方面无法保证的话,那么,公司很容易陷入财务不良状态,甚至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在这方面包括四川长虹在内的不少上市公司都为此付出了代价。
不仅如此,“高送转”题材对于广大的投资者来说更是一个陷阱,而不是馅饼。“高送转”题材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实际上,它不过是上市公司施展的“美人计”而已,甚至是一条条的“美女蛇”,让投资者倒在温柔的梦乡里。
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很多都是配合二级市场的炒作。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其股票在二级市场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在“高送转”方案出台前,股票已经有了很大的涨幅。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配合庄家或机构的炒作与出货服务的。某些推出“高送转”方案的公司,在方案出台前股价大涨,方案出台后却放量下跌,即是最好的证明,还有的机构利用送转股本后的“假填权”来出货。
“高送转”也是为限售股的出逃服务,或者是为参与公司再融资的机构投资者顺利出局服务的。如西飞国际,该公司于2008年2月22日曾以每股25.18元的价格向9家机构定向增发1.295亿股,随后的股价下跌使参与者全部套牢。今年2月26日这批定向增发的股票解禁,然后在3月3日该公司出台的2008年年报中推出了史无前例的每10股转增12股的转增股本方案,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由于市场对“高送转”的炒作往往都是“炒预期”,这就不排除一些传闻中的“高送转”公司,最后却没有推出实际操作方案。而一旦题材落空,那些盲目追入的投资者就要承担较大的短线风险。如紫光古汉、美利纸业、恒源煤电这三家公司,市场曾传闻有高送转题材,但在3月10日推出的年报中,这三家上市公司均没有推出相关方案。其中的美利纸业,短线跌幅超过20%,让投资者付出了较大的代价。
基于上市公司“高送转”题材这种“双刃剑”的性质,规范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很有必要。一是要规定上市公司的业绩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时,不得实施股本转增行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本转增后,公司摊薄的业绩也不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以确保上市公司业绩不被送转股行为所拖垮。二是对于市场上有“高送转”传闻的上市公司,应及时发布公告,或予以证实或澄清,避免带给投资者不必要的投资风险。三是要求推出“高转增”方案的公司,应同时披露公司限售股的解禁情况及近年度公司再融资情况或再融资计划,以便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