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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全工作是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及各项指标顺利实现的前提,安全工作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安全工作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到方方面面,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重而致远。本文立足电力行业,分析了电力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并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人员)的角度去考虑,如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引言
2018年,全国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0起、死亡41人、重伤3人。2019年,全国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4起、死亡51人、重伤3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说明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我们去研究和解决。
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企业安全管理分两个体系,一是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二是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大部分企业均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部门),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但有些企业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足
部分企业安全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且一岗多职,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安全人员经常变更,未接受过安全培训,缺乏专业的安全知识,不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安全人员从事工作的时间不长,不熟悉生产系统和工作流程,缺乏现场监督管理能力,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需求。
2、岗位职责不清
部分企业领导对安全的认识停留在原始阶段,未区分清楚安全监督与安全管理的区别,认为安全管理都是安全部门的事情,企业发生事故不按职责追究责任,主要追究安全部门的责任。有些安全人员监管不力,主要体现在安全监督检查走形式、不负责任、好人思想严重,未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3、安全投入不足
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仅仅停留在职业健康体检、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劳保用品配置等方面,缺少足够的安全经费,培养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吸取信息化技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
4、安全人员待遇低
安全人员不能直接创造企业的生产价值,所以安全的效益很难通过数字体现。在安全意识不高的企业,安全人员的收入比同岗位人员低,但却承担本不属于或不匹配的责任与重担,使优秀的人员不愿意继续从事安全工作,造成安全人员流失严重。
5、形式主义
部分企业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在文件上,造成安全部门埋头做文件,文件做得再漂亮,现场没有变化,对预防事故没有任何好处。企业的实际管理与文件是两码事,这种状况与安全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形式主义是自欺欺人,不按科学规律办事受到事故惩罚只是时间问题。
三、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企业应建立系统性的安全管理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投入、剔除形式主义、实现安全人员的价值,才能降低企业运营的风险。
下面将从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说明安全人员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明确安全人员职责
安全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明确安全人员有7项法定职责。
1)安全生产法7项职责中有3项是“组织或参与”,安全人员主要是利用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组织或参与主要负责人布置的相关工作,将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最后的责任落实还是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法7项职责中有2项是“督促落实”,职责与主要负责人的“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关,其职责的要点是督促第一负责人落实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3)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这项规定从日常管理的角度规定了安全人员的职责,安全人员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随时关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这项规定明确了安全人员最主要的职责,企业“三违现象”屡见不鲜,安全人员应对这些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2、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和长期以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一脉相承的。谁负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谁就应当是管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因为安全人员不管生产,所以不存在负责生产活动中安全管理的实际责任或主要责任,而是监督责任,安全人员理应是一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者,职责应是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企业所有岗位人员尽职履责、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企业的长治久安。
3、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包含了安全人员管理的所有需求,还可以作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很好的抓手,细化分解到各岗位,认真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以下3方面好处: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企业从制度、规章、标准、操作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范,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最终达到强化源头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从主要负责人开始逐一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强调企业工作的标准化,强调真正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从而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把企业的“人、机、环境”的每个要素都作了规范,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都有明确的制度约束,企业的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从而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
企业兴衰的第一责任人,永远是企业最高层的管理者。安全工作一定程度上就是“一把手”工程,只有企业“一把手”真正重视安全、懂得安全,身先士卒抓安全,安全工作才能够在企业上下得到广泛的认可,企业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各岗位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企业应有底线和红线思维,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妥善应对。企业应努力完善提升各种能力,并形成长效机制,各级人员既要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上下功夫,又要敢于担当,积极应对处置好每一次风险挑战,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实做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12月1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年12月9日
[3]GB/T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產标准化基本规范 2016年12月13日
关键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引言
2018年,全国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0起、死亡41人、重伤3人。2019年,全国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4起、死亡51人、重伤3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说明企业安全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急需我们去研究和解决。
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企业安全管理分两个体系,一是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二是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大部分企业均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部门),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但有些企业仍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足
部分企业安全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且一岗多职,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安全人员经常变更,未接受过安全培训,缺乏专业的安全知识,不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安全人员从事工作的时间不长,不熟悉生产系统和工作流程,缺乏现场监督管理能力,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需求。
2、岗位职责不清
部分企业领导对安全的认识停留在原始阶段,未区分清楚安全监督与安全管理的区别,认为安全管理都是安全部门的事情,企业发生事故不按职责追究责任,主要追究安全部门的责任。有些安全人员监管不力,主要体现在安全监督检查走形式、不负责任、好人思想严重,未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3、安全投入不足
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仅仅停留在职业健康体检、企业内部安全培训、劳保用品配置等方面,缺少足够的安全经费,培养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吸取信息化技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
4、安全人员待遇低
安全人员不能直接创造企业的生产价值,所以安全的效益很难通过数字体现。在安全意识不高的企业,安全人员的收入比同岗位人员低,但却承担本不属于或不匹配的责任与重担,使优秀的人员不愿意继续从事安全工作,造成安全人员流失严重。
5、形式主义
部分企业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在文件上,造成安全部门埋头做文件,文件做得再漂亮,现场没有变化,对预防事故没有任何好处。企业的实际管理与文件是两码事,这种状况与安全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形式主义是自欺欺人,不按科学规律办事受到事故惩罚只是时间问题。
三、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企业应建立系统性的安全管理机制,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投入、剔除形式主义、实现安全人员的价值,才能降低企业运营的风险。
下面将从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说明安全人员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明确安全人员职责
安全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明确安全人员有7项法定职责。
1)安全生产法7项职责中有3项是“组织或参与”,安全人员主要是利用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组织或参与主要负责人布置的相关工作,将工作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最后的责任落实还是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法7项职责中有2项是“督促落实”,职责与主要负责人的“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关,其职责的要点是督促第一负责人落实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3)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这项规定从日常管理的角度规定了安全人员的职责,安全人员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随时关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4)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这项规定明确了安全人员最主要的职责,企业“三违现象”屡见不鲜,安全人员应对这些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2、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必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这和长期以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一脉相承的。谁负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谁就应当是管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因为安全人员不管生产,所以不存在负责生产活动中安全管理的实际责任或主要责任,而是监督责任,安全人员理应是一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者,职责应是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企业所有岗位人员尽职履责、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企业的长治久安。
3、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包含了安全人员管理的所有需求,还可以作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很好的抓手,细化分解到各岗位,认真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以下3方面好处: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企业从制度、规章、标准、操作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范,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标准化,提高企业的安全素质,最终达到强化源头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从主要负责人开始逐一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强调企业工作的标准化,强调真正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从而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把企业的“人、机、环境”的每个要素都作了规范,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都有明确的制度约束,企业的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从而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
企业兴衰的第一责任人,永远是企业最高层的管理者。安全工作一定程度上就是“一把手”工程,只有企业“一把手”真正重视安全、懂得安全,身先士卒抓安全,安全工作才能够在企业上下得到广泛的认可,企业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各岗位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企业应有底线和红线思维,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妥善应对。企业应努力完善提升各种能力,并形成长效机制,各级人员既要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上下功夫,又要敢于担当,积极应对处置好每一次风险挑战,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实做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12月1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年12月9日
[3]GB/T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產标准化基本规范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