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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流氓罪经历混沌和分野,至今没能摆脱"口袋罪"的评价,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充分平衡保护人权与惩治犯罪二者关系更具现实必要性。针对转型期内若干新型案件出现导致的有关法律适用上的困惑,寻衅滋事罪由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一个普通的罪名重回大众讨论视野,引发一定争议,故而应当从微观和宏观不同侧面讨论定罪量刑事由并厘清罪名发展脉络,真正实现法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