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济南市监察局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人民政府纠风办文件济监发[2006]4号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监察局、教育局、纠风办,市属、直属学校: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济南市教育乱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