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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局销售处处长、“才子”韩峰,因所写的日记被人传上网,而成了网络知名人物,他也因“日记门”进了监牢。2010年12月,广西南宁市中级法院认定韩峰受贿101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有文才口才有能力,“韩峰是个好干部”
韩峰1957年出生于广西北海市,虽然少年时代读书少,但他从小喜欢舞文弄墨,练就了一手好文章。上山下乡回城后,他抓紧时间复习,并考上了广西衣学院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后分配到钦州地区食品公司工作。尽管所学的和所从事的工作跟文字不沾边,但他文才难掩,而且名声也越传越广,以致当时的钦州地区的一些相关领导都有耳闻,他也因此走上仕途,被调去钦州地区行署,当了一名行署副专员的秘书。
1989年底,行署副专员调往广西烟草局任职,韩峰也跟着领导去了广西烟草局,继续担任老领导的秘书。由此可以看出,他是很得老领导喜欢的。几年后,他升为办公室副主任,然而随着老领导退休,他的仕途变坎坷,之后辗转任南宁烟草公司办公室主任兼秘书科长、崇左县烟草局局长、贵港市烟草公司副经理,1998年9月,他终于时来运转,被调往钦州烟草局任局长、经理。
别看韩峰长得瘦削,还戴副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似乎是内向的人,但他不但有文才,同样也有口才,还善于交际,“会做人”,“没有架子”,走到哪都受欢迎。具有如此的人格魅力,使他工作起来常常是顺风顺水。
2002年底,广西柳州地区撤销,在来宾县设立地级来宾市。次年2月,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成立,有能力的韩峰被安排当“拓荒牛”,出任第一任局长。
来宾市成立之初的2002年底,全市烟草系统的税利不过800多万元,市烟草局甚至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楼。韩峰上任后,加强管理,大力促销,到2008年,税利达到8950万元,六年增长十倍。他在日记中曾这样写道:“……2007年过去了,这一年我的工作更顺手了,企业规范,中层干部努力而理解我的工作意图,我在员工中的威信高,今年更是全面完成任务,个人收入又高达20万元,明年更好做。”
突出的成绩,让韩峰有了升职的资本,他希望能回厅里任副厅级领导干部,然而2009年1月广西烟草局人事调整中,却安排韩峰任局法规处处长,当年11月转任销售处处长。这一度让韩峰心灰意冷,他在日记中写道:“到区局干个闲职到内退最好。”
“好干部”日记被传网上,紧急索贿15万请人删贴
在同僚和同事的心目中,韩峰是个有能力、办事公平的好干部,不料,他的日记被曝光,暴露出了他不为人知的肮脏一面。
2010年春节前夕,一篇名为《广西这个局长日记啥都写》的帖子在网上出现,2月13日,有朋友告知了韩峰。韩峰上网看了日记后,坐不住了,因为日记里不仅记录了他很多灰色的生活,还有他受贿的事,必须想办法删除它!
他马上联系从事传媒工作的朋友顾某,两人在一家咖啡厅见面了,韩峰拿出电脑笔记本,打开一份日记文档给顾某看,说他的日记被人篡改后发到网上了,要顾某想办法帮他把帖子删掉。顾某看到日记里有些描写色情的内容,便说:“根据法律规定,互联网是不允许发布色情内容的,可以根据这条要求网站删帖子。”韩峰说:“你想办法帮我搞定吧,如果对方要钱我来付,20万够不够。”
顾某于是寻找有这个帖子的网站,一一打电话过去,与网站管理员交涉。经过不断交涉,有一些网站陆续删除了帖子。
与此同时,韩峰也在筹“删帖费”。2月14日,他打电话给与他关系很好的包工头陈某,“陈老板,我遇到麻烦了,你能不能拿15万元给我救急?”陈某几年来在韩峰的关照下,承揽了烟草系统不少工程,现在“老大”要钱,哪能不给,16日下午,韩峰找上门时,他爽快地奉上15万元。
当天晚上,韩峰请顾某吃饭,把20万元交给了他。顾某打算春节过后,找专门的公关公司,把网上的所有相关帖子清理干净。
这个帖子传上网时,正值春节,上网的人骤减,一时没有引起多少人关注。春节过后,帖子开始在网上铺天盖地,“局长日记门”变成了社会事件。顾某感到找公关公司也无济于事了,只得作罢。
帖子在广西烟草系统也引起了强烈震撼。2月22日,广西烟草专卖局考虑到处于漩涡中的韩峰已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让韩峰停职检查。韩峰见事情瞒不住了,只得站出来表态,他向警方报案,称日记的部分内容被人恶意篡改,要求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
帖子展现出来的韩峰日记,时间跨度主要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共计145篇。当然,这在韩峰长达十多年的从政生涯中,只是很短暂的一段,反映的内容也仅为冰山一角,能看出韩峰涉嫌受贿犯罪的只有20多万元,以致于许多网民认为韩峰的所作所为不算什么。连青年作家韩寒在自己的博客中也撰文调侃道:“韩峰是个好干部”,说韩峰在现有的国情下,绝对是一个标准线以上的好干部,这样的干部属于自娱自乐容易满足型,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是最小的。
然而,事态的发展一步步超出了网友的预想。
日记泄露舍不得销毁。制成光盘收藏在床头柜
韩峰日记上网后,不只是普通网民看到了,纪委、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中也有人看到了。2010年3月1日,纪检部门决定对韩峰立案调查。
面对纪检工作人员的调查,韩峰承认了网上的日记是他本人所写,但只交待收受了陈某、王某、高某贿赂款27万元。
鉴于韩峰涉嫌职务犯罪,3月9日,南宁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韩峰担任钦州市、来宾市烟草局长期间,先后建了两栋办公大楼,总造价2800多万元,承建方均为同一个包工头陈某。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潜规则,基本上是按照3%~5%的比例来给领导回扣的,如果按3%计,回扣款总数起码有60多万元,而且,来宾的工程他已交待给了20万元,钦州的工程应该也会给,由此办案人员断定,韩峰没有完全交待清楚自已涉案的问题,他的受贿数额肯定不止20多万元。
检察机关迅速控制行贿人陈某,进行调查核实。然而,此前韩峰已与陈某订了攻守同盟,刚开始陈某只对办案人员交待了网上日记中披露出来的20万元。如何找到深挖的线索和物证?
韩峰有多年写日记的习惯,虽然网上暴露了一部分,但应该还有更多没有传上网的日记,其中会不会有相关记载?寻找旧日记成了该案一个主攻方向。
“你的日记本呢?”办案人员讯问韩峰。
“已经销毁了。”韩峰说,其实他的日记在2009年初曾泄露过,此后他再也没写,以前的日记全都销毁了。
办案人员对韩峰的话不会完全相信,他们认为,韩峰迷恋文字,坚持写日记多年,日记成了他的作品,也成了 他具有纪念意义的珍品,怎么会舍得销毁掉,一定藏起来了。在对韩峰家进行搜查过程中,办案人员从其床头柜找到了一张光碟,放进电脑打开一看:竟是日记!
韩峰果然合不得销毁他心爱的宝贝。光碟里保留了他从1997年至2004年的日记,其中正好有他在任钦州市烟草局长期间,收受包工头陈某以及服装供应商、下属等人贿赂的记录。
事已至此,韩峰不得不交待了他一共收受他人69万余元贿赂及一套房子的事实。2010年3月13日,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对韩峰予以逮捕。
“好干部”掉进潜规则,一路当官一路收好处费
在韩峰收取的百万元钱财贿赂中,包工头陈某给的好处费占了大头。
1999年底,陈某承建了钦州烟草公司的一栋商住楼工程。干承包多年的陈某知道,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要想工程顺利做下去,求有关领导的日子还长着呢。2000年春节前夕,陈某以拜年之名,去韩峰的宿合探访,临走时,他放下了一个2万元的红包,“感谢韩局长关照。”韩局长客气一下后,笑纳了。
陈某与韩峰的关系日益密切起来,逢年过节,陈某自是少不了给韩峰送红包。2002年初,钦州市烟草公司综合楼装修,陈某希望得到该工程,隔三岔五就约韩峰出来玩。一天,韩峰说起想在南宁买套房子,陈某当即表示,“好啊,到时我陪你一起去看房子。”毕竟陈某是建房子的,懂得看房子的布局和质量,几天后,韩峰夫妇便邀上陈某,一起去“澳洲丽园”看房子,但没有看到合适的。陈某提议说:“我在东方花园刚买了套房子,布局蛮好,韩局去看看参考一下?”
三人一起去了东方花园,里外一看,韩峰顿时喜欢上了这套房子。“要不,这套房子就让给你住吧。”陈某大方地说,韩峰同意了,当然他不用付款,陈某已基本上交完了房款319807元,他只是后来叫妻子去补交了剩下的零头536元。
不久,陈某在招标时中标了。
此后陈某如影随形般紧跟着韩峰,不断获得工程。2003年,韩峰调任来宾市后,陈某的业务也跟到了来宾市。2000年以来,陈某共送给韩峰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66万余元。
作为一局之长,韩峰的权力当然不只限于工程建设这一方面。江苏某服装公司的业务员赵某,也是对韩某如影随形的一名商人,他在韩峰关照下,不断得到为钦州、来宾烟草部门制作工作服的业务,2002年以来,先后6次送给韩峰好处费共7万元。2007年,深圳某管理咨询公司得到了来宾市烟草局绩效管理咨询项目,公司老板王某也送给韩峰好处费5万元……
在法庭上,韩峰承认自己收受他人钱财是事实,但又认为属于严重违纪,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应该以受贿罪追究他的责任。法官问韩峰:“如果你不担任局长,包工头们会送钱给你吗?”韩峰回答说:“应该不会。不当局长也不会认识他们。”法官又问:“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应该收这些钱?”韩峰回答:“不该收”。
这就是“好干部”韩峰的价值观。一个价值观扭曲的干部,会是一个好干部吗?
(责编:夏轩)
有文才口才有能力,“韩峰是个好干部”
韩峰1957年出生于广西北海市,虽然少年时代读书少,但他从小喜欢舞文弄墨,练就了一手好文章。上山下乡回城后,他抓紧时间复习,并考上了广西衣学院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后分配到钦州地区食品公司工作。尽管所学的和所从事的工作跟文字不沾边,但他文才难掩,而且名声也越传越广,以致当时的钦州地区的一些相关领导都有耳闻,他也因此走上仕途,被调去钦州地区行署,当了一名行署副专员的秘书。
1989年底,行署副专员调往广西烟草局任职,韩峰也跟着领导去了广西烟草局,继续担任老领导的秘书。由此可以看出,他是很得老领导喜欢的。几年后,他升为办公室副主任,然而随着老领导退休,他的仕途变坎坷,之后辗转任南宁烟草公司办公室主任兼秘书科长、崇左县烟草局局长、贵港市烟草公司副经理,1998年9月,他终于时来运转,被调往钦州烟草局任局长、经理。
别看韩峰长得瘦削,还戴副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似乎是内向的人,但他不但有文才,同样也有口才,还善于交际,“会做人”,“没有架子”,走到哪都受欢迎。具有如此的人格魅力,使他工作起来常常是顺风顺水。
2002年底,广西柳州地区撤销,在来宾县设立地级来宾市。次年2月,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成立,有能力的韩峰被安排当“拓荒牛”,出任第一任局长。
来宾市成立之初的2002年底,全市烟草系统的税利不过800多万元,市烟草局甚至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楼。韩峰上任后,加强管理,大力促销,到2008年,税利达到8950万元,六年增长十倍。他在日记中曾这样写道:“……2007年过去了,这一年我的工作更顺手了,企业规范,中层干部努力而理解我的工作意图,我在员工中的威信高,今年更是全面完成任务,个人收入又高达20万元,明年更好做。”
突出的成绩,让韩峰有了升职的资本,他希望能回厅里任副厅级领导干部,然而2009年1月广西烟草局人事调整中,却安排韩峰任局法规处处长,当年11月转任销售处处长。这一度让韩峰心灰意冷,他在日记中写道:“到区局干个闲职到内退最好。”
“好干部”日记被传网上,紧急索贿15万请人删贴
在同僚和同事的心目中,韩峰是个有能力、办事公平的好干部,不料,他的日记被曝光,暴露出了他不为人知的肮脏一面。
2010年春节前夕,一篇名为《广西这个局长日记啥都写》的帖子在网上出现,2月13日,有朋友告知了韩峰。韩峰上网看了日记后,坐不住了,因为日记里不仅记录了他很多灰色的生活,还有他受贿的事,必须想办法删除它!
他马上联系从事传媒工作的朋友顾某,两人在一家咖啡厅见面了,韩峰拿出电脑笔记本,打开一份日记文档给顾某看,说他的日记被人篡改后发到网上了,要顾某想办法帮他把帖子删掉。顾某看到日记里有些描写色情的内容,便说:“根据法律规定,互联网是不允许发布色情内容的,可以根据这条要求网站删帖子。”韩峰说:“你想办法帮我搞定吧,如果对方要钱我来付,20万够不够。”
顾某于是寻找有这个帖子的网站,一一打电话过去,与网站管理员交涉。经过不断交涉,有一些网站陆续删除了帖子。
与此同时,韩峰也在筹“删帖费”。2月14日,他打电话给与他关系很好的包工头陈某,“陈老板,我遇到麻烦了,你能不能拿15万元给我救急?”陈某几年来在韩峰的关照下,承揽了烟草系统不少工程,现在“老大”要钱,哪能不给,16日下午,韩峰找上门时,他爽快地奉上15万元。
当天晚上,韩峰请顾某吃饭,把20万元交给了他。顾某打算春节过后,找专门的公关公司,把网上的所有相关帖子清理干净。
这个帖子传上网时,正值春节,上网的人骤减,一时没有引起多少人关注。春节过后,帖子开始在网上铺天盖地,“局长日记门”变成了社会事件。顾某感到找公关公司也无济于事了,只得作罢。
帖子在广西烟草系统也引起了强烈震撼。2月22日,广西烟草专卖局考虑到处于漩涡中的韩峰已无法进行正常工作,让韩峰停职检查。韩峰见事情瞒不住了,只得站出来表态,他向警方报案,称日记的部分内容被人恶意篡改,要求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
帖子展现出来的韩峰日记,时间跨度主要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共计145篇。当然,这在韩峰长达十多年的从政生涯中,只是很短暂的一段,反映的内容也仅为冰山一角,能看出韩峰涉嫌受贿犯罪的只有20多万元,以致于许多网民认为韩峰的所作所为不算什么。连青年作家韩寒在自己的博客中也撰文调侃道:“韩峰是个好干部”,说韩峰在现有的国情下,绝对是一个标准线以上的好干部,这样的干部属于自娱自乐容易满足型,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危害是最小的。
然而,事态的发展一步步超出了网友的预想。
日记泄露舍不得销毁。制成光盘收藏在床头柜
韩峰日记上网后,不只是普通网民看到了,纪委、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中也有人看到了。2010年3月1日,纪检部门决定对韩峰立案调查。
面对纪检工作人员的调查,韩峰承认了网上的日记是他本人所写,但只交待收受了陈某、王某、高某贿赂款27万元。
鉴于韩峰涉嫌职务犯罪,3月9日,南宁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韩峰担任钦州市、来宾市烟草局长期间,先后建了两栋办公大楼,总造价2800多万元,承建方均为同一个包工头陈某。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潜规则,基本上是按照3%~5%的比例来给领导回扣的,如果按3%计,回扣款总数起码有60多万元,而且,来宾的工程他已交待给了20万元,钦州的工程应该也会给,由此办案人员断定,韩峰没有完全交待清楚自已涉案的问题,他的受贿数额肯定不止20多万元。
检察机关迅速控制行贿人陈某,进行调查核实。然而,此前韩峰已与陈某订了攻守同盟,刚开始陈某只对办案人员交待了网上日记中披露出来的20万元。如何找到深挖的线索和物证?
韩峰有多年写日记的习惯,虽然网上暴露了一部分,但应该还有更多没有传上网的日记,其中会不会有相关记载?寻找旧日记成了该案一个主攻方向。
“你的日记本呢?”办案人员讯问韩峰。
“已经销毁了。”韩峰说,其实他的日记在2009年初曾泄露过,此后他再也没写,以前的日记全都销毁了。
办案人员对韩峰的话不会完全相信,他们认为,韩峰迷恋文字,坚持写日记多年,日记成了他的作品,也成了 他具有纪念意义的珍品,怎么会舍得销毁掉,一定藏起来了。在对韩峰家进行搜查过程中,办案人员从其床头柜找到了一张光碟,放进电脑打开一看:竟是日记!
韩峰果然合不得销毁他心爱的宝贝。光碟里保留了他从1997年至2004年的日记,其中正好有他在任钦州市烟草局长期间,收受包工头陈某以及服装供应商、下属等人贿赂的记录。
事已至此,韩峰不得不交待了他一共收受他人69万余元贿赂及一套房子的事实。2010年3月13日,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对韩峰予以逮捕。
“好干部”掉进潜规则,一路当官一路收好处费
在韩峰收取的百万元钱财贿赂中,包工头陈某给的好处费占了大头。
1999年底,陈某承建了钦州烟草公司的一栋商住楼工程。干承包多年的陈某知道,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要想工程顺利做下去,求有关领导的日子还长着呢。2000年春节前夕,陈某以拜年之名,去韩峰的宿合探访,临走时,他放下了一个2万元的红包,“感谢韩局长关照。”韩局长客气一下后,笑纳了。
陈某与韩峰的关系日益密切起来,逢年过节,陈某自是少不了给韩峰送红包。2002年初,钦州市烟草公司综合楼装修,陈某希望得到该工程,隔三岔五就约韩峰出来玩。一天,韩峰说起想在南宁买套房子,陈某当即表示,“好啊,到时我陪你一起去看房子。”毕竟陈某是建房子的,懂得看房子的布局和质量,几天后,韩峰夫妇便邀上陈某,一起去“澳洲丽园”看房子,但没有看到合适的。陈某提议说:“我在东方花园刚买了套房子,布局蛮好,韩局去看看参考一下?”
三人一起去了东方花园,里外一看,韩峰顿时喜欢上了这套房子。“要不,这套房子就让给你住吧。”陈某大方地说,韩峰同意了,当然他不用付款,陈某已基本上交完了房款319807元,他只是后来叫妻子去补交了剩下的零头536元。
不久,陈某在招标时中标了。
此后陈某如影随形般紧跟着韩峰,不断获得工程。2003年,韩峰调任来宾市后,陈某的业务也跟到了来宾市。2000年以来,陈某共送给韩峰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66万余元。
作为一局之长,韩峰的权力当然不只限于工程建设这一方面。江苏某服装公司的业务员赵某,也是对韩某如影随形的一名商人,他在韩峰关照下,不断得到为钦州、来宾烟草部门制作工作服的业务,2002年以来,先后6次送给韩峰好处费共7万元。2007年,深圳某管理咨询公司得到了来宾市烟草局绩效管理咨询项目,公司老板王某也送给韩峰好处费5万元……
在法庭上,韩峰承认自己收受他人钱财是事实,但又认为属于严重违纪,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应该以受贿罪追究他的责任。法官问韩峰:“如果你不担任局长,包工头们会送钱给你吗?”韩峰回答说:“应该不会。不当局长也不会认识他们。”法官又问:“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应该收这些钱?”韩峰回答:“不该收”。
这就是“好干部”韩峰的价值观。一个价值观扭曲的干部,会是一个好干部吗?
(责编:夏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