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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法学取得突破性发展,法理学研究也有重大进展.但法理学同法学的其他学科一样,并非中国传统固有的学术领域,而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舶来品.这就使得中国的法理学必然地与西方法理学相关联.同时,由于其生存的社会基础不同,使法理学又呈现出“中国特色”--即对政治的偏好和对部门法学的疏离.这种“中国特色”使得法理学的发展面临困境,而无法独立、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