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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非经常性损益是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多数T族公司调节利润的重要手段。通过分析非经常性损益对不同类型T族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发现从整体上看,主营业务收益是构成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净利润的主体,但是对于大多数T族公司特别是“摘星”公司和恢复上市公司而言,非经常性损益是它们调节利润的重要手段。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和投资者应多管齐下,加强对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规范和监督,促进T族公司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
关键词:非经常性损益;T族公司;净利润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078-03
一、研究背景
非经常性损益既是重要的信息披露指标,也是重要的监管指标。1999—2008年十年间,中国证监会就规范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问题发布了一系列公告,根据市场条件和制度环境的变化,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包含的具体项目和披露要求等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学术界围绕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披露以及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但是针对不同类型T族公司①基于不同动机、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净利润的研究并不多,本文以此为突破口,根据沪市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数据,重点对T族公司为实现“摘帽”、“摘星”、恢复上市等目的,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净利润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对T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监管的建议。
二、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指标的整体情况
本文收集了894家沪市上市公司(含50家*ST公司和43家ST公司)2010年年报中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非经常性损益数据,以这些数据为依据,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② 指标,研究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市公司重点是T族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本文数据全部来自Wind资讯)。
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净利润合计1 407 823 528 293.29元,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7 480 032 480.47元,非经常性损益整体贡献率为4.08%,有112家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扭亏。其中,T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整体贡献率为179.33%,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扭亏的有47家(含34家*ST公司和13家ST公司),大大高于T族公司在沪市上市公司中的数量占比(10.4%)。这些数字说明,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质量较好,主营业务是构成上市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但与其他公司相比,T族公司特别是*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实现扭亏的动机最强烈。
三、非经常性损益对沪市T族公司财务业绩影响
总结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沪市上市公司特别处理的有关量化规定,并对非经常性损益对不同类型T族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进行统计(见下页表1、表2):
1.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摘帽”分析。从2010年年报来看,有25家T族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达到了“摘帽”条件(截至2011年6月15日,已有*ST山焦等9家成功“摘帽”)。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较大影响”和“略有影响”的分别为10家、5家和10家,不存在“决定性影响”。由于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限制,T族公司更注重通过提升主营业务收益,改善盈利质量来达到“摘帽”目的。
2.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摘星”分析。有25家*ST公司2010年的净利润为正值,达到了“摘星”条件(截至2011年6月15日,已有6家公司成功实现“摘星”),平均每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为573.41%。其中,除1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属于“略有影响”外,其余24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最高的公司是*ST南化,达到了2 870.13%,这也是T族公司中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最高的。由于“摘星”条件中只规定“净利润为正值”而没有对非经常性损益作出限制,*ST公司通过尽可能“做多”非经常性损益、调高净利润来达到“摘星”条件。
3.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恢复上市”分析。在2010年“暫停上市”的13家*ST公司中,有11家达到了“净利润为正值”的恢复上市条件(截至2011年6月15日,已有*ST中农等5家公司成功恢复上市),平均每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为278.25%,除1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属于“略有影响”外,其他10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均具有决定性影响。与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达到“摘星”条件一样,由于恢复上市条件中没有对非经常性损益作出限制,暂停上市的*ST公司尽可能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高净利润来达到恢复上市条件。
4.对“加星”公司的分析。由于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亏损,已有7家ST公司被“加星”,变为*ST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为-31.42%,且有5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属于“略有影响”,这些公司没有明显的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净利润的动机。
5.对维持“ST”和“*ST”公司的分析。T 族公司中,分别有22家ST公司和1家*ST公司仍然处于“ST”和“*ST”状态没有改变。其中的ST公司可以明显分为两类,一类是ST国祥等13家公司,它们在2009年均为亏损,2010年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扭亏,且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均具有决定性影响,说明它们为避免出现连续两年亏损而被“加星”,尽可能地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提高净利润来实现扭亏。另一类是ST天龙等9家公司,它们2010年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平均每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为-54.54%,这些公司2009年全部盈利而2010年全部亏损,因为没有“加星”压力,它们尽可能地利用非经常性损失透支“亏损”,为以后年度扭亏做准备。
6.对* ST博通和*ST海鸟两家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分析发现,在主营业务严重亏损、扭亏无望的情况下,它们在2010年确认大量损失进行“大洗澡”,为以后年度恢复上市减轻净利润压力。
从上述对各类T族公司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条件限制,符合“摘帽”条件的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明显低于“摘星”和恢复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被“加星”和暂停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较低。这说明监管制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四、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如下:
1.进一步加强监管指标体系建设。鉴于监管制度的导向作用,在坚持现有的对“摘帽”公司要求“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同时,在*ST公司“摘星”和恢复上市条件中引入非经常性损益指标,可以考虑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两者孰低作为“净利润为正值”的评判依据,从源头上杜绝部分T族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纵利润的动机,减少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引导它们真正通过实实在在的主营业务收益来达到持续盈利和长远发展的目的。
2.完善对T族公司的考核评价体系。在财务指标和经营资质评价方面,除引入经营现金流量指标外,还可以考虑引入非财务指标,如行业地位、国家的对该行业的经济政策等,对T族公司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评价,弱化部分T族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作利润的动机。
3.完善退市和转板机制。由于壳资源稀缺、退市制度不够完善,以及退市涉及诸多方面利益等原因,相关方面在T族公司退市问题上“投鼠忌器”,使得部分T族公司退市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为此,应逐步完善三板市场建设,为主板市场退市公司提供重新发现价格的平台,同时畅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之间的流通渠道,解决其在市场徘徊、不肯退出的问题,从而避免部分T族公司在退市问题上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作利润名正言顺地“蒙混过关”。
4.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对于“戴帽”、“加星”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都会按照有关要求向投资者充分提示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但这种风险提示对投资者很难产生震慑力。一方面,近年来上市公司最后真正退市的很少(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1家、0家和1家),投资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身购买的ST股票不会如同中彩票一样而退市;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不断上演着处于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因为重组而出现股价飙升的“惊喜”,投资者更看到了ST公司在重组成功后能够带来的巨大投资回报,基于这两方面原因,他们很容易只关注短期利益而忽视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潜力。因此,除继续发挥监管制度的导向作用外,应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新闻媒体等专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T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透明度和充分性,引导投资者提高对企业盈利持续性及可靠性的关注度和判断力。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非经常性损益(2008)[Z],2008:1-2.
[2] 许文静.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市公司财务业绩影响研究——基于沪市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3):95-96.
[3] 史玉光.*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退市制度分析[J].国际商务财会,2009,(5):12-16.
[责任编辑 陈丽敏]
关键词:非经常性损益;T族公司;净利润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078-03
一、研究背景
非经常性损益既是重要的信息披露指标,也是重要的监管指标。1999—2008年十年间,中国证监会就规范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问题发布了一系列公告,根据市场条件和制度环境的变化,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包含的具体项目和披露要求等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学术界围绕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披露以及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影响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但是针对不同类型T族公司①基于不同动机、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净利润的研究并不多,本文以此为突破口,根据沪市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数据,重点对T族公司为实现“摘帽”、“摘星”、恢复上市等目的,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净利润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对T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监管的建议。
二、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指标的整体情况
本文收集了894家沪市上市公司(含50家*ST公司和43家ST公司)2010年年报中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非经常性损益数据,以这些数据为依据,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通过“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② 指标,研究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市公司重点是T族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程度(本文数据全部来自Wind资讯)。
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净利润合计1 407 823 528 293.29元,非经常性损益合计57 480 032 480.47元,非经常性损益整体贡献率为4.08%,有112家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扭亏。其中,T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整体贡献率为179.33%,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扭亏的有47家(含34家*ST公司和13家ST公司),大大高于T族公司在沪市上市公司中的数量占比(10.4%)。这些数字说明,2010年沪市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质量较好,主营业务是构成上市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但与其他公司相比,T族公司特别是*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利润、实现扭亏的动机最强烈。
三、非经常性损益对沪市T族公司财务业绩影响
总结近年来监管部门对沪市上市公司特别处理的有关量化规定,并对非经常性损益对不同类型T族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进行统计(见下页表1、表2):
1.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摘帽”分析。从2010年年报来看,有25家T族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达到了“摘帽”条件(截至2011年6月15日,已有*ST山焦等9家成功“摘帽”)。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较大影响”和“略有影响”的分别为10家、5家和10家,不存在“决定性影响”。由于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限制,T族公司更注重通过提升主营业务收益,改善盈利质量来达到“摘帽”目的。
2.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摘星”分析。有25家*ST公司2010年的净利润为正值,达到了“摘星”条件(截至2011年6月15日,已有6家公司成功实现“摘星”),平均每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为573.41%。其中,除1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属于“略有影响”外,其余24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最高的公司是*ST南化,达到了2 870.13%,这也是T族公司中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最高的。由于“摘星”条件中只规定“净利润为正值”而没有对非经常性损益作出限制,*ST公司通过尽可能“做多”非经常性损益、调高净利润来达到“摘星”条件。
3.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恢复上市”分析。在2010年“暫停上市”的13家*ST公司中,有11家达到了“净利润为正值”的恢复上市条件(截至2011年6月15日,已有*ST中农等5家公司成功恢复上市),平均每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为278.25%,除1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属于“略有影响”外,其他10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均具有决定性影响。与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达到“摘星”条件一样,由于恢复上市条件中没有对非经常性损益作出限制,暂停上市的*ST公司尽可能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高净利润来达到恢复上市条件。
4.对“加星”公司的分析。由于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亏损,已有7家ST公司被“加星”,变为*ST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为-31.42%,且有5家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属于“略有影响”,这些公司没有明显的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净利润的动机。
5.对维持“ST”和“*ST”公司的分析。T 族公司中,分别有22家ST公司和1家*ST公司仍然处于“ST”和“*ST”状态没有改变。其中的ST公司可以明显分为两类,一类是ST国祥等13家公司,它们在2009年均为亏损,2010年利用非经常性损益实现扭亏,且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均具有决定性影响,说明它们为避免出现连续两年亏损而被“加星”,尽可能地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提高净利润来实现扭亏。另一类是ST天龙等9家公司,它们2010年的净利润为负值,但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平均每家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为-54.54%,这些公司2009年全部盈利而2010年全部亏损,因为没有“加星”压力,它们尽可能地利用非经常性损失透支“亏损”,为以后年度扭亏做准备。
6.对* ST博通和*ST海鸟两家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分析发现,在主营业务严重亏损、扭亏无望的情况下,它们在2010年确认大量损失进行“大洗澡”,为以后年度恢复上市减轻净利润压力。
从上述对各类T族公司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条件限制,符合“摘帽”条件的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明显低于“摘星”和恢复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被“加星”和暂停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贡献率较低。这说明监管制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四、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如下:
1.进一步加强监管指标体系建设。鉴于监管制度的导向作用,在坚持现有的对“摘帽”公司要求“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同时,在*ST公司“摘星”和恢复上市条件中引入非经常性损益指标,可以考虑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两者孰低作为“净利润为正值”的评判依据,从源头上杜绝部分T族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纵利润的动机,减少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引导它们真正通过实实在在的主营业务收益来达到持续盈利和长远发展的目的。
2.完善对T族公司的考核评价体系。在财务指标和经营资质评价方面,除引入经营现金流量指标外,还可以考虑引入非财务指标,如行业地位、国家的对该行业的经济政策等,对T族公司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评价,弱化部分T族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作利润的动机。
3.完善退市和转板机制。由于壳资源稀缺、退市制度不够完善,以及退市涉及诸多方面利益等原因,相关方面在T族公司退市问题上“投鼠忌器”,使得部分T族公司退市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为此,应逐步完善三板市场建设,为主板市场退市公司提供重新发现价格的平台,同时畅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三板市场之间的流通渠道,解决其在市场徘徊、不肯退出的问题,从而避免部分T族公司在退市问题上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操作利润名正言顺地“蒙混过关”。
4.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对于“戴帽”、“加星”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都会按照有关要求向投资者充分提示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但这种风险提示对投资者很难产生震慑力。一方面,近年来上市公司最后真正退市的很少(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1家、0家和1家),投资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身购买的ST股票不会如同中彩票一样而退市;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不断上演着处于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因为重组而出现股价飙升的“惊喜”,投资者更看到了ST公司在重组成功后能够带来的巨大投资回报,基于这两方面原因,他们很容易只关注短期利益而忽视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潜力。因此,除继续发挥监管制度的导向作用外,应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新闻媒体等专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T族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透明度和充分性,引导投资者提高对企业盈利持续性及可靠性的关注度和判断力。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非经常性损益(2008)[Z],2008:1-2.
[2] 许文静.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市公司财务业绩影响研究——基于沪市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9,(3):95-96.
[3] 史玉光.*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与退市制度分析[J].国际商务财会,2009,(5):12-16.
[责任编辑 陈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