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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60%为改革目标,导致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经常性调整,这不利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应该借增值税转型为契机,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进行改革。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为:以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30%为基本目标,以增值税平衡基金为地区间横向财政平衡工具,成立政府间财政关系协调委员会,以协调财政平衡基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