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向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一个新命题。为什么不提“办满意教育”“办优质教育”“办人民优质教育”而偏偏提“办人民满意教育”?其内涵是什么?笔者的理解是:
一、它揭示了教育的创新性
“满意”,是个动词,是个使动词,是个进行时概念。其含义为:符合……心意,满足……愿望,使……满足,让……满足。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不断求新求变,使自己的教育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要。而“优质”是个形容词,是个完成时概念,其含义为:事物质量优良。故“办人民优质教育”,不仅在语法上是个病句,而且极易引发误解——我们的教育已船到码头车到站,无须创新进取。
二、它揭示了教育的服务性
服务,是教育的三大职能之一。“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向各级各类学校发出的号召,提出的根本任务、根本要求。在这里,学校是客体,是教育行为、动作的发出者;人民则是主人、主体,是教育的受益者、享受者。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教育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自觉履行教育的服务职能。而“办满意教育”“办优质教育”,则是一个无受动者、无主人的命题,主客不分,在实践中会引发诸多误解,如学校推责。
三、它揭示了教育的客观性
教育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也不是主观想象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事业,其内容、标准是客观的。这个内容、这个标准不是别的,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的根本意志,人民的根本需求。当下如均衡教育、素质教育、人文教育等,它们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反映。尽管形式主观,但内容客观。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凡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教育,学校就应努力办好、建设好;人民根本利益,是评判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优劣、好坏的标准。而“优质教育”是近年一些学校向社会推介自己时常用的目标性术语。学校不同,其“优质”的表现不同。故“办人民优质教育”,极易导致各校忘却办学之根本、之里,而过分追求本校办学之表。
四、它揭示了教育的人民性
教育,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教育的阶级性,集中表现为教育的人民性。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在性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人民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它旗帜鲜明地向世人宣示了我国教育的阶级性——人民性。
五、它揭示了教育的公共性
“优质”一词,常与商品质量相联;一些学校所以大事渲染自己的教育是优质教育,其目的在于把学校、教育当商品,卖个好价钱——吸揽学生。故“办人民优质教育”,极易使国民联想到教育商品化、产业化。在当代,教育的公共性越来越明显。教育是一种公共资源,是一种公共产品。人民是个普通概念。在我国,人民具有无比的广泛性。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学校教育不能仅为某一阶层、集团服务,而应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不能成为某一阶层、集团谋利之工具,而应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幸福、快乐的事业之源泉。
六、它揭示了教育的法治性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人民的根本意志、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国家权力之源、法律之源。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人民意志治国。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各级各类学校要讲究办学治教的法治性,依国家法律治教办学。国家的法律,是学校一切办学行为的最高准则。
“办人民满意教育”,是邓小平同志关于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好坏标准(以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化,也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化。其表述科学、严谨,其内涵丰富、深刻。学习好、宣传好这一命题,对于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极其重大而全面的指导意义。(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中学)◆
□责任编辑:田禾雨
一、它揭示了教育的创新性
“满意”,是个动词,是个使动词,是个进行时概念。其含义为:符合……心意,满足……愿望,使……满足,让……满足。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不断求新求变,使自己的教育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要。而“优质”是个形容词,是个完成时概念,其含义为:事物质量优良。故“办人民优质教育”,不仅在语法上是个病句,而且极易引发误解——我们的教育已船到码头车到站,无须创新进取。
二、它揭示了教育的服务性
服务,是教育的三大职能之一。“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向各级各类学校发出的号召,提出的根本任务、根本要求。在这里,学校是客体,是教育行为、动作的发出者;人民则是主人、主体,是教育的受益者、享受者。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教育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自觉履行教育的服务职能。而“办满意教育”“办优质教育”,则是一个无受动者、无主人的命题,主客不分,在实践中会引发诸多误解,如学校推责。
三、它揭示了教育的客观性
教育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也不是主观想象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事业,其内容、标准是客观的。这个内容、这个标准不是别的,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的根本意志,人民的根本需求。当下如均衡教育、素质教育、人文教育等,它们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反映。尽管形式主观,但内容客观。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凡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教育,学校就应努力办好、建设好;人民根本利益,是评判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优劣、好坏的标准。而“优质教育”是近年一些学校向社会推介自己时常用的目标性术语。学校不同,其“优质”的表现不同。故“办人民优质教育”,极易导致各校忘却办学之根本、之里,而过分追求本校办学之表。
四、它揭示了教育的人民性
教育,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教育的阶级性,集中表现为教育的人民性。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在性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人民的教育,是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它旗帜鲜明地向世人宣示了我国教育的阶级性——人民性。
五、它揭示了教育的公共性
“优质”一词,常与商品质量相联;一些学校所以大事渲染自己的教育是优质教育,其目的在于把学校、教育当商品,卖个好价钱——吸揽学生。故“办人民优质教育”,极易使国民联想到教育商品化、产业化。在当代,教育的公共性越来越明显。教育是一种公共资源,是一种公共产品。人民是个普通概念。在我国,人民具有无比的广泛性。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学校教育不能仅为某一阶层、集团服务,而应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不能成为某一阶层、集团谋利之工具,而应成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获得幸福、快乐的事业之源泉。
六、它揭示了教育的法治性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人民的根本意志、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国家权力之源、法律之源。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人民意志治国。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通俗之义为:各级各类学校要讲究办学治教的法治性,依国家法律治教办学。国家的法律,是学校一切办学行为的最高准则。
“办人民满意教育”,是邓小平同志关于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好坏标准(以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化,也是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化。其表述科学、严谨,其内涵丰富、深刻。学习好、宣传好这一命题,对于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极其重大而全面的指导意义。(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中学)◆
□责任编辑:田禾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