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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10月起至2006年1月25日,河南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罚款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将直接交法院处理。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检查期间,各级劳动、建设部门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各地劳动监察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举报投诉渠道通畅,随时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