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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又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监督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以宪法为依据,从我国实际出发,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形式和程序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努力把我市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深刻认识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好形式。全市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党员干部,都要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来实现的,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完全一致的。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党执政的基础,也是党执政合法性的体现,更是党长期执政的保证。重不重视人大工作、善不善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已经成为衡量一级党委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成为影响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方面。支持人大工作,就是为了加强党对国家政权机关和国家事务的领导;树立人大权威,就是为了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发挥人大作用,就是为了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善于通过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必须善于把党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经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国家意志,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必须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整合社会资源,规范社会秩序,聚合社会力量,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有利于国家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国家政权机关在共同目标下,协调一致地工作;有利于国家机关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集中起来,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所在,又是建立国家其他各项政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改革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日益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越来越充分地展现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常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同样是提升我市法治化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面对全国各地竞相发展、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市委在前不久召开的第五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了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将汇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在这个过程中,尤其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必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常德、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十分重要的政治保障。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方式方法,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
要切实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方式和制度。一是要完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协调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关系,善于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处理地方国家事务。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委的主张变为人大的决议、决定,使党委推荐的干部人选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二是要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市、县两级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加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和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健全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党委重要会议的制度,坚持党委负责同志分工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是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受同级党委领导,对同级党委负责。各级党委对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事项,要加强指导,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代表、常委会党员组成人员和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党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切实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结合起来,保证党的各项主张和意图依法顺利实现。
要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一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都应按法定程序提交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要进一步规范党委、人大、政府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决策科学。二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运用好监督法所规定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以及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7种监督手段开展监督工作。要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对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选举任免权。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统一起来,凡是需要由人大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干部,必须在选举或作出决定后方可公布和履职,并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要深入开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体。
要努力帮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
三、政府、法院、检察院要牢固树立人大观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必须忠实地履行宪法义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增强四种观念,务实高效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大常委会更是责无旁贷。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增强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责任观念和创新观念,积极探索,大胆开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一、深刻认识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好形式。全市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党员干部,都要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来实现的,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完全一致的。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党执政的基础,也是党执政合法性的体现,更是党长期执政的保证。重不重视人大工作、善不善于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已经成为衡量一级党委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成为影响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方面。支持人大工作,就是为了加强党对国家政权机关和国家事务的领导;树立人大权威,就是为了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发挥人大作用,就是为了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必须善于通过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必须善于把党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经过法定程序转变成国家意志,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必须善于运用民主和法制的手段,整合社会资源,规范社会秩序,聚合社会力量,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和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有利于国家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国家政权机关在共同目标下,协调一致地工作;有利于国家机关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集中起来,真正代表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所在,又是建立国家其他各项政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改革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日益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越来越充分地展现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常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同样是提升我市法治化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面对全国各地竞相发展、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市委在前不久召开的第五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了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将汇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在这个过程中,尤其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必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常德、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十分重要的政治保障。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方式方法,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
要切实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方式和制度。一是要完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协调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关系,善于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处理地方国家事务。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委的主张变为人大的决议、决定,使党委推荐的干部人选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二是要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市、县两级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加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和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健全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党委重要会议的制度,坚持党委负责同志分工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是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受同级党委领导,对同级党委负责。各级党委对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事项,要加强指导,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代表、常委会党员组成人员和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党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切实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结合起来,保证党的各项主张和意图依法顺利实现。
要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一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都应按法定程序提交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要进一步规范党委、人大、政府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决策科学。二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运用好监督法所规定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以及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7种监督手段开展监督工作。要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增强对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选举任免权。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统一起来,凡是需要由人大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干部,必须在选举或作出决定后方可公布和履职,并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要深入开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教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体。
要努力帮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
三、政府、法院、检察院要牢固树立人大观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必须忠实地履行宪法义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增强四种观念,务实高效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大常委会更是责无旁贷。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增强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责任观念和创新观念,积极探索,大胆开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