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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词的定义与分类是研究语言的基础,因此关于汉语词性的界定问题历来是语法研究的热点之一。国内外语法学界均已对词性的划分进行了诸多探讨,然而,由于语言本身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加之汉语自身缺少易识别的形态标记,要对汉语词性进行精准的界定依旧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本文主要由三个方面阐述汉语词性的界定问题,旨在提出不同的分析视角。
【关键词】 词性;词类;语法;句子成分
【中图分类号】I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37-0085-03
一、引言
“分类学有时候被描述成一门科学,有时候被描述成一种艺术,但实际上那是一个战场。”[2]325“命名&分类”,是自然哲学的基本工作。细化到语言学上,词性(part of speech)或者词类的界定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理想状态是,不仅能够定义词汇的一些基本种类与性质,还可以清楚地说明词与词之间的差异。事实上,如何区分词类,是一件模糊的事情,因为从分类学本身来讲,并不存在唯一的、绝对的分类。“种类的概念并不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对每一种实体来说仅仅存在一个它所从属的自然种类,相反的,可能存在着许多的自然种类,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能是非常复杂的。”[4]106
因此,想要完美地将语言切分地明明白白,确实是一件复杂的事情。一方面,不同的学者可以任意选择分类系统;另一方面,“语言不是纯洁的理想的逻辑结构体”[3]156。自《马氏文通》后,汉语根据英文的分类标准,逐渐有了词性的划分。《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将词性定义为:“划分词类的根据的词的特点”[5]212。语法学家对于汉语词性的界定大致可分以下几类:对立说、包含说、无类说,以及各种名物化、动词化、词性转化/转类/转换。目前这几种策略都不能完全解释汉语词类划分的问题。
二、省略现象
英语是一个以主语为主(subject-prominent)的语言,所有的句子必须要有主语(没有主词也要用虚位主词或形式主语it),因为在英文的句式中,主语必须要行使它的语法权利,来决定语态(voice:passive or active)。而汉语是主题为主(topic-prominent)的语言,汉语的主题化(句中一部分移至句首)特点,暗合了汉语句子的构成特点,即汉语中无主句很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以汉语为母语的英语学习者,在使用英语的过程中会产生出“垂悬分词”(dangling participle)的分词误用結构。例如:“When using computer, the password must be remembered”这个句子在语法上是错误的。英文里要求句子主语必须是能够作分词动作的发出者,那么首先要考虑逻辑主语是否一致。从英文的造句思维来讲,using computer这个动作发出的逻辑主语必须是人(至少是有生命的)。而在这个句子中,主语是the password,很显然,the password不能发出using这个动作。那么此句逻辑主语不一致,因而这个句子在英文看来是错句。
但这个句子,如果直译成汉语,是可以接受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汉语允许省略主语的语言现象。既然汉语有省略主语的现象存在,那么省略了主语的汉语例句就不应该被拿来佐证句子成分分析。部分学者在探讨词性的例子分析中,便不是特别合理地采用了无主句,比如:“小王写的是一篇散文”以及“叶子红的是枫树”。这种示例,有学者称为:甲类“的”字结构作定语、中心语、谓语等。比如:把“小王写的”以及“叶子红的”这两个短语,当作句中的主语。但是如果补全句子成分,可以发现,这两个句子是很典型的省略主语句。
那么既然这个句子是有主语的,作主语的并不是“小王写的”以及“叶子红的”,而是被省略掉的部分。“小王写的”以及“叶子红的”还是典型的起修饰和限定作用的定语成分。同理,“散文,我喜欢读小王写的”以及“那首歌,小王写的”,有学者会认为前者是一个甲类“的”字作宾语的结构,而后者是一个甲类“的”字作谓语的结构,其实这种说法也是不太严谨的。刚才提到过,汉语是主题为主的语言,根据汉语的主题化特点,可以将句中部分移至句首,起到明确主题及强调的作用。那么,“散文,我喜欢读小王写的”可以看成是“我喜欢读小王写的散文”的一种移位。因此这个句子的宾语部分依旧是“散文”。只不过因为主题化特点,将“散文”移至句首。而在“那首歌,小王写的”这个例子中,“小王写的”对“那首歌”起到的还是补充说明修饰限定的作用,并不能被当作谓语。
在另一些关于词类划分的分析作品中,经常会出现,“汉语的名词做谓语”的说法(小张上海人;桌上三本书)以及“一+ 量词作谓语”的例证(小孩一个;硬币一枚)。严格意义来讲,这几个示例本身是省略了标点符号的一种表达,如果用来佐证词类划分也是不太合适的。将标点符号补全后:“小张,上海人”“桌上,三本书”“小孩,一个”“硬币,一枚”。不难看出,这几个例子的后半部分都是对前半部分的补充说明,从成分来讲,都是名词补足语(英语中,名词的补足语与名词的后置定语可通过固定结构进行区分,而在以上几个汉语示例中,相比于后置定语,定为名词补足语更为合适)。“上海人”补充说明小张的身份,三本书补充说明桌子的状态;“一个”“一枚”补充说明“小孩”“硬币”的数量,且“一个”“一枚”更显强调。同时,“小孩一个”“硬币一枚”在调整语序后,依旧是修饰语定语+中心词的结构(一个小孩;一枚硬币)。因而在此种示例中,后半部分的“一个”“一枚”并不能被简单地根据其所处的位置而定义成谓语。
其次,英语句子的构成离不开动词。英文中的核心成分——谓语决定句型的分类。宾语和补足语直接被称为verb-determined constituents。英文中的每个句子几乎都少不了谓语动词(某些特殊省略现象除外)。而汉语中有大量的无谓语动词句子,如:“我父母每天都很忙”,这句话中不是没有谓语,而是我们约定俗成地省略了谓语“是”字,但省略谓语不代表是其他成分充当“谓语”。因此在“小张上海人”,“桌上三本书”这两个例句中,加上一个系动词“是”字。句1变成:小张是上海人,典型的主语+谓语+主语补足语(表语)结构。句2补充完整后:桌上有三本书。这个句子,中英文表达有差异,英文中have 这个词有占有权和所属的意味,因而主语是有生命的。但中文中,习惯用“非人主语+有”表存在,该句可理解成:桌上是有三本书的,省略了是字,这样补全后,“有三本书”依旧补充说明了主语的某种性质或状态,因此该句仍可看作是主语+谓语+主语补足语或表语的结构。 综上所述,不论是英文还是汉语,句子是可以省略某些成分,而保持句子意思不变的。汉语中,语言表达者省略主谓语的现象大量存在。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句子省略了主语或谓语,就推导出是其他成分充当“主谓”。这种推导是不合理、不严谨,也是不科学的。
三、是相关关系,不是因果关系
休谟重新定义了因果,因果关系并不等同于必然关系。词性与句子成分,不存在因果联系,更不是绝对的对应关系。只能说词汇层面与句法层面有一定的联系,但不能绝对化。类似于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词汇语义和句子用法,这是两个层面。在不同的层面,有不同的界定和分类。而语言可以看作是立体的,至少需要这两个层面的共同作用才能形成。分析一个句子的结构,其实是理解一个句子中各个组成部分的逻辑语义关系。大多数情况下,句子成分不是由词决定的,而是由句子的意思决定的,说话人根据自己表达意思的需要来选择适当的词。即使是相同的词,在不同场景下,不同句中的结构、位置、功能和语义都是不同的。总之,词汇层面和语法层面,不存在简单的对应关系。在这一点上,目前,语法学界基本达成共识。“有的汉语语法著作受了这种影响,总要想方设法地把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和形容词解释成名词。”[6]19。正因为这样,词汇与句子成分是不能放在一个平面中衡量的。如果要分析两者的关系,至少要同时考虑句类、词的形式结构、句中位置、句法功能、语义特征。更要谨慎地使用“决定”“取决于”等表达方式。最起码,不能根据一个词是充当主宾语、谓语还是定语来确定其词类。那么也不能根据某个词具有某种词性来确定其句法成分。
四、已知词性不等于全部词性
一个具体事物,总是有许许多多的性质与关系。性质与关系并不等于物体本身。就像一个实物可以表现出几种特质,一个词亦可有多种词性,不同属性的结构充当句子中的不同成分,形成不同逻辑关系的表达。
部分学者支持的“名词化”“动词名用”“名词动用”“名词动词化”“名物化”等标签,大致的意思可以表达成:当一个词从其他词类转换为名词/动词的过程可以被称为“名词化、名物化/动词化”“X词名用/动用”。首先,不能因为某个词有X的用法就把它定义为X词。不应该以一部分属性代表一个事物的整体。其次,如果要支持这种说法,先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定义成“转换”或者“某某化”甚至“派生”,那么可以肯定的先决条件是,这一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既然是动态的变化过程,在时间的前后顺序上,一定有先后的排列。孰先孰后?是否有科学的方法验证,某某时间点之前,某某词从未有过某词性的用法。如果说,汉语中的“她喜欢安静”中的“安静”,有人将其看成是形容词用作名词,那么是否有足够的文献证明它之前只有形容词用法,后来可以进行“名用”,那么這个具体的节点处在哪里?发生了何种变化?即使目前有一定的书面文献支持,也无法考证当时的口语语料如何?甚至也不能预测未来是否会出土其他过去存在过的文献材料。而英文中的“派生”更不应该被牵强地使用到汉语词性的研究上。首先,汉语相对于英语来讲,是一个形态变化不丰富的语言。在Mandarin Chinese Words and Parts of Speech这本书中,作者曾提到过“Chinese lacks morphological marking in associationwith categorical alternations.”[1]1
正因为缺乏形态标记(marker),使得汉语不能从形式上直接定义词性。而在英文中,英文单词的形态标记使得词类的“派生”顺序是可以在语料库中检索和考察的。简而言之,正因为部分英文单词具有形态标记,在时间的转变上,有迹可循。比如:将commerce这个单词输入到英语词源词典(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中,可以清楚地查询到commerce的词性以及该词性用法的开始时间。其名词用法:“commerce (n.)1530s, from Middle French commerce (14c.)”。而对于commercial的形容词和名词用法,亦可得到如下注解“commercial(adj.)1680s, "pertaining to trade," from commerce + -al (1). Meaning "paid for by advertisements" (in reference to radio, TV, etc.) is from 1932; meaning "done for the sake of financial profit" (of art, etc.) is from 1871.commercial (n.): “an advertisement broadcast on radio or TV," 1935.”
经得起验证的理论一般在简洁的同时,可以反映具有普遍意义的自然规律。我国自古也崇尚大道至简、至易、至精、至微。而汉语的“词性转换说”相对而言,显得不那么严谨及简练。据此,是否可以大胆的假设:每个词(或字),其实本身就是具有全部词性的。只是某些词性的用法暂时没有被“激活”,不存在后期的转化一说。目前已知的用法并不是全部,我们已知的只是部分。语言是处于动态变化中的,而新的用法一旦产生就可以各归其位。总之,关于汉语词性的界定不仅要规范化,更要动态化。
五、结语
词性或者词类的起源本身并不是根据中文的特点来进行分类的,因而造成了目前汉语在词性分析中的诸多问题。对词性的界定过程也是对语言本质的认识过程,需要多方位多维度地立体研究,不能绝对化,更不能简单地线性思考。
参考文献:
[1] Chu-Ren Huang, Shu-Kai Hsieh and Keh-Jiann Chen, Mandarin Chinese Words and Parts of Speech: A Corpus-based Study[M].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7.
[2]比尔·布莱森.万物简史[M].南宁:接力出版社,2014.
[3]李宇明.中国语言规划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4]亚历山大·伯德.科学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6]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作者简介:
杨芸芝,女,北京语言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关键词】 词性;词类;语法;句子成分
【中图分类号】I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37-0085-03
一、引言
“分类学有时候被描述成一门科学,有时候被描述成一种艺术,但实际上那是一个战场。”[2]325“命名&分类”,是自然哲学的基本工作。细化到语言学上,词性(part of speech)或者词类的界定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理想状态是,不仅能够定义词汇的一些基本种类与性质,还可以清楚地说明词与词之间的差异。事实上,如何区分词类,是一件模糊的事情,因为从分类学本身来讲,并不存在唯一的、绝对的分类。“种类的概念并不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对每一种实体来说仅仅存在一个它所从属的自然种类,相反的,可能存在着许多的自然种类,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能是非常复杂的。”[4]106
因此,想要完美地将语言切分地明明白白,确实是一件复杂的事情。一方面,不同的学者可以任意选择分类系统;另一方面,“语言不是纯洁的理想的逻辑结构体”[3]156。自《马氏文通》后,汉语根据英文的分类标准,逐渐有了词性的划分。《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将词性定义为:“划分词类的根据的词的特点”[5]212。语法学家对于汉语词性的界定大致可分以下几类:对立说、包含说、无类说,以及各种名物化、动词化、词性转化/转类/转换。目前这几种策略都不能完全解释汉语词类划分的问题。
二、省略现象
英语是一个以主语为主(subject-prominent)的语言,所有的句子必须要有主语(没有主词也要用虚位主词或形式主语it),因为在英文的句式中,主语必须要行使它的语法权利,来决定语态(voice:passive or active)。而汉语是主题为主(topic-prominent)的语言,汉语的主题化(句中一部分移至句首)特点,暗合了汉语句子的构成特点,即汉语中无主句很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以汉语为母语的英语学习者,在使用英语的过程中会产生出“垂悬分词”(dangling participle)的分词误用結构。例如:“When using computer, the password must be remembered”这个句子在语法上是错误的。英文里要求句子主语必须是能够作分词动作的发出者,那么首先要考虑逻辑主语是否一致。从英文的造句思维来讲,using computer这个动作发出的逻辑主语必须是人(至少是有生命的)。而在这个句子中,主语是the password,很显然,the password不能发出using这个动作。那么此句逻辑主语不一致,因而这个句子在英文看来是错句。
但这个句子,如果直译成汉语,是可以接受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汉语允许省略主语的语言现象。既然汉语有省略主语的现象存在,那么省略了主语的汉语例句就不应该被拿来佐证句子成分分析。部分学者在探讨词性的例子分析中,便不是特别合理地采用了无主句,比如:“小王写的是一篇散文”以及“叶子红的是枫树”。这种示例,有学者称为:甲类“的”字结构作定语、中心语、谓语等。比如:把“小王写的”以及“叶子红的”这两个短语,当作句中的主语。但是如果补全句子成分,可以发现,这两个句子是很典型的省略主语句。
那么既然这个句子是有主语的,作主语的并不是“小王写的”以及“叶子红的”,而是被省略掉的部分。“小王写的”以及“叶子红的”还是典型的起修饰和限定作用的定语成分。同理,“散文,我喜欢读小王写的”以及“那首歌,小王写的”,有学者会认为前者是一个甲类“的”字作宾语的结构,而后者是一个甲类“的”字作谓语的结构,其实这种说法也是不太严谨的。刚才提到过,汉语是主题为主的语言,根据汉语的主题化特点,可以将句中部分移至句首,起到明确主题及强调的作用。那么,“散文,我喜欢读小王写的”可以看成是“我喜欢读小王写的散文”的一种移位。因此这个句子的宾语部分依旧是“散文”。只不过因为主题化特点,将“散文”移至句首。而在“那首歌,小王写的”这个例子中,“小王写的”对“那首歌”起到的还是补充说明修饰限定的作用,并不能被当作谓语。
在另一些关于词类划分的分析作品中,经常会出现,“汉语的名词做谓语”的说法(小张上海人;桌上三本书)以及“一+ 量词作谓语”的例证(小孩一个;硬币一枚)。严格意义来讲,这几个示例本身是省略了标点符号的一种表达,如果用来佐证词类划分也是不太合适的。将标点符号补全后:“小张,上海人”“桌上,三本书”“小孩,一个”“硬币,一枚”。不难看出,这几个例子的后半部分都是对前半部分的补充说明,从成分来讲,都是名词补足语(英语中,名词的补足语与名词的后置定语可通过固定结构进行区分,而在以上几个汉语示例中,相比于后置定语,定为名词补足语更为合适)。“上海人”补充说明小张的身份,三本书补充说明桌子的状态;“一个”“一枚”补充说明“小孩”“硬币”的数量,且“一个”“一枚”更显强调。同时,“小孩一个”“硬币一枚”在调整语序后,依旧是修饰语定语+中心词的结构(一个小孩;一枚硬币)。因而在此种示例中,后半部分的“一个”“一枚”并不能被简单地根据其所处的位置而定义成谓语。
其次,英语句子的构成离不开动词。英文中的核心成分——谓语决定句型的分类。宾语和补足语直接被称为verb-determined constituents。英文中的每个句子几乎都少不了谓语动词(某些特殊省略现象除外)。而汉语中有大量的无谓语动词句子,如:“我父母每天都很忙”,这句话中不是没有谓语,而是我们约定俗成地省略了谓语“是”字,但省略谓语不代表是其他成分充当“谓语”。因此在“小张上海人”,“桌上三本书”这两个例句中,加上一个系动词“是”字。句1变成:小张是上海人,典型的主语+谓语+主语补足语(表语)结构。句2补充完整后:桌上有三本书。这个句子,中英文表达有差异,英文中have 这个词有占有权和所属的意味,因而主语是有生命的。但中文中,习惯用“非人主语+有”表存在,该句可理解成:桌上是有三本书的,省略了是字,这样补全后,“有三本书”依旧补充说明了主语的某种性质或状态,因此该句仍可看作是主语+谓语+主语补足语或表语的结构。 综上所述,不论是英文还是汉语,句子是可以省略某些成分,而保持句子意思不变的。汉语中,语言表达者省略主谓语的现象大量存在。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句子省略了主语或谓语,就推导出是其他成分充当“主谓”。这种推导是不合理、不严谨,也是不科学的。
三、是相关关系,不是因果关系
休谟重新定义了因果,因果关系并不等同于必然关系。词性与句子成分,不存在因果联系,更不是绝对的对应关系。只能说词汇层面与句法层面有一定的联系,但不能绝对化。类似于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词汇语义和句子用法,这是两个层面。在不同的层面,有不同的界定和分类。而语言可以看作是立体的,至少需要这两个层面的共同作用才能形成。分析一个句子的结构,其实是理解一个句子中各个组成部分的逻辑语义关系。大多数情况下,句子成分不是由词决定的,而是由句子的意思决定的,说话人根据自己表达意思的需要来选择适当的词。即使是相同的词,在不同场景下,不同句中的结构、位置、功能和语义都是不同的。总之,词汇层面和语法层面,不存在简单的对应关系。在这一点上,目前,语法学界基本达成共识。“有的汉语语法著作受了这种影响,总要想方设法地把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和形容词解释成名词。”[6]19。正因为这样,词汇与句子成分是不能放在一个平面中衡量的。如果要分析两者的关系,至少要同时考虑句类、词的形式结构、句中位置、句法功能、语义特征。更要谨慎地使用“决定”“取决于”等表达方式。最起码,不能根据一个词是充当主宾语、谓语还是定语来确定其词类。那么也不能根据某个词具有某种词性来确定其句法成分。
四、已知词性不等于全部词性
一个具体事物,总是有许许多多的性质与关系。性质与关系并不等于物体本身。就像一个实物可以表现出几种特质,一个词亦可有多种词性,不同属性的结构充当句子中的不同成分,形成不同逻辑关系的表达。
部分学者支持的“名词化”“动词名用”“名词动用”“名词动词化”“名物化”等标签,大致的意思可以表达成:当一个词从其他词类转换为名词/动词的过程可以被称为“名词化、名物化/动词化”“X词名用/动用”。首先,不能因为某个词有X的用法就把它定义为X词。不应该以一部分属性代表一个事物的整体。其次,如果要支持这种说法,先提出一个问题,既然定义成“转换”或者“某某化”甚至“派生”,那么可以肯定的先决条件是,这一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既然是动态的变化过程,在时间的前后顺序上,一定有先后的排列。孰先孰后?是否有科学的方法验证,某某时间点之前,某某词从未有过某词性的用法。如果说,汉语中的“她喜欢安静”中的“安静”,有人将其看成是形容词用作名词,那么是否有足够的文献证明它之前只有形容词用法,后来可以进行“名用”,那么這个具体的节点处在哪里?发生了何种变化?即使目前有一定的书面文献支持,也无法考证当时的口语语料如何?甚至也不能预测未来是否会出土其他过去存在过的文献材料。而英文中的“派生”更不应该被牵强地使用到汉语词性的研究上。首先,汉语相对于英语来讲,是一个形态变化不丰富的语言。在Mandarin Chinese Words and Parts of Speech这本书中,作者曾提到过“Chinese lacks morphological marking in associationwith categorical alternations.”[1]1
正因为缺乏形态标记(marker),使得汉语不能从形式上直接定义词性。而在英文中,英文单词的形态标记使得词类的“派生”顺序是可以在语料库中检索和考察的。简而言之,正因为部分英文单词具有形态标记,在时间的转变上,有迹可循。比如:将commerce这个单词输入到英语词源词典(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中,可以清楚地查询到commerce的词性以及该词性用法的开始时间。其名词用法:“commerce (n.)1530s, from Middle French commerce (14c.)”。而对于commercial的形容词和名词用法,亦可得到如下注解“commercial(adj.)1680s, "pertaining to trade," from commerce + -al (1). Meaning "paid for by advertisements" (in reference to radio, TV, etc.) is from 1932; meaning "done for the sake of financial profit" (of art, etc.) is from 1871.commercial (n.): “an advertisement broadcast on radio or TV," 1935.”
经得起验证的理论一般在简洁的同时,可以反映具有普遍意义的自然规律。我国自古也崇尚大道至简、至易、至精、至微。而汉语的“词性转换说”相对而言,显得不那么严谨及简练。据此,是否可以大胆的假设:每个词(或字),其实本身就是具有全部词性的。只是某些词性的用法暂时没有被“激活”,不存在后期的转化一说。目前已知的用法并不是全部,我们已知的只是部分。语言是处于动态变化中的,而新的用法一旦产生就可以各归其位。总之,关于汉语词性的界定不仅要规范化,更要动态化。
五、结语
词性或者词类的起源本身并不是根据中文的特点来进行分类的,因而造成了目前汉语在词性分析中的诸多问题。对词性的界定过程也是对语言本质的认识过程,需要多方位多维度地立体研究,不能绝对化,更不能简单地线性思考。
参考文献:
[1] Chu-Ren Huang, Shu-Kai Hsieh and Keh-Jiann Chen, Mandarin Chinese Words and Parts of Speech: A Corpus-based Study[M].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7.
[2]比尔·布莱森.万物简史[M].南宁:接力出版社,2014.
[3]李宇明.中国语言规划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4]亚历山大·伯德.科学哲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6]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作者简介:
杨芸芝,女,北京语言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