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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改革已成为共识,给民营企业公平的发展机会也成为共识,我们看到了一份清晰的改革路线图,对民营企业的繁荣发展充满信心。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承诺要啃下多个阻碍改革、市场发展的硬骨头,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相当大的利好消息。
民企要的就是公平
早在十八大召开前夕,我就提出民营企业对十八大有五大期望。其一,制定统一的、一视同仁的企业扶持政策;其二,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其三,创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其四,依法治国,真正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合法财产;其五,搭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公共平台。
十八届三中全会很多改革方案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公报》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调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体现了机会公平原则。
民营企业不要政策上的特殊照顾,要的就是公平。民营企业竞争活力强,不怕竞争,担心的是没有机会,没有公平的竞争舞台。
目前困扰民营企业的是市场并未完全开放,垄断依然存在,存在不少“嫌贫爱富”的政策歧视。某些国有企业没有效率已是事实,但因“血统高贵”,就享受“扶贫式”待遇。担忧民营企业扰乱市场,就利用政策泼一泼冷水。
还须出台实施细则
同时,民营企业还遭遇了不少行业壁垒。无论是“新36条”还是“非公36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缺乏从政策层面落实到现实层面的细则支持。作为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意见,从中央到地方,都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政策看着欢欢喜喜,但民间资本循着政策脚步还是难以在现实中找到落脚点。以温州资本为代表的民间资本频频从政府文件的“大门”中跳进某领域,但又无奈从现实的“窗口”跳出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政策歧视以及行业壁垒等问题的大量存在,混淆了市场的效率与公平原则,不但市场混乱,也浪费了本来就稀缺的资源。
十八届三中全会切中市场垄断、无序竞争等要害,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更为公平、合理、开放的市场环境的行程。对于依靠市场经济崛起的民营企业,市场越开放,竞争越有序,他们的活力就越强,他们的发展就越繁荣。
全会提及“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产权保护制度释放出温暖的信号,是对企业家合法财产的正当保护,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积极性。
民间金融得以阳光化
可以预见,社会一直呼吁的民间资本开放也有了新气象。
融资难,一直是让民营企业感到相当棘手的问题。受规模小、资金链相对薄弱、缺乏抵押品等先天因素的制约,民营企业素来入不了大银行、大金融机构的法眼。作为大金融机构的补充,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并不如意,出现数量少、资金额较小等发展尴尬,难以成为民营企业充足的输血渠道。
民间金融的出现,可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但是,作为中国国有资本、跨国资本之外的“第三支力量”,民间资本一直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之外,也造成了现在的一种无序状态。引导民间金融阳光化和规范化,成为势在必行的一项任务。
《决定》指出,“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是引导民间资本金融阳光化和规范化的重要一步,民营企业将会获得更多合法且有效的融资渠道。相信随着具体政策的出台,难以破局的温州金融改革将出现新的突破与发展。
而且,将民间借贷合法化,让其在市场化利率的开放市场中,与银行等金融形式展开公平竞争,有利于打破当前国有金融机构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激活整个金融市场。
《决定》还指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一系列完善资本市场的决定,大大拓宽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改革已成为共识,给民营企业公平的发展机会也成为共识,我们看到了一份清晰的改革路线图,对民营企业的繁荣发展充满信心。不过,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心的考验还在后面。这些大快人心的决定能否转化为法律、法规以及行之有效的地方政策,这些政策能否持续执行下去,才是重中之重。且拭目以待,期待新的开局!(支点杂志2014年1月刊)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承诺要啃下多个阻碍改革、市场发展的硬骨头,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相当大的利好消息。
民企要的就是公平
早在十八大召开前夕,我就提出民营企业对十八大有五大期望。其一,制定统一的、一视同仁的企业扶持政策;其二,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其三,创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其四,依法治国,真正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合法财产;其五,搭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公共平台。
十八届三中全会很多改革方案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公报》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调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体现了机会公平原则。
民营企业不要政策上的特殊照顾,要的就是公平。民营企业竞争活力强,不怕竞争,担心的是没有机会,没有公平的竞争舞台。
目前困扰民营企业的是市场并未完全开放,垄断依然存在,存在不少“嫌贫爱富”的政策歧视。某些国有企业没有效率已是事实,但因“血统高贵”,就享受“扶贫式”待遇。担忧民营企业扰乱市场,就利用政策泼一泼冷水。
还须出台实施细则
同时,民营企业还遭遇了不少行业壁垒。无论是“新36条”还是“非公36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缺乏从政策层面落实到现实层面的细则支持。作为促进民间资本发展的意见,从中央到地方,都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政策看着欢欢喜喜,但民间资本循着政策脚步还是难以在现实中找到落脚点。以温州资本为代表的民间资本频频从政府文件的“大门”中跳进某领域,但又无奈从现实的“窗口”跳出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政策歧视以及行业壁垒等问题的大量存在,混淆了市场的效率与公平原则,不但市场混乱,也浪费了本来就稀缺的资源。
十八届三中全会切中市场垄断、无序竞争等要害,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更为公平、合理、开放的市场环境的行程。对于依靠市场经济崛起的民营企业,市场越开放,竞争越有序,他们的活力就越强,他们的发展就越繁荣。
全会提及“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产权保护制度释放出温暖的信号,是对企业家合法财产的正当保护,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积极性。
民间金融得以阳光化
可以预见,社会一直呼吁的民间资本开放也有了新气象。
融资难,一直是让民营企业感到相当棘手的问题。受规模小、资金链相对薄弱、缺乏抵押品等先天因素的制约,民营企业素来入不了大银行、大金融机构的法眼。作为大金融机构的补充,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并不如意,出现数量少、资金额较小等发展尴尬,难以成为民营企业充足的输血渠道。
民间金融的出现,可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但是,作为中国国有资本、跨国资本之外的“第三支力量”,民间资本一直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之外,也造成了现在的一种无序状态。引导民间金融阳光化和规范化,成为势在必行的一项任务。
《决定》指出,“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是引导民间资本金融阳光化和规范化的重要一步,民营企业将会获得更多合法且有效的融资渠道。相信随着具体政策的出台,难以破局的温州金融改革将出现新的突破与发展。
而且,将民间借贷合法化,让其在市场化利率的开放市场中,与银行等金融形式展开公平竞争,有利于打破当前国有金融机构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激活整个金融市场。
《决定》还指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一系列完善资本市场的决定,大大拓宽了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改革已成为共识,给民营企业公平的发展机会也成为共识,我们看到了一份清晰的改革路线图,对民营企业的繁荣发展充满信心。不过,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心的考验还在后面。这些大快人心的决定能否转化为法律、法规以及行之有效的地方政策,这些政策能否持续执行下去,才是重中之重。且拭目以待,期待新的开局!(支点杂志2014年1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