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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系列的变化对海事管理机构的应诉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海事行政诉讼案件呈现不断增加趋势,海事管理机关面临的执法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提升对行政诉讼的应诉能力是海事管理机构面临的迫在眉睫的问题。一、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海事管理机关的新挑战2015年5月1日生效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