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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条件下,财政投融资是政府干预经济、调节资金运行、解决“市场失灵”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建立健全一个完善的财政投融资体系对政府配置资源、加强宏觀调控、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财政投融资 体系建设
财政投融资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日本,指的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遵守信用原则,有偿地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广泛地筹集资金,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和经营,按照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进行资金投放,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或公共部门和项目开展生产和事业的一种资金活动。
1 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财政投融资起源于50年代,进入80年代以后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呈现政策性银行、投资公司和财政周转金并存的体系状况。一直以来,它对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础建设、完善资金市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现阶段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在各个环节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急需建设和完善。
1.1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
我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主要是来自政府投入的资金金,包括各项财政周转金、发行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邮政储蓄存款、社会保障基金等。我国投融资片面注重筹集财政资金,而忽略了民间资金的筹集;注重国内筹资,而不注重到国际资金市场拓展新的融资领域,外资使用的力度明显不行。这使得融资总额不足,尤其要投资于投资额大、建设期长、需要大笔资金的基础建设投资时,财政投融资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
1.2财政运作不规范,效率低下
有时财政投资前的准备工作不足,对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理解不透,缺乏全面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盲目实施财政投融资项目,重复建设现象也仍然普遍,在项目建设中透明度不够,缺乏合理的成本核算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项目结束后也不进行合理及时的评估,对财政投融资的使用效率和成果缺乏合理的评价。而且,财政投融资粗放型明显,重数量轻效益,有时只顾眼前利益和微观利益,而忽略了长远利益和宏观利益。
1.3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监督
财政投融资涉及的部门机构繁多,既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也有财政信用机构,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也都存在不同形式的投融资活动,由于它们性质不同,投融资的目的和方式也有差别,不容易统一行动。而财政投融资是为了实现政策目的、满足公众利益、合理分配能源,尤其投资于具有“公共物品”特征的基础行业、社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农村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医院等的建设。现行投融资体系缺乏全国统一的领导、规划和管理,容易造成盲目投资,管理混乱这样不仅不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职能作用,更不利于发挥它的宏观调节职能、解决“市场失灵”的作用,这就急需一个统筹资金、协调行动的管理机构。
1.4政策性引导作用不足,民间投资不足
财政投融资应该具有很大的政策性导向作用,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融资对市场投融资的领域、方向、规模等发挥的引导作用不足,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观,防止搞”形象工程”,要把资金引入有利于国家建设、有利于改善民生的领域和项目,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新农村建设等等。同时,我国民间资金力量很大,中小企业、新社会阶层潜力很大,据新华社最新报道: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数约为7500万人,他们掌握或者管理着10万亿元的资金,财政投融资对这部分资金的利用明显不足。
2 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建设
2.1拓宽财政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方式
财政投融资机构是以政府为主体,采取直接和间接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既可以依靠财政投融资机构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方式直接进行融资,也可以采用间接融资方式进行借款。国家还要加大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借款的力度,政府担保债券往往具有明确的投资目的和用途,而且政府具有良好的信誉,证券风险低,具有明显的筹资优势。同时,借助政府信誉,鼓励部门和投资项目利用世行、亚行贷款和各国政府赠款等多种方式大胆使用外资。还应利用新兴的融资方式如BOT、BTO、TOT等筹集资金,引导越来越多的非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外资流向那些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但民间部门不愿投资的领域和行业,如基础产业、公共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
2.2强化对财政投融资的计划、监督和评价
要做好投融资项目的规划、决策、预算、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投融资有条不紊的进行,还要建立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对财政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和科学的风险控制,包括风险监测机制、风险防范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补偿保障机制等。要提高风险意识,降低投融资风险,合理匹配资金,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投资项目跟踪监督,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3开放行业准人领域、减少政府对投资的直接干预
不能对民间资金、外资等限制太严,要造一个自由、公平、高效的投资环境,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保持国家宏观调控的和经济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开放行业准入领域,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国家基础建设、出口创汇企业、需要国家政策扶植的中小企业、农村建设等领域,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发展,还应配合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进行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更好更快的发展,倡导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加大投融资融资量,突破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中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的发展瓶颈。
2.4加强财政投融资体系的法制化建设
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没有严格、完整的法律规范,在融资方式、资金管理、项目审批、投资决策、绩效评价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容易导致资金的乱用、肢解甚至挪用,达不到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目的,给国家和公众造成很大的损失,难以发挥财政投融资应有的作用。因此,应尽快制定《财政投融资法>、《政策性银行法》,做到有法可依,规范投融资活动,提高使用效率。
2.5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国外投融资发展较早,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可能国家经济构成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金市场情况不同,但是财政投融资的主要领域却具有一定的共性,有些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借签学习的。财政投融资概念最早产生于日本,它已成为推动日本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战后日本政府投融资发展很快,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通过加强财政投融资立法,积极发挥财政投融资的作用,战后日本颁布的与财政投融资有关的法律达20多部,并加强对财政投融资的计划指导,积极分配资源,推进经济发展。美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一般通过税收、收费、发行债券等形式来筹措,和我国不同,美国资金投融资资金80%以上来自私人投资,而且美国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的建设和投资,像建设医院、高速路、福利设施、核电站等等,美国对教育投资亦十分重视,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占1/3以上。
总之,建设完善的财政投融资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加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它有利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资金市场等等。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完善财政投融资体系建设,加快财政投融资法制建设,创新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资方式,加强投融资的管理,吸取国外成功经验,使投融资体系为我国的宏观调控、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刘晓风,创新创新投融资体制构建和谐社会,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2):33-35
2 陈共,财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41-149
关键词 财政投融资 体系建设
财政投融资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的日本,指的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目标,遵守信用原则,有偿地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广泛地筹集资金,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和经营,按照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进行资金投放,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或公共部门和项目开展生产和事业的一种资金活动。
1 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财政投融资起源于50年代,进入80年代以后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呈现政策性银行、投资公司和财政周转金并存的体系状况。一直以来,它对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础建设、完善资金市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现阶段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在各个环节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急需建设和完善。
1.1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
我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主要是来自政府投入的资金金,包括各项财政周转金、发行的国家债券或金融债券、邮政储蓄存款、社会保障基金等。我国投融资片面注重筹集财政资金,而忽略了民间资金的筹集;注重国内筹资,而不注重到国际资金市场拓展新的融资领域,外资使用的力度明显不行。这使得融资总额不足,尤其要投资于投资额大、建设期长、需要大笔资金的基础建设投资时,财政投融资往往会显得力不从心。
1.2财政运作不规范,效率低下
有时财政投资前的准备工作不足,对政府特定的政策目标理解不透,缺乏全面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盲目实施财政投融资项目,重复建设现象也仍然普遍,在项目建设中透明度不够,缺乏合理的成本核算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项目结束后也不进行合理及时的评估,对财政投融资的使用效率和成果缺乏合理的评价。而且,财政投融资粗放型明显,重数量轻效益,有时只顾眼前利益和微观利益,而忽略了长远利益和宏观利益。
1.3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监督
财政投融资涉及的部门机构繁多,既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也有财政信用机构,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也都存在不同形式的投融资活动,由于它们性质不同,投融资的目的和方式也有差别,不容易统一行动。而财政投融资是为了实现政策目的、满足公众利益、合理分配能源,尤其投资于具有“公共物品”特征的基础行业、社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农村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医院等的建设。现行投融资体系缺乏全国统一的领导、规划和管理,容易造成盲目投资,管理混乱这样不仅不利于充分发挥财政投融资的政策性职能作用,更不利于发挥它的宏观调节职能、解决“市场失灵”的作用,这就急需一个统筹资金、协调行动的管理机构。
1.4政策性引导作用不足,民间投资不足
财政投融资应该具有很大的政策性导向作用,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融资对市场投融资的领域、方向、规模等发挥的引导作用不足,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观,防止搞”形象工程”,要把资金引入有利于国家建设、有利于改善民生的领域和项目,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新农村建设等等。同时,我国民间资金力量很大,中小企业、新社会阶层潜力很大,据新华社最新报道: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数约为7500万人,他们掌握或者管理着10万亿元的资金,财政投融资对这部分资金的利用明显不足。
2 完善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建设
2.1拓宽财政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方式
财政投融资机构是以政府为主体,采取直接和间接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既可以依靠财政投融资机构发行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等方式直接进行融资,也可以采用间接融资方式进行借款。国家还要加大政府担保债券和政府担保借款的力度,政府担保债券往往具有明确的投资目的和用途,而且政府具有良好的信誉,证券风险低,具有明显的筹资优势。同时,借助政府信誉,鼓励部门和投资项目利用世行、亚行贷款和各国政府赠款等多种方式大胆使用外资。还应利用新兴的融资方式如BOT、BTO、TOT等筹集资金,引导越来越多的非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外资流向那些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但民间部门不愿投资的领域和行业,如基础产业、公共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
2.2强化对财政投融资的计划、监督和评价
要做好投融资项目的规划、决策、预算、控制和事后评价,保证投融资有条不紊的进行,还要建立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对财政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和科学的风险控制,包括风险监测机制、风险防范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补偿保障机制等。要提高风险意识,降低投融资风险,合理匹配资金,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投资项目跟踪监督,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3开放行业准人领域、减少政府对投资的直接干预
不能对民间资金、外资等限制太严,要造一个自由、公平、高效的投资环境,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在保持国家宏观调控的和经济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开放行业准入领域,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国家基础建设、出口创汇企业、需要国家政策扶植的中小企业、农村建设等领域,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均衡发展,还应配合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进行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更好更快的发展,倡导投融资主体多元化,加大投融资融资量,突破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中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的发展瓶颈。
2.4加强财政投融资体系的法制化建设
现阶段我国财政投融资体系没有严格、完整的法律规范,在融资方式、资金管理、项目审批、投资决策、绩效评价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容易导致资金的乱用、肢解甚至挪用,达不到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目的,给国家和公众造成很大的损失,难以发挥财政投融资应有的作用。因此,应尽快制定《财政投融资法>、《政策性银行法》,做到有法可依,规范投融资活动,提高使用效率。
2.5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
国外投融资发展较早,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可能国家经济构成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金市场情况不同,但是财政投融资的主要领域却具有一定的共性,有些成功经验是值得我们借签学习的。财政投融资概念最早产生于日本,它已成为推动日本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战后日本政府投融资发展很快,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通过加强财政投融资立法,积极发挥财政投融资的作用,战后日本颁布的与财政投融资有关的法律达20多部,并加强对财政投融资的计划指导,积极分配资源,推进经济发展。美国财政投融资的资金,一般通过税收、收费、发行债券等形式来筹措,和我国不同,美国资金投融资资金80%以上来自私人投资,而且美国非常重视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的建设和投资,像建设医院、高速路、福利设施、核电站等等,美国对教育投资亦十分重视,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占1/3以上。
总之,建设完善的财政投融资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加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它有利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资金市场等等。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完善财政投融资体系建设,加快财政投融资法制建设,创新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资方式,加强投融资的管理,吸取国外成功经验,使投融资体系为我国的宏观调控、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刘晓风,创新创新投融资体制构建和谐社会,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2):33-35
2 陈共,财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4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