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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纷争,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很多时候,几分钟或者一两天,他们就又玩在一起了。
我的两个女儿,分别有过“欺负”人和被人“欺负”的经历;作为她们的妈妈,我选择了同一种应对方式:直接跟她们对话,而不是去找老师。
中午,我在校门口等荳芽下课。她出来得特别晚。已经没剩几个孩子了,我才看到她闷闷不乐地走出校门。
“今天怎么这么晚?”我问。
“老师留我下来谈事情……”她不太想说下去的样子。见她这样,我没有再追问,而是转换频道:“想吃什么好吃的?我买给你。”
“你中奖了?今天这么大方。”荳芽嘴角牵动了一下,似笑非笑。
情况好像有点严重。我决定还是面对,于是圈住她的肩膀,关心地问:“你好像不太开心的样子。被老师骂啦?”
荳芽摇摇头。接着边走边跟我诉说她的委屈——
原来班上有一位同学,经常偷拿豆芽的东西。今天那位同学拿了荳芽的橡皮擦,撕下荳芽的姓名贴,换上自己的,然后硬说那橡皮擦是她的。其实有同学亲眼目睹她翻荳芽的铅笔盒。但老师说这也不能证明那个橡皮擦就是荳芽的,还说万一那个同学刚好跟荳芽有一样的橡皮擦呢?
“她之前就拿过我的铅笔……而且也有同学看到……”荳芽讲着讲着就泣不成声了。老师没有去质问那位涉嫌偷东西的同学,而只是告诉荳芽“没有证据时,我们不能指称别人是小偷”,这让荳芽觉得委屈。
看她这样,我也心疼,但很认同老师的做法。
我跟荳芽聊起每一季我都必看的美国剧集CSI。“当CSI的探员在办一个案子时,他们只相信物证,不太相信证人说的话。为什么?因为人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或立场而说谎,证物不会说谎。如果一个CSI探员心里认定某个人是做坏事的嫌疑犯,但一直找不到物证可以证明坏事是这个人做的,就还是得相信这个人没有做坏事。”
荳芽擦干眼泪,看着我问:“那有些坏人不就永远不会被抓到吗?”
我点头:“没错。”
荳芽说:“不公平。”
“荳芽,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可能绝对公平。为什么你可以有那么漂亮的橡皮擦,而同学没有?她可能也觉得这很不公平呀。但在公平前,我们可以先讲尊重。你没有办法证明同学偷你的东西,就只能尊重她的人格,相信她不是小偷。老师这样做是对的,万一橡皮擦真的是她的呢?‘尊重’这两个字,我觉得比‘公平’更重要。”
“我尊重她,那她会不会把橡皮擦还我?”豆芽还是很在意她的橡皮擦。
“我不知道。”我跟荳芽说,“我只知道你不能因为觉得自己有损失,就随便说别人是小偷。”
“我真倒霉!以后不带漂亮的东西去学校了。”荳芽开始想方法保护自己。
“你的同学不会全是小偷,而且我们也不必拿别人可能会做错的事来处罚自己。你还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但下次可以不要在橡皮擦上贴姓名贴,因为一撕就撕掉了;可以用原子笔在橡皮擦上写一个小小的A或是只点一个点点,做一个只有你自己认得的记号,下次再和同学的东西搞混,就很容易分辨了。”
“对耶!”豆芽如获至宝,接着还发挥出一连串她想到可以用来表示拥有权的暗号方式。
大约一个月后,荳芽很开心地跟我说,那个拿她橡皮擦的同学把橡皮擦还她了,还说想跟她做好朋友。“我想她以后一定再也不会拿我的东西了,我们一定可以做很好的朋友。”
“不一定喔!人每天都在变化。”我还是跟荳芽分享了我对人性的看法,虽然我知道她不一定理解,也不一定愿意相信。
果不其然,过了几天,荳芽气急败坏地向我诉苦:“那个拿我橡皮擦的同学又叫×××不要跟我玩了!”
蝴蝶上幼儿园中班时,有一天我接到老师打来电话,很委婉地告诉我,有一位小朋友的妈妈在联络簿反映,她女儿回家诉苦说,蝴蝶要她带糖果去学校才肯跟她玩。
以前,不少妈妈谈论过类似的情况。我惯常的回复是:“孩子很坚持要带糖果去留住这个朋友,家里也正好有糖果,就让她带吧!万一家里没糖果,也不必特意去买,让她试试看,是不是没带糖果就交不到朋友。”
倒是没人问过我:自己的孩子威胁人家带糖果,妈妈要怎么办?
一直以来,孩子出现问题时,大人总是习惯性地这么认为:被威胁的孩子肯定是无助的、可怜的,威胁人家的孩子肯定品格有问题;做父母的要很羞愧地致歉,做老师的要协助纠正孩子品格。
处理孩子的问题,永远只能这样吗?我静静地听老师讲完后,决定问她两个问题:
1.这个被威胁的孩子,是个“受气包”型的吗?
2.她和蝴蝶平常的互动如何?
我希望了解两个孩子的真实状况,以便不偏颇地和蝴蝶讨论这件事。
结果,老师说这小女生和蝴蝶一样强势,她们两个在班上都是喜欢争做大姐大的女生,时常互不相让,平常不太在一起玩。
我回家问起蝴蝶这件事,她承认了。“我本来就不喜欢跟她玩,她每次都要跟我争!”
看来老师说的两人平时就剑拔弩张、关系紧张不假。
“那么,她真带糖果来给你,你就会跟她玩吗?”我问她。
“勉强吧。”蝴蝶这样回我。
“如果我不喜欢跟一个人在一起,不管她给我什么,我还是不会跟她在一起。因为,跟她在一起玩,我会不开心。”我很认真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可老师说大家要相亲相爱,要一起玩……”蝴蝶小声地说。
我自己是个跟不投缘的人在一起,讲三句话立马变哑巴的人,所以很理解蝴蝶的无奈。“你可以不喜欢她,可以不跟她玩,但不能跟她说带糖果来才跟她玩。这样是威胁人。不管对谁,你都没有权利这样做。”这是我对蝴蝶的“教训”。
不管是荳芽被欺负或是蝴蝶欺负人,我从没有因为这些事找过老师。
在这类事上,我认为我应该面对我的孩子,对方的妈妈也应该面对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受欺负者的妈妈向老师抱怨→老师把抱怨转达给欺负者的妈妈→欺负者的妈妈向老师表达歉意→老师再把歉意转达给受欺负者。让三个大人忙得团团转,最该从中学习与人相处的孩子们反而置身事外,只被告知一些言不及义的泛道德教条。
我认为:跟当事人沟通,是唯一有效的沟通。
很多时候,几分钟或者一两天,他们就又玩在一起了。
我的两个女儿,分别有过“欺负”人和被人“欺负”的经历;作为她们的妈妈,我选择了同一种应对方式:直接跟她们对话,而不是去找老师。
被欺负的荳芽:没证据就不能说同学是小偷
中午,我在校门口等荳芽下课。她出来得特别晚。已经没剩几个孩子了,我才看到她闷闷不乐地走出校门。
“今天怎么这么晚?”我问。
“老师留我下来谈事情……”她不太想说下去的样子。见她这样,我没有再追问,而是转换频道:“想吃什么好吃的?我买给你。”
“你中奖了?今天这么大方。”荳芽嘴角牵动了一下,似笑非笑。
情况好像有点严重。我决定还是面对,于是圈住她的肩膀,关心地问:“你好像不太开心的样子。被老师骂啦?”
荳芽摇摇头。接着边走边跟我诉说她的委屈——
原来班上有一位同学,经常偷拿豆芽的东西。今天那位同学拿了荳芽的橡皮擦,撕下荳芽的姓名贴,换上自己的,然后硬说那橡皮擦是她的。其实有同学亲眼目睹她翻荳芽的铅笔盒。但老师说这也不能证明那个橡皮擦就是荳芽的,还说万一那个同学刚好跟荳芽有一样的橡皮擦呢?
“她之前就拿过我的铅笔……而且也有同学看到……”荳芽讲着讲着就泣不成声了。老师没有去质问那位涉嫌偷东西的同学,而只是告诉荳芽“没有证据时,我们不能指称别人是小偷”,这让荳芽觉得委屈。
看她这样,我也心疼,但很认同老师的做法。
我跟荳芽聊起每一季我都必看的美国剧集CSI。“当CSI的探员在办一个案子时,他们只相信物证,不太相信证人说的话。为什么?因为人会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或立场而说谎,证物不会说谎。如果一个CSI探员心里认定某个人是做坏事的嫌疑犯,但一直找不到物证可以证明坏事是这个人做的,就还是得相信这个人没有做坏事。”
荳芽擦干眼泪,看着我问:“那有些坏人不就永远不会被抓到吗?”
我点头:“没错。”
荳芽说:“不公平。”
“荳芽,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可能绝对公平。为什么你可以有那么漂亮的橡皮擦,而同学没有?她可能也觉得这很不公平呀。但在公平前,我们可以先讲尊重。你没有办法证明同学偷你的东西,就只能尊重她的人格,相信她不是小偷。老师这样做是对的,万一橡皮擦真的是她的呢?‘尊重’这两个字,我觉得比‘公平’更重要。”
“我尊重她,那她会不会把橡皮擦还我?”豆芽还是很在意她的橡皮擦。
“我不知道。”我跟荳芽说,“我只知道你不能因为觉得自己有损失,就随便说别人是小偷。”
“我真倒霉!以后不带漂亮的东西去学校了。”荳芽开始想方法保护自己。
“你的同学不会全是小偷,而且我们也不必拿别人可能会做错的事来处罚自己。你还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但下次可以不要在橡皮擦上贴姓名贴,因为一撕就撕掉了;可以用原子笔在橡皮擦上写一个小小的A或是只点一个点点,做一个只有你自己认得的记号,下次再和同学的东西搞混,就很容易分辨了。”
“对耶!”豆芽如获至宝,接着还发挥出一连串她想到可以用来表示拥有权的暗号方式。
大约一个月后,荳芽很开心地跟我说,那个拿她橡皮擦的同学把橡皮擦还她了,还说想跟她做好朋友。“我想她以后一定再也不会拿我的东西了,我们一定可以做很好的朋友。”
“不一定喔!人每天都在变化。”我还是跟荳芽分享了我对人性的看法,虽然我知道她不一定理解,也不一定愿意相信。
果不其然,过了几天,荳芽气急败坏地向我诉苦:“那个拿我橡皮擦的同学又叫×××不要跟我玩了!”
欺负人的蝴蝶:可以不喜欢但不能威胁
蝴蝶上幼儿园中班时,有一天我接到老师打来电话,很委婉地告诉我,有一位小朋友的妈妈在联络簿反映,她女儿回家诉苦说,蝴蝶要她带糖果去学校才肯跟她玩。
以前,不少妈妈谈论过类似的情况。我惯常的回复是:“孩子很坚持要带糖果去留住这个朋友,家里也正好有糖果,就让她带吧!万一家里没糖果,也不必特意去买,让她试试看,是不是没带糖果就交不到朋友。”
倒是没人问过我:自己的孩子威胁人家带糖果,妈妈要怎么办?
一直以来,孩子出现问题时,大人总是习惯性地这么认为:被威胁的孩子肯定是无助的、可怜的,威胁人家的孩子肯定品格有问题;做父母的要很羞愧地致歉,做老师的要协助纠正孩子品格。
处理孩子的问题,永远只能这样吗?我静静地听老师讲完后,决定问她两个问题:
1.这个被威胁的孩子,是个“受气包”型的吗?
2.她和蝴蝶平常的互动如何?
我希望了解两个孩子的真实状况,以便不偏颇地和蝴蝶讨论这件事。
结果,老师说这小女生和蝴蝶一样强势,她们两个在班上都是喜欢争做大姐大的女生,时常互不相让,平常不太在一起玩。
我回家问起蝴蝶这件事,她承认了。“我本来就不喜欢跟她玩,她每次都要跟我争!”
看来老师说的两人平时就剑拔弩张、关系紧张不假。
“那么,她真带糖果来给你,你就会跟她玩吗?”我问她。
“勉强吧。”蝴蝶这样回我。
“如果我不喜欢跟一个人在一起,不管她给我什么,我还是不会跟她在一起。因为,跟她在一起玩,我会不开心。”我很认真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可老师说大家要相亲相爱,要一起玩……”蝴蝶小声地说。
我自己是个跟不投缘的人在一起,讲三句话立马变哑巴的人,所以很理解蝴蝶的无奈。“你可以不喜欢她,可以不跟她玩,但不能跟她说带糖果来才跟她玩。这样是威胁人。不管对谁,你都没有权利这样做。”这是我对蝴蝶的“教训”。
不管是荳芽被欺负或是蝴蝶欺负人,我从没有因为这些事找过老师。
在这类事上,我认为我应该面对我的孩子,对方的妈妈也应该面对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受欺负者的妈妈向老师抱怨→老师把抱怨转达给欺负者的妈妈→欺负者的妈妈向老师表达歉意→老师再把歉意转达给受欺负者。让三个大人忙得团团转,最该从中学习与人相处的孩子们反而置身事外,只被告知一些言不及义的泛道德教条。
我认为:跟当事人沟通,是唯一有效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