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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意义,探讨了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服务以及运行保障措施,提出以消防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托,建立消防安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促进消防社会管理多元化,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关键词:消防信用体系;消防安全;消防管理;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1)06-0022-02
一、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推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基础是消防安全评价。而评价结果取决于社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标准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律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从而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二)有利于推进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对于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消防执法惩戒效果,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都有重大意义。
(三)有利于科学分配消防监督执法力量,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就是根据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结果,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设定抽查频率,调整执法力量,对消防安全信用水平低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从而实现对监督执法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和精确指导。
(四)有利于发挥联合惩戒作用
建立消防信用体系,实施消防信用监管,在对不良消防安全信用单位进行法律制裁的同时,限制其公共服务、银行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活动,提高生产经营交易成本,减少交易机会,打击社会形象,发挥联合惩戒,真正对不良消防安全信用单位产生震慑作用,使其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
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组织框架
(一)工作原则
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及时、便利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推动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坚持“两个至上”理念,以保持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的原则;坚持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举的原则;坚持奖励诚信与惩戒失信并重的原则;坚持行政监督与信用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二)管理制度
完备的制度体系,是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健康发展的保障,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消防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管理服务制度、等级评价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程。
1.消防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反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的征集要求、征集方式、征集内容、征集标准等。
被征信单位基础信息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
(2)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3)消防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抽查或者专项检查的结果;
(4)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
2.消防安全信用评价制度
主要包括评价标准、方法、原则等。
(1)评为年度消防安全守信等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对消防安全信用进行加分管理。
(2)评为年度消防安全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对消防安全信用进行减分管理。
(3)连续两年以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守信的个人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列入消防安全信用红名单。
(4)消防信用单位列入红名单的,管理的期限实行长期。管理期限内发生有影响火灾或违法行为的,将被移出消防安全信用红名单。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的,应列入消防安全信用黑名单进行监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因为失信被列入消防安全信用黑名单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将一同被列入消防安全信用黑名单。
3.消防安全信用发布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信用的发布原则、方式、机构、要求等
消防诚信典型“红名单”和消防安全信用失信“黑名单”采取统一发布的方式。一般安排每季度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发布频度。具体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名单,统一在“信用中国(枣庄)”网站发布。
消防部门应依法定期收集、整理各类社会主体的诚信及失信信息,形成消防诚信典型“红名单”和消防安全信用失信“黑名单”,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相应发布周期月的下旬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
4.消防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及奖惩制度。根据监管单位对社会单位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从而确定不同的监管方式,并积极发挥消防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
(1)对消防诚信用等级较好的信用主体,可以实施以下工作措施:
①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减少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频次;
②在消防审批、告知承诺、公共消防服务上优先给予办理、并提供便利的条件;
③在每年的消防工作考评中,优先予以考虑。
(2)符合有关守信联合激励规定的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激励。
(3)对列入消防安全信用提示信息、警示信息的信用主体,可以实施以下工作措施:
①信息提示。对消防安全失信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可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等方式通知信用主体,提醒其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 ②约谈警示。对信用主体进行约谈警示,宣传现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自律、诚信守法。
(4)对列入消防安全信用失信的信用主体,实施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①实行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对列入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消防救援机构应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②实行行业部门通报。对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通过各设区(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或书面函告等方式,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请相关部门加大监督力度;
③其他依法實施的惩戒措施。
5.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行业部门之间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在消防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公共服务中,全面深化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当对列入消防安全信用诚信典型“红名单”的信用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激励。对被列入消防安全信用失信“黑名单”的信用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6.消防安全信用恢复制度
(1)信用主体对评价机构信用信息认定有异议的,可向评价机构提交信用信息异议申请,经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核实确认有误的,应予以撤销或纠正。
(2)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纠正失信行为且在隐患整改期间未再发生失信行为的,可以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对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申请信用记录恢复。对申请信用记录恢复的,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确认符合恢复要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办理消防安全信用恢复。
(三)管理运行机制
完善的消防安全信用管理运行工作机制,需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督制约体系,推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
1.消防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用运行组织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发布和运用等四个环节中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以及管理工作程序。
2.消防安全信用服务体系。建立方便快捷、公开公正的消防安全信用查询系统,积极满足社会对消防安全信用服务的工作需求;全面推动消防安全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不断提高消防安全信用管理与服务水平。
3.消防安全全程监管系统。依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信用评价公正、公平。公开监督电话,受理和仲裁社会单位相关的信用投诉;大力引导企业实行信用自律,签订《消防信用承诺书》,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督促消防安全信用评估机构公开评价依据、评价标准、评价流程、评价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做好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宣传发动
采取多种消防安全信用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火灾警示案例,普及消防安全信用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信用的意识。以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服务体系等内容为重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筑牢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二)全面抓好消防安全信用试点建设工作
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思路,选取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信用试点建设,通过示范引领,稳步推进实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召开推广应用工作会议,推动消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的社会应用
(一)实施消防安全分类监管
积极推进消防安全信用监管部门在各自管理领域,根据信用等级情况,对社会单位实行分类监管。
1.对消防信用等级评定较好的单位,实施低频率的消防安全监管;
2.对消防信用等级为一般的单位,实施较高频率的消防安全监管,每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3.对消防信用等级为较差的单位,实施高频率的监督管理,每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二)健全褒奖激励机制
对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且诚信经营的单位,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并在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便利,落实消防安全长效激励机制。
(三)强化消防安全失信惩戒机制
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或重大火灾隐患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全面实行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实施消防信用联合惩戒,打击其社会形象。
参考文献:
[1]刘安营,管崇然,季龙.消防信用建设提升消防管理水平[J].中国消防,2014(18):34-35.
[2]司戈.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消防管理中的作用[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08-04-02.
作者简介:崔来超(1984-),男,汉族,山东枣庄人,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研究方向:防火监督。
关键词:消防信用体系;消防安全;消防管理;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227(2021)06-0022-02
一、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推進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基础是消防安全评价。而评价结果取决于社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标准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律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从而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二)有利于推进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对于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消防执法惩戒效果,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都有重大意义。
(三)有利于科学分配消防监督执法力量,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就是根据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结果,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设定抽查频率,调整执法力量,对消防安全信用水平低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从而实现对监督执法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和精确指导。
(四)有利于发挥联合惩戒作用
建立消防信用体系,实施消防信用监管,在对不良消防安全信用单位进行法律制裁的同时,限制其公共服务、银行信贷、政府采购等方面活动,提高生产经营交易成本,减少交易机会,打击社会形象,发挥联合惩戒,真正对不良消防安全信用单位产生震慑作用,使其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
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组织框架
(一)工作原则
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及时、便利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推动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坚持“两个至上”理念,以保持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的原则;坚持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举的原则;坚持奖励诚信与惩戒失信并重的原则;坚持行政监督与信用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二)管理制度
完备的制度体系,是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健康发展的保障,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消防安全信用征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管理服务制度、等级评价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程。
1.消防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反映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的征集要求、征集方式、征集内容、征集标准等。
被征信单位基础信息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
(2)取得的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3)消防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抽查或者专项检查的结果;
(4)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
2.消防安全信用评价制度
主要包括评价标准、方法、原则等。
(1)评为年度消防安全守信等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对消防安全信用进行加分管理。
(2)评为年度消防安全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等级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将对消防安全信用进行减分管理。
(3)连续两年以上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守信的个人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列入消防安全信用红名单。
(4)消防信用单位列入红名单的,管理的期限实行长期。管理期限内发生有影响火灾或违法行为的,将被移出消防安全信用红名单。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的,应列入消防安全信用黑名单进行监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因为失信被列入消防安全信用黑名单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将一同被列入消防安全信用黑名单。
3.消防安全信用发布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信用的发布原则、方式、机构、要求等
消防诚信典型“红名单”和消防安全信用失信“黑名单”采取统一发布的方式。一般安排每季度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发布频度。具体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名单,统一在“信用中国(枣庄)”网站发布。
消防部门应依法定期收集、整理各类社会主体的诚信及失信信息,形成消防诚信典型“红名单”和消防安全信用失信“黑名单”,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相应发布周期月的下旬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
4.消防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及奖惩制度。根据监管单位对社会单位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从而确定不同的监管方式,并积极发挥消防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
(1)对消防诚信用等级较好的信用主体,可以实施以下工作措施:
①在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适当减少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频次;
②在消防审批、告知承诺、公共消防服务上优先给予办理、并提供便利的条件;
③在每年的消防工作考评中,优先予以考虑。
(2)符合有关守信联合激励规定的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激励。
(3)对列入消防安全信用提示信息、警示信息的信用主体,可以实施以下工作措施:
①信息提示。对消防安全失信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可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等方式通知信用主体,提醒其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 ②约谈警示。对信用主体进行约谈警示,宣传现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自律、诚信守法。
(4)对列入消防安全信用失信的信用主体,实施以下联合惩戒措施:
①实行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对列入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消防救援机构应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②实行行业部门通报。对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通过各设区(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或书面函告等方式,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请相关部门加大监督力度;
③其他依法實施的惩戒措施。
5.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行业部门之间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在消防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公共服务中,全面深化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当对列入消防安全信用诚信典型“红名单”的信用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激励。对被列入消防安全信用失信“黑名单”的信用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6.消防安全信用恢复制度
(1)信用主体对评价机构信用信息认定有异议的,可向评价机构提交信用信息异议申请,经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核实确认有误的,应予以撤销或纠正。
(2)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纠正失信行为且在隐患整改期间未再发生失信行为的,可以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对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申请信用记录恢复。对申请信用记录恢复的,经消防救援机构核查确认符合恢复要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办理消防安全信用恢复。
(三)管理运行机制
完善的消防安全信用管理运行工作机制,需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督制约体系,推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
1.消防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用运行组织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发布和运用等四个环节中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以及管理工作程序。
2.消防安全信用服务体系。建立方便快捷、公开公正的消防安全信用查询系统,积极满足社会对消防安全信用服务的工作需求;全面推动消防安全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不断提高消防安全信用管理与服务水平。
3.消防安全全程监管系统。依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对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信用评价公正、公平。公开监督电话,受理和仲裁社会单位相关的信用投诉;大力引导企业实行信用自律,签订《消防信用承诺书》,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督促消防安全信用评估机构公开评价依据、评价标准、评价流程、评价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做好消防安全信用体系的宣传发动
采取多种消防安全信用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火灾警示案例,普及消防安全信用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信用的意识。以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服务体系等内容为重点,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筑牢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二)全面抓好消防安全信用试点建设工作
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思路,选取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信用试点建设,通过示范引领,稳步推进实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召开推广应用工作会议,推动消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的社会应用
(一)实施消防安全分类监管
积极推进消防安全信用监管部门在各自管理领域,根据信用等级情况,对社会单位实行分类监管。
1.对消防信用等级评定较好的单位,实施低频率的消防安全监管;
2.对消防信用等级为一般的单位,实施较高频率的消防安全监管,每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3.对消防信用等级为较差的单位,实施高频率的监督管理,每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二)健全褒奖激励机制
对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且诚信经营的单位,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并在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便利,落实消防安全长效激励机制。
(三)强化消防安全失信惩戒机制
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或重大火灾隐患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全面实行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实施消防信用联合惩戒,打击其社会形象。
参考文献:
[1]刘安营,管崇然,季龙.消防信用建设提升消防管理水平[J].中国消防,2014(18):34-35.
[2]司戈.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消防管理中的作用[N].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2008-04-02.
作者简介:崔来超(1984-),男,汉族,山东枣庄人,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研究方向:防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