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村级治理形成一种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乡政村治”模式。在这种模式引领下,中国农村的村级治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显示出其特有的适用性和局限性。近年来,中国现有的村级治理模式面临越来越多的困扰,显现出不适应社会发展的一面。因此,基于实践的探索,中国应构建新的村级复合治理模式。新模式建构的重点在于:明晰乡村责权关系,发挥“乡政”、“村治”两个主体作用;明确村级“党”、“政”定位,激发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两个核心要素的积极性;提升农民主体意识,培养自主、包容两种精神;扶持发展民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