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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阶段来看,在基础知识领域中,法理学和部门法学之间可互通、交融。法理学和部门法学的关系之争由来已久,二者在基础知识方面有很多共通之处。经济法作为新兴的法学,其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需要法理学的支持。本文,首先分析了经济法部门的形成轨迹,然后阐述了经济法部门法理学构建历程,最后总结了其构建心得,旨在不断完善我国经济法法理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