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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水利工程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水利部门建设管理任务过重,项目工程受益乡镇又未参与管理,不能调动群管组织和受益方的积极性;在项目实施中,群众自筹资金难以落实,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影响了后续项目的争取。要实行“双向承诺制”“一次告知制”“违诺弃项制”“群众参与式管理制”等,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责任、运行管理责任,牢固树立群建群管思想,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使群众真正肩负起管理、管护和维修的责任,走以水养水、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