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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梁启超向国人大力宣传近代西方的自由权利学说,发挥了重要的思想启蒙作用。然而,在他的权利思想体系中,实际上共存着两种几乎对立的理论:一是天赋人权理论,他以此为依据强调自由权利的不可让渡和神圣不可侵犯;二是建立在社会达尔文主义基础上的强权理论,他将强权等同于自由权。这导致其理论体系内部充满深刻的矛盾,也使其权利观走进了一个理论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