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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是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实际行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农村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探索.自2004年湖北省教育厅实施“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以来,通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精神,按照《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方案》积极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