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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党关系和谐,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是区别于多党竞争型及一党垄断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点和巨大优势。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领导与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巩固,有赖于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形成和发展;执政与参政使命的担当和完成,有赖于多元利益主体通过发扬协商民主来整合和凝聚。在开放多元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必须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战略方针,始终遵循“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根本原则,增进政治共识,发展协商民主,加强团结包容,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同心合作,推进多党合作制度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多党合作;政党关系;同心合作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4)02-0005-07
在现代政党政治中,政党关系是不同性质和类型政党制度的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的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党际关系,既不同于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那种你上我下的权力争夺型的政党关系,也不同于一党制那种权力垄断型的政党关系,而是一种民主协商、肝胆相照的崭新的合作型政党关系。政党关系和谐,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是区别于多党竞争型及一党垄断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点和巨大优势。
胡锦涛指出:“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1]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强调“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再次强调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2]。“同心”思想是对多党合作制度最鲜明特质的深刻揭示,协商民主是对多党合作制度民主形式的准确定位。“同心”思想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提出,是中国多党合作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取得的最新成果,为巩固和发展我国和谐政党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价值引领。同心同德是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同心同向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准则,同心同行是多党合作的行动指针。“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征。领导与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巩固,有赖于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形成和发展;执政与参政使命的担当和完成,有赖于多元利益主体通过发扬协商民主来整合和凝聚。在开放多元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必须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战略方针,始终遵循“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根本原则,增进政治共识,发展协商民主,加强团结包容,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同心合作,推进多党合作制度的科学发展。
一、开放多元:中国和谐政党关系面临的新挑战
冷战结束以来,世界政党政治空前活跃,政党数量剧增,多党制扩张迅猛,一党制日渐式微。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历史方位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给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巩固和发展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同心合作关系,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着重解决好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课题。
第一,国际政治格局和政党政治的新变动,使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有效抵制西方的议会制和多党制,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更严峻的形势。冷战结束以来,在所谓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裹挟和冲击下,一些国家开放党禁,政党数量剧增。据有关部门大略统计,到21世纪初,全世界有影响的政党大约有5790个(实际数量更多),较冷战时期增加了35%以上。在当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除20多个国家无政党外,其他国家都实行不同形式的政党制度[3]。新成立的政党大多集中在前苏东和非洲地区,如20世纪80年代末,非洲政党数量总共只有130多个,而到90年代中期一度膨胀到1300多个[4]。与此同时,西方民主政治思潮在全球泛滥,一党执政体制遭到广泛诟病,以西方多党制为范式的政党制度一时间成为“潮流”,并显示出巨大的“示范效应”,被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所效仿。前苏东转型国家由共产党一党执政转变为多党轮流执政;诸多发展中国家由军人政权、一党制或一党独大制转向多党制;一些较为发达的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如韩国进一步确立了多党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据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先后有近80个国家宣布放弃一党制或无党制,改行西方式的多党制。受此影响,目前在世界上约160个实行了政党政治的发展中国家里,90%以上的国家都遵循西方的理论、制度、法律及其原则构建起多党竞争的体制模式[5]。面对多党制在世界范围内扩展的冲击和挑战,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始终维护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
第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社会多样性的发展,使增进政治共识,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面临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考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历史性转变。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所占比重约为99%[6]。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如今,在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截至2011年底,全国民营企业达到964万家,注册资本金超过25万亿元,从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突破2亿人[7]。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社会结构比较简明,就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使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广大农民日益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同时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不断涌现,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面对多样性发展带来的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只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最高原则,充分发扬协商民主,才能在扩大政治参与中实现社会和谐。 第三,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多元化,使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拓展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面临实现有效社会整合的新期待。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截至2011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260.2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总数达402.7万个[8]。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成员数量稳步增长,高中级知识分子已经成为民主党派成员主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为民主党派的新生力量。截至2011年底,各民主党派成员达88万人,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有69.8万人;地方组织2404个,基层组织37693个[9]。2010年,在民主党派成员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占7.3%[10]。面对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历史方位及其自身组织发展的新变化和新情况,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只有以“同心”思想为指引,把新生社会群体吸纳和集聚到多党合作制度的框架内,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在执政党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社会整合的功能和优势。
二、政治共识: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根基
政党之间的合纵连横,是政党政治较为普遍的现象。政党合作以一定的政治共识为前提。政治共识的达成,既可以是政党之间基于现实利益之需而采取的一种策略手段,也可以是政党之间基于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政治理想在长期的历史合作中所做的一种战略选择。政党凝聚民众引领社会前进,不仅要考虑民众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而且要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道不同不相为谋,同道者亦可殊途同归。政党之间的同心合作,必然超越党派自身私利,而以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政党之间的同心合作,离不开对共同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和认同。一个国家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不仅关系其民主政治建设的走向,关系其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关乎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能否有效实现,关乎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的不同政党之间能否有效合作。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历程中取得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共识,也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依托,以实现人民民主为旨归,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条新路。这条民主新路包含指导思想、制度框架和根本原则等三个层面:在指导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在制度框架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在根本原则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团结亿万人民共同奋斗的正确道路。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2]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我国和谐政党关系,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长期同心合作,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增进政治共识、践行政治共识、坚定政治共识。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指导地位,确保我国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二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三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挥参政党作用相结合,形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强大力量;四要坚持运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不断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五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六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三、协商民主: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核心
政治协商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运行机制,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协商国是、互相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机制保障。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的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协商,包括党际直接协商和在人民政协开展协商两种基本形式。运行机制不同的政党制度,体现出不同的民主形式。一党制排除了政党之间的竞争,也不存在政党之间的协商。由于缺乏政党层面的竞争和协商,一党制极易导致一党专制。两党制或多党制是一种竞争型政党制度,政党之间为争夺执政权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甚至对抗。但竞争型政党制度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着政党之间的协商、合作、妥协和交易,多党制还常以“执政联盟”的形式来共同治理国家。竞争型政党制度和选举制、代议制、票决制相结合,是一种选举民主形式。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不存在竞争执政权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以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协商为基本方式运行的,是一种协商民主形式。巩固和发展我国和谐政党关系,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同心合作,核心问题是发展党际协商民主,在民主协商中实现党的领导,在民主协商中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监督的价值和功能。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在长期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前提,是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发展党际协商民主,首先要正确看待党的领导。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的领导。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的政党关系,既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权,又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独立性;既坚持共产党的执政权,又充分保障民主党派依法享有的参政权。共产党要在坚持共同政治准则的基础上,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维护本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另一方面,共产党要注重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党的领导在统一战线的团结联合中得到巩固,使党的执政在多党合作的民主协商中得到加强。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治领导的基本方式,不是靠行政命令,不是靠强迫服从,更不是靠以势压人,而是把党的政治领导寓于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之中,依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协商讨论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照顾同盟者的利益,使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变为共同奋斗的自觉行动。
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是由其进步性决定的,也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要求和本质规定。发展党际协商民主,就民主党派而言,还要突出解决好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增强主动性。毛泽东曾经指出,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民主党派建立主动性,极有利于多党合作[12]。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时期,民主党派的主动性被忽视,几近丧失。作为多党合作格局中的重要主体,民主党派只有增强主动性,才能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参政党应有的政党功能。二是强化民主监督。实行互相监督,尤其是民主党派对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的监督,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设计的初衷。民主党派要把对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看作实现政治理想的自然法则,共产党也应把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视作跳出“人亡政息”周期率的不二法门。民主党派应勇当诤友,敢于讲不同意见。中共各级领导干部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
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2]发展党际协商民主,最根本的是制度建设问题。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协商民主在本质上强调协商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为此必须确立共同的最高权威。在现代民主条件下,宪法应成为最高的权威,参加政治协商的各政党以及无党派人士都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活动,尊重和服从宪法。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中平等的政治主体地位,必须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实现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协商民主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要完善政治协商制度,实现规范化。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的层级和范围,推进政治协商的多层发展;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提高政治协商的制度化水平。二要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提升实效性。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政治监督;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与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着重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四、团结包容: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关键
多元社会的整合,需要政治体系具有团结各方、包容多样的民主精神和制度安排。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合作的历史中形成的,是在协商建国中共同创造的,体现了一种鲜明的包容性政治特质。“包容性政治,简单地讲,就是指某种政治体系涵盖和协调政治共同体内部各利益主体之需求的性质和能力,以实现其特定的历史政治任务。包容性政治不仅包括领导集团内部的关系协调,更加包括政党与群众、政党与其它阶级和政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协调。通过广泛的政治包容,使政治共同体内部不同的利益都能通过特定的战略、策略和制度得到领导党的重视,从而有力地保证政治共同体的稳定、秩序和活力。”[13]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核心一元性”(共产党领导和共产党执政)与“结构多元性”(多党合作和多党参政)相统一的政党制度,就是一种有利于发挥强大社会整合力和不断增强政治包容力的政党制度[14]。巩固和发展同心合作的政党关系,不能忽略新生社会力量对多党合作制度结构开放性的需求,而要适应经济社会结构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不断增强多党合作的包容性,扩大多党合作的团结面,实现各阶级阶层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共同参与基础上的多党合作。
一是巩固和扩大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政党的阶级基础是其所产生和依托的阶级力量,它决定着政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决定着一个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政党的群众基础是其所代表和依靠的广泛的社会力量,是政党除了自己的阶级基础之外必须拥有的力量源泉。阶级基础决定着政党的阶级性,群众基础决定着政党的广泛代表性,二者都是一个政党的先进性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为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队伍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工人阶级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应不断提高其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既是工人阶级利益的代表,又是全体人民利益和全民族利益的代表。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广泛最充分地吸收全民族各方面的优秀分子入党,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随着新的社会阶层、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执政党必须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是增强和拓展参政党的社会基础。新形势下,增强多党合作的包容性和团结面,必须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在执政党巩固阶级基础、扩大群众基础的同时,参政党也要相应地增强和拓展其社会基础。各民主党派应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同时,寻找与时代变迁、社会结构变化的契合点[15]。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社会基础之一,发展其中的代表性人士,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各民主党派应坚持注重素质、保持特色、适量发展、协调有序的原则,适当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符合本党派特色的代表性人士。同时,各民主党派还应加强与所代表阶层和群众的联系,注意发挥参政党的利益代表功能,协助执政党有效地实现社会利益的整合,这样不仅有利于增强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力,而且有利于增强决策的执行力。
综上所述,“同心”思想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提出,为建构和发展多元化条件下的和谐政党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增进政治共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发展协商民主,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相统一,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的本质要求和制度保障;加强团结包容,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基本原则和力量之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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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振建
关键词:多党合作;政党关系;同心合作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4)02-0005-07
在现代政党政治中,政党关系是不同性质和类型政党制度的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的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党际关系,既不同于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那种你上我下的权力争夺型的政党关系,也不同于一党制那种权力垄断型的政党关系,而是一种民主协商、肝胆相照的崭新的合作型政党关系。政党关系和谐,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是区别于多党竞争型及一党垄断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点和巨大优势。
胡锦涛指出:“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1]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强调“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再次强调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2]。“同心”思想是对多党合作制度最鲜明特质的深刻揭示,协商民主是对多党合作制度民主形式的准确定位。“同心”思想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提出,是中国多党合作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取得的最新成果,为巩固和发展我国和谐政党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价值引领。同心同德是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同心同向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准则,同心同行是多党合作的行动指针。“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征。领导与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巩固,有赖于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形成和发展;执政与参政使命的担当和完成,有赖于多元利益主体通过发扬协商民主来整合和凝聚。在开放多元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必须始终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战略方针,始终遵循“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根本原则,增进政治共识,发展协商民主,加强团结包容,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同心合作,推进多党合作制度的科学发展。
一、开放多元:中国和谐政党关系面临的新挑战
冷战结束以来,世界政党政治空前活跃,政党数量剧增,多党制扩张迅猛,一党制日渐式微。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历史方位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给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巩固和发展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同心合作关系,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着重解决好时代发展提出的新课题。
第一,国际政治格局和政党政治的新变动,使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有效抵制西方的议会制和多党制,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更严峻的形势。冷战结束以来,在所谓第三次民主化浪潮的裹挟和冲击下,一些国家开放党禁,政党数量剧增。据有关部门大略统计,到21世纪初,全世界有影响的政党大约有5790个(实际数量更多),较冷战时期增加了35%以上。在当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除20多个国家无政党外,其他国家都实行不同形式的政党制度[3]。新成立的政党大多集中在前苏东和非洲地区,如20世纪80年代末,非洲政党数量总共只有130多个,而到90年代中期一度膨胀到1300多个[4]。与此同时,西方民主政治思潮在全球泛滥,一党执政体制遭到广泛诟病,以西方多党制为范式的政党制度一时间成为“潮流”,并显示出巨大的“示范效应”,被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所效仿。前苏东转型国家由共产党一党执政转变为多党轮流执政;诸多发展中国家由军人政权、一党制或一党独大制转向多党制;一些较为发达的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如韩国进一步确立了多党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据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先后有近80个国家宣布放弃一党制或无党制,改行西方式的多党制。受此影响,目前在世界上约160个实行了政党政治的发展中国家里,90%以上的国家都遵循西方的理论、制度、法律及其原则构建起多党竞争的体制模式[5]。面对多党制在世界范围内扩展的冲击和挑战,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始终维护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
第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和社会多样性的发展,使增进政治共识,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面临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考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历史性转变。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基本上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国内生产总值中公有制所占比重约为99%[6]。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如今,在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截至2011年底,全国民营企业达到964万家,注册资本金超过25万亿元,从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突破2亿人[7]。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社会结构比较简明,就是“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使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广大农民日益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同时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不断涌现,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面对多样性发展带来的利益矛盾和社会冲突,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只有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最高原则,充分发扬协商民主,才能在扩大政治参与中实现社会和谐。 第三,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多元化,使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拓展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面临实现有效社会整合的新期待。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截至2011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260.2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总数达402.7万个[8]。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改革开放以来,各民主党派成员数量稳步增长,高中级知识分子已经成为民主党派成员主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为民主党派的新生力量。截至2011年底,各民主党派成员达88万人,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有69.8万人;地方组织2404个,基层组织37693个[9]。2010年,在民主党派成员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占7.3%[10]。面对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历史方位及其自身组织发展的新变化和新情况,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只有以“同心”思想为指引,把新生社会群体吸纳和集聚到多党合作制度的框架内,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才能在执政党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社会整合的功能和优势。
二、政治共识: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根基
政党之间的合纵连横,是政党政治较为普遍的现象。政党合作以一定的政治共识为前提。政治共识的达成,既可以是政党之间基于现实利益之需而采取的一种策略手段,也可以是政党之间基于共同的价值追求和政治理想在长期的历史合作中所做的一种战略选择。政党凝聚民众引领社会前进,不仅要考虑民众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而且要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道不同不相为谋,同道者亦可殊途同归。政党之间的同心合作,必然超越党派自身私利,而以代表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准则。政党之间的同心合作,离不开对共同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和认同。一个国家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不仅关系其民主政治建设的走向,关系其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关乎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能否有效实现,关乎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的不同政党之间能否有效合作。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历程中取得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共识,也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依托,以实现人民民主为旨归,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条新路。这条民主新路包含指导思想、制度框架和根本原则等三个层面:在指导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在制度框架上,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在根本原则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团结亿万人民共同奋斗的正确道路。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2]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我国和谐政党关系,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长期同心合作,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增进政治共识、践行政治共识、坚定政治共识。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指导地位,确保我国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二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三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挥参政党作用相结合,形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强大力量;四要坚持运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这两种重要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不断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五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六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三、协商民主: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核心
政治协商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运行机制,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协商国是、互相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机制保障。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的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协商,包括党际直接协商和在人民政协开展协商两种基本形式。运行机制不同的政党制度,体现出不同的民主形式。一党制排除了政党之间的竞争,也不存在政党之间的协商。由于缺乏政党层面的竞争和协商,一党制极易导致一党专制。两党制或多党制是一种竞争型政党制度,政党之间为争夺执政权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甚至对抗。但竞争型政党制度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着政党之间的协商、合作、妥协和交易,多党制还常以“执政联盟”的形式来共同治理国家。竞争型政党制度和选举制、代议制、票决制相结合,是一种选举民主形式。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不存在竞争执政权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以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协商为基本方式运行的,是一种协商民主形式。巩固和发展我国和谐政党关系,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同心合作,核心问题是发展党际协商民主,在民主协商中实现党的领导,在民主协商中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监督的价值和功能。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在长期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前提,是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发展党际协商民主,首先要正确看待党的领导。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的领导。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下的政党关系,既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权,又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独立性;既坚持共产党的执政权,又充分保障民主党派依法享有的参政权。共产党要在坚持共同政治准则的基础上,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维护本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另一方面,共产党要注重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党的领导在统一战线的团结联合中得到巩固,使党的执政在多党合作的民主协商中得到加强。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治领导的基本方式,不是靠行政命令,不是靠强迫服从,更不是靠以势压人,而是把党的政治领导寓于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之中,依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协商讨论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照顾同盟者的利益,使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变为共同奋斗的自觉行动。
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是由其进步性决定的,也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内在要求和本质规定。发展党际协商民主,就民主党派而言,还要突出解决好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增强主动性。毛泽东曾经指出,主动性是一个政党必不可少的。民主党派建立主动性,极有利于多党合作[12]。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错误时期,民主党派的主动性被忽视,几近丧失。作为多党合作格局中的重要主体,民主党派只有增强主动性,才能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发挥参政党应有的政党功能。二是强化民主监督。实行互相监督,尤其是民主党派对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的监督,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设计的初衷。民主党派要把对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看作实现政治理想的自然法则,共产党也应把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视作跳出“人亡政息”周期率的不二法门。民主党派应勇当诤友,敢于讲不同意见。中共各级领导干部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
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2]发展党际协商民主,最根本的是制度建设问题。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协商民主在本质上强调协商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为此必须确立共同的最高权威。在现代民主条件下,宪法应成为最高的权威,参加政治协商的各政党以及无党派人士都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活动,尊重和服从宪法。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中平等的政治主体地位,必须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实现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协商民主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要完善政治协商制度,实现规范化。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的层级和范围,推进政治协商的多层发展;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不断提高政治协商的制度化水平。二要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提升实效性。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政治监督;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与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着重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
四、团结包容: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关键
多元社会的整合,需要政治体系具有团结各方、包容多样的民主精神和制度安排。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合作的历史中形成的,是在协商建国中共同创造的,体现了一种鲜明的包容性政治特质。“包容性政治,简单地讲,就是指某种政治体系涵盖和协调政治共同体内部各利益主体之需求的性质和能力,以实现其特定的历史政治任务。包容性政治不仅包括领导集团内部的关系协调,更加包括政党与群众、政党与其它阶级和政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协调。通过广泛的政治包容,使政治共同体内部不同的利益都能通过特定的战略、策略和制度得到领导党的重视,从而有力地保证政治共同体的稳定、秩序和活力。”[13]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是“核心一元性”(共产党领导和共产党执政)与“结构多元性”(多党合作和多党参政)相统一的政党制度,就是一种有利于发挥强大社会整合力和不断增强政治包容力的政党制度[14]。巩固和发展同心合作的政党关系,不能忽略新生社会力量对多党合作制度结构开放性的需求,而要适应经济社会结构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不断增强多党合作的包容性,扩大多党合作的团结面,实现各阶级阶层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共同参与基础上的多党合作。
一是巩固和扩大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政党的阶级基础是其所产生和依托的阶级力量,它决定着政党的性质、宗旨和使命,决定着一个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政党的群众基础是其所代表和依靠的广泛的社会力量,是政党除了自己的阶级基础之外必须拥有的力量源泉。阶级基础决定着政党的阶级性,群众基础决定着政党的广泛代表性,二者都是一个政党的先进性的体现。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为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为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队伍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力量。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工人阶级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应不断提高其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既是工人阶级利益的代表,又是全体人民利益和全民族利益的代表。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广泛最充分地吸收全民族各方面的优秀分子入党,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随着新的社会阶层、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执政党必须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是增强和拓展参政党的社会基础。新形势下,增强多党合作的包容性和团结面,必须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在执政党巩固阶级基础、扩大群众基础的同时,参政党也要相应地增强和拓展其社会基础。各民主党派应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同时,寻找与时代变迁、社会结构变化的契合点[15]。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社会基础之一,发展其中的代表性人士,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利于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各民主党派应坚持注重素质、保持特色、适量发展、协调有序的原则,适当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中符合本党派特色的代表性人士。同时,各民主党派还应加强与所代表阶层和群众的联系,注意发挥参政党的利益代表功能,协助执政党有效地实现社会利益的整合,这样不仅有利于增强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包容力,而且有利于增强决策的执行力。
综上所述,“同心”思想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提出,为建构和发展多元化条件下的和谐政党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增进政治共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发展协商民主,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相统一,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的本质要求和制度保障;加强团结包容,坚持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同心合作的基本原则和力量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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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