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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后,每年增拨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3年来,全省各地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专项资金,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37万件,受援人总数达7.69万人,其中有12%属于老年群众。这一举措,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10.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