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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rn某劳动者2015年7月大学毕业,2015年9月1日与甲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5年11月1日安排其参加职业培训1个月,培训合格后2015年12月1日安排其工作.但是甲公司并未在2015年11月1日安排该劳动者参加培训,亦未安排该劳动者在2015年12月1日参加工作.那么,该劳动者能否要求强制甲公司对其进行培训或安排工作,或者直接向甲公司主张工资或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