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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国有、有偿使用、征收单一地价税是孙中山土地思想的主要内容。在允许土地自由流转的基础上实行双轨制,即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私人,通过核定地价、照价征税、按价赎回三个步骤来完成国有化,目的是为了防止地价上涨引起贫富差距而带来系列社会问题。虽然孙中山的土地思想仍具有土地并非完全国有、实践困难、易造成腐败等局限性,但他土地思想的精髓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乱局治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