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唐代的道产生于贞观元年,是唐太宗根据当时社会的实际需要改革武德弊政的创举。唐代的“道”的产生与当时行政区划、监察机能和使职设置的需要有关。从贞观三年(629年)起,唐太宗常派御史台官员巡察地方,八年又发使巡省天下,“六条”制度开始实施并逐步完善。贞观诸道使职的社会作用主要是:(一)肃整吏治,清明政治;(二)保护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三)加强中央集权。当然也产生了一定的副作用,如造成冤错、影响生产、影响地方长吏正常职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