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超过二年,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企业各种应收款超过二年收不回,就很有可能成为呆帐。企业承包人的承包期一般又为三年,在其承包届内形成的应收款,若不及时收回,届满当事人更换后,其收回难度则必将增大。如新的承包人认为与其责任不又,不积极催要,应收款则有造成呆帐的可能。所以,应本着“谁的问题,谁清理”的精神,届内形成的各种应收款项,在二年内不能及时收回,或虽不足二年,但收不回来已成定局的欠款,在未取得呆帐证明之前,要从当年经营成果中一次足额提取抵押金,用于抵减无法收回的欠款。为了便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