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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制度是人类的伟大发明之一,公司的独立人格与有限责任制度形成了公司的面纱,它把公司与股东隔开,从而保护股东免受债权人的直接追索.但公司法人制度在推动人类商业文明的发展、社会财富积累的同时,也暴露出其日益彰显的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弊端.为了恪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之目标,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作为公司法人制度的例外和补充应运而生.本文主要探讨一人公司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标准,以及该法理对我国一人公司立法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