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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自八十年代初开始,迄今已有二十个年头,从单一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到“综合目标管理制”,从“团长负责制”到“团长负责下的全员聘用制”.改革的办法不谓不多,改革的力度也不谓不大。尽管它们在各个阶段都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总体看,作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滞岳于其它领域的改革。正如季厅长在江苏省文化局长会议上讲的那样.“我省从总体上看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一些多年来制约和阻碍文化事业发展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