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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与腐败同根同源,社会危害极大,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行政许可权、检查权、处罚权等进行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社会危害性较大,严重损坏了行政执法声誉,沾污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廉洁,影响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加强对此类犯罪现象的分析研究,更有利于打击犯罪,搞好犯罪预防。
一、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贪利性强,贪贿案件多。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是贪贿犯罪,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具有明显的贪利性,都是为了满足膨胀的私欲。
(二)隐形性强,不易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犯罪行为多是利用职务之便,因而具有极强的隐形性。首先,其犯罪行为有职务光环的掩护和职务权力的遮拦。因为,一般情况下公务人员行使职权不允许阻止和干扰,其职务犯罪行为给人的印象是在履行职务,不是犯罪行为。其次,其犯罪过程极为隐蔽和秘密,知情者甚少,如受贿犯罪,一般都是“一对一”的行为。再次,犯罪后果也不易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中,除造成重大后果的易发现外,其他犯罪不易发现。因此,此类犯罪不易被查处。
(三)涉案部门多,“窝串案”多。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涉及部门广,涉案人员多,形成一定的规律性。那个部门具有的行政执法权越多越大,发生贪贿等贪利性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发案率越高。而且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多是“窝串案”,一案往往涉及横向的、纵向的多个行政执法人员甚至领导干部犯罪案件。
(四)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强,查处难度和阻力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犯罪行为不仅如前所述具有隐形性,而且由于犯罪分子文化素质高,熟悉国家政策法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性质和后果有明确认识,善于钻法律空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作案手段高明,使侦查工作难度较大。同时,犯罪分子具有特殊的地位和职权,社会关系网络复杂,案件查处的干扰和阻力大。
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素质低。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放松政治学习,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不能严于律己,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脑后,任意接受当事人财物,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不严,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
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有些部门和执法人员权限和责任不明确、不具体。有些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审查审批制度,使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权力过大或者越权执法,没有坚持行政处罚决定的集体讨论制度,使一些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以权代法;没有严格执法管理制度,财产管理混乱,罚没收入收支不明,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私吞、截留、挪用罚没款物;没有一套完整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活动没有实行跟踪监督,使一些不法者有可趁之机,行政执法部门对行使执法权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其内部的规定还是比较健全的。但在实践中,这些规章制度并未真正得到执行,落到实处,形同虚设,这是职务犯罪重要成因之——。
(三)法律赋予行政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过大,是造成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客观条件。
由于行政法律法规内容笼统、不具体,甚至出台缓慢、滞后、不配套。特别是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明确、不具体,行政执法程序可操作性差,同时赋予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特别是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比例或幅度过大,使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而谋取私利同时又有职务光环的掩护。一些受罚者也会千方百计拉拢、腐蚀行政执法人员,企图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打击犯罪不力。因为法律本身有疏漏的地方,加之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执法环境等方面的原因,使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被发现的不多,立案的较少,判决的更少,从而滋生了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的侥幸心理。
三、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始终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治理职务犯罪的根本性工作。因此,对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开展三项教育。一是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面对市场经济,五彩缤纷的世界,加上行政执法人员手中有权,很容易产生“一切向钱看”的动念。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把握不住自己,在正道上满足不了个人欲望时,搞歪门邪道来满足。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正确认识权力和正确行使职权,克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等腐朽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处理好职权与工作、业务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不滥用职权谋私利,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三是加强法制教育。职务犯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大多数人开始时法制意识不强,不自觉地贪一点,拿一点,占一点,尝到甜头后,胆子更大,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最后沦为罪犯。要经常进行法纪学习和警示教育,对吃、拿、卡、要保持警觉,不迈出违纪违法第一步,发现走错则立即刹车,改行正道。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要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关键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法,除了要认真学习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学习相邻部门的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真正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懂法,就是要吃透、弄懂,不能一知半解,不仅要懂得法规的实体,还要懂得法规的程序,对一些疑难案件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例经常进行探讨分析,提高知法的能力。用法,就是要把法规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不仅要会用,而且要用好,特别像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一定要做到定性准确、量罚适当、公平公正,只有这样才能用好法,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守法,作为行政执法者不能滥用权利,更不能知法犯法,一定要依法办事。
(三)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教育不是万能的,预防职务犯罪,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要针对本部门和行业的特点,查找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一是要建立系统的执法管理制度,包括执法告知制度、主办检查制度、内部抽查、统一受理,集中办案制度等。二是要建立岗位人员交流机制。长期在一地从事一个岗位,容易懈怠和麻痹,容易产生工作关系网、人情网,久而久之,便容易对“网”失去警惕,就有可能做错事,出问题。适时、适当进行轮岗交流,有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苗头与隐患,及时加以纠正,以便有效消除因岗位关系带来的不利因素,防止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要有守则、有禁令,形成杜绝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由专门监察机构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行为约束,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较为有效的作用。
(四)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权利越大,产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失去制约的权力越大,发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必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每个部门执法权力都有自己的程序、特点和规律,外部力量很难介入,执法权力运作封闭式进行,群众就很难监督。因此要做到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公开,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规定公开,收缴物品和处理结果公开,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同时应建立严格的执法告知制度,对查案对象告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告知执法的内容、范围、程序、处理依据,便于群众监督。二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一项硬指标、硬任务,行风评议不过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就不能过关。
(五)加强行之有效监督。强化监督,使制度真正落实,是预防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加强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代表政府行使权力,关键要做好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一级检查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使规章制度真正贯彻落实。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制度,从行政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及政风行风建设上,看职务犯罪可能出现的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落实岗位责任制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对发现的问题找出原因,限期整改,并实行跟踪监督。要加强执法动态的监督管理,采取随时暗访或重复抽查的方法,以取得实际效果。要依法执纪,秉公执纪,纠正违法违纪不究,执法执纪不严的问题,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和惩戒,促使执法人员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互相监督,落实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防止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一、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贪利性强,贪贿案件多。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是贪贿犯罪,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具有明显的贪利性,都是为了满足膨胀的私欲。
(二)隐形性强,不易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犯罪行为多是利用职务之便,因而具有极强的隐形性。首先,其犯罪行为有职务光环的掩护和职务权力的遮拦。因为,一般情况下公务人员行使职权不允许阻止和干扰,其职务犯罪行为给人的印象是在履行职务,不是犯罪行为。其次,其犯罪过程极为隐蔽和秘密,知情者甚少,如受贿犯罪,一般都是“一对一”的行为。再次,犯罪后果也不易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中,除造成重大后果的易发现外,其他犯罪不易发现。因此,此类犯罪不易被查处。
(三)涉案部门多,“窝串案”多。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涉及部门广,涉案人员多,形成一定的规律性。那个部门具有的行政执法权越多越大,发生贪贿等贪利性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发案率越高。而且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多是“窝串案”,一案往往涉及横向的、纵向的多个行政执法人员甚至领导干部犯罪案件。
(四)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强,查处难度和阻力大。行政执法人员的犯罪行为不仅如前所述具有隐形性,而且由于犯罪分子文化素质高,熟悉国家政策法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性质和后果有明确认识,善于钻法律空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和能力,作案手段高明,使侦查工作难度较大。同时,犯罪分子具有特殊的地位和职权,社会关系网络复杂,案件查处的干扰和阻力大。
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素质低。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放松政治学习,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不能严于律己,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执法扔到脑后,任意接受当事人财物,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不严,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
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有些部门和执法人员权限和责任不明确、不具体。有些行政执法部门没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的审查审批制度,使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权力过大或者越权执法,没有坚持行政处罚决定的集体讨论制度,使一些领导权力过于集中,以权代法;没有严格执法管理制度,财产管理混乱,罚没收入收支不明,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私吞、截留、挪用罚没款物;没有一套完整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活动没有实行跟踪监督,使一些不法者有可趁之机,行政执法部门对行使执法权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其内部的规定还是比较健全的。但在实践中,这些规章制度并未真正得到执行,落到实处,形同虚设,这是职务犯罪重要成因之——。
(三)法律赋予行政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过大,是造成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客观条件。
由于行政法律法规内容笼统、不具体,甚至出台缓慢、滞后、不配套。特别是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明确、不具体,行政执法程序可操作性差,同时赋予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特别是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比例或幅度过大,使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而谋取私利同时又有职务光环的掩护。一些受罚者也会千方百计拉拢、腐蚀行政执法人员,企图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打击犯罪不力。因为法律本身有疏漏的地方,加之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执法环境等方面的原因,使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被发现的不多,立案的较少,判决的更少,从而滋生了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的侥幸心理。
三、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始终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治理职务犯罪的根本性工作。因此,对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开展三项教育。一是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面对市场经济,五彩缤纷的世界,加上行政执法人员手中有权,很容易产生“一切向钱看”的动念。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把握不住自己,在正道上满足不了个人欲望时,搞歪门邪道来满足。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正确认识权力和正确行使职权,克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等腐朽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处理好职权与工作、业务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不滥用职权谋私利,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三是加强法制教育。职务犯罪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大多数人开始时法制意识不强,不自觉地贪一点,拿一点,占一点,尝到甜头后,胆子更大,越陷越深,不能自拔,最后沦为罪犯。要经常进行法纪学习和警示教育,对吃、拿、卡、要保持警觉,不迈出违纪违法第一步,发现走错则立即刹车,改行正道。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要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关键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法,除了要认真学习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学习相邻部门的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真正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懂法,就是要吃透、弄懂,不能一知半解,不仅要懂得法规的实体,还要懂得法规的程序,对一些疑难案件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例经常进行探讨分析,提高知法的能力。用法,就是要把法规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不仅要会用,而且要用好,特别像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一定要做到定性准确、量罚适当、公平公正,只有这样才能用好法,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守法,作为行政执法者不能滥用权利,更不能知法犯法,一定要依法办事。
(三)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教育不是万能的,预防职务犯罪,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要针对本部门和行业的特点,查找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一是要建立系统的执法管理制度,包括执法告知制度、主办检查制度、内部抽查、统一受理,集中办案制度等。二是要建立岗位人员交流机制。长期在一地从事一个岗位,容易懈怠和麻痹,容易产生工作关系网、人情网,久而久之,便容易对“网”失去警惕,就有可能做错事,出问题。适时、适当进行轮岗交流,有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苗头与隐患,及时加以纠正,以便有效消除因岗位关系带来的不利因素,防止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要有守则、有禁令,形成杜绝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由专门监察机构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行为约束,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较为有效的作用。
(四)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权利越大,产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失去制约的权力越大,发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必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要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每个部门执法权力都有自己的程序、特点和规律,外部力量很难介入,执法权力运作封闭式进行,群众就很难监督。因此要做到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公开,执法内容和执法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规定公开,收缴物品和处理结果公开,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公开。同时应建立严格的执法告知制度,对查案对象告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告知执法的内容、范围、程序、处理依据,便于群众监督。二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一项硬指标、硬任务,行风评议不过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就不能过关。
(五)加强行之有效监督。强化监督,使制度真正落实,是预防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加强行政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代表政府行使权力,关键要做好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一级检查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使规章制度真正贯彻落实。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监督制度,从行政执法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及政风行风建设上,看职务犯罪可能出现的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落实岗位责任制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对发现的问题找出原因,限期整改,并实行跟踪监督。要加强执法动态的监督管理,采取随时暗访或重复抽查的方法,以取得实际效果。要依法执纪,秉公执纪,纠正违法违纪不究,执法执纪不严的问题,对责任人进行教育和惩戒,促使执法人员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互相监督,落实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防止职务犯罪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