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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高校的办学形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也逐渐多样化。特别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颁布以来,在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鼓舞下,中外合作办学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壮大起来,成为高校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形式以及对国内高等教育的有益补充。随着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办学中如何加强党建工作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党建工作的内涵分析
在中外合作创办的学校开展党建工作,在指导原则、基本内容、目标要求上既有与普通高校相同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这主要是由合作办学的特殊性质决定的。
一是党的自身建设任务更加迫切。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学习和培训,使他们既要有坚定的思想政治信仰,又要有领导党建工作和掌握中外合作办学规律的能力。要优化党的工作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和可靠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促进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党组织对外联系进一步拓展。要建立党政联系制度,使党组织和学校行政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党组织配合行政制订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保证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团结和带领师生为实现学校的共同目标而奋斗。建立中外方工作交流沟通机制,要正确处理党务工作与外方的关系,对外籍工作人员和教师要因势利导,对他们在教学和工作中的有益做法予以鼓励和支持,对他们一些不正确的做法及时劝阻制止。通过正确处理党政以及与外方的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党组织活动方式更为灵活。在党员发展上,既要按照党章的要求,确保党员质量,又要根据中外合作高校学生的实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过分拘泥于考察期的长短和书面汇报材料的多少,对学生培养对象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党员教育上,党组织既要监督、保证学校正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落实和发挥“两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入党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又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利用学校讲坛、校报、广播、电视、社团、网络等媒体,认清广大青年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抓住社会发展的亮点工程,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参观、讨论,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1. 联合办学模式带来的新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通常由公办高校和社会力量、民营企业合作举办,也是我们常说的校企合作模式,通常作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的二级学院形式出现。由公办高校负责提供教学资源和管理模式,私营企业负责出资建设校园。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既能够较充分地利用公办高校的品牌优势和教学、管理资源的潜力,又可以吸收社会闲置资本投资联合办学,充分发挥政府力量之外的民营企业的办学热情。例如: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是一个非独立的二级学院,其不仅招收计划内学生,也招收计划外学生。计划内学生费用基本由国家、社会、个人分别承担,即实施成本分担制。而计划外的学生按培养成本的全额收取学费,学费收入除保证“二级学院”的运行外,余额按合作办学协议的约定“分成”。这使得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在具有教育事业原有的公益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又有追求教育的盈利性目的。正是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目标可能忽视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生党建工作作为保证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在学院中起到了“监督保障”作用。但与公立高等院校的党组织相比,中英国际学院的党组织一方面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另一方面却受制于学院董事会。
2. 管理体制带来的新情况
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是指学校的内部组织系统及其构建的原则与功能规定,涉及到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权力分配及其相互关系。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一般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不同于普通高校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于外方人员来自于不同的社会背景,投资办学的思想观念各有差异,不乏一些以盈利为目的,对党组织工作所持的心态不同,支持的程度也参差不齐。一些注重讲政治的董事,对党组织的设置及地位与作用是基本认同的,并把党组织放在应有的位置上使其发挥作用。但也不可否认,有的办学投资者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组织的介入存有这样或那样的顾虑,党组织在学院中的地位仅仅表现为,需要党组织协助工作时把党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需要党组织监督时,又把党组织放在一边。党组织对学校工作缺乏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使党组织工作处于“边缘状态”,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时很难得到发挥,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的尴尬地位必然间接影响到学生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3. 人才培养模式带来的新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实行“2+2”、“3+1”等模式,学生国内学习2—3年,其余的时间赴国外学习。这就造成了党建工作两方面的困难。其一,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教师队伍构成与其他类型的高校的很大不同是外籍教师多,他们来自不同国家,都有自身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和工作理念,会把自己的价值观、宗教信仰有意无意地灌输给学生,学生容易受西方价值观的影响。加之部分学生要到国外高校继续学习或出国留学,认为入党对出国有影响。这种误解造成了很多学生入党积极性不高,不愿提出入党申请。其二,有的中外合作学校中的学生要在国外度过1-3个学年,尽管有些大学生入党愿望迫切,往往通过其努力表现得到同学老师们的认可,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其出国留学后,受到地域空间的限制,党员培养、发展、教育工作困难重重。
三、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中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中的高校党建工作,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领导方式、组织框架和工作制度,以组织建设为龙头,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党建为重点,使党建工作始终服务于学校的发展,服务于学生的发展。
1. 坚持党的政治核心地位
要坚定不移地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董事会及院行政之间的关系。坚持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投资体制决定的。但学院董事会、学院行政、学院党委之间的关系,除了学院董事会与学院行政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外,学院党委与学院董事会、与学院行政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共事的关系。因此,要处理好党组织、董事会及行政院长的关系,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明晰三方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协调运转,避免出现交叉和真空现象。
2. 发挥党的监督作用
中外合作办学的宗旨可以概括为“中外结合,培养人才”,即国内高等学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学习和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的先进经验,结合高等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合格人才。在这样一个宗旨下,党建工作的一切活动都要以为高等教育培养人才服务,紧紧抓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素,着力构建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长效机制。而不能偏离了高等教育育人的航线,把高校变成了一个盈利性机构。这就需高校党建发挥监督作用,抓住“育人”这个根本,打开党建工作局面。
3. 加强党的工作创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中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学生流动性大,思维活跃,可以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充分发挥网络等媒介的优势。比如加强学生党建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内容涵盖党的建设、思想教育、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教师都能通过网络以朋友身份与学生交流、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而使网上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成为广大学生不可缺少的重要精神家园。
责任编辑:闵之杰
一、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党建工作的内涵分析
在中外合作创办的学校开展党建工作,在指导原则、基本内容、目标要求上既有与普通高校相同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这主要是由合作办学的特殊性质决定的。
一是党的自身建设任务更加迫切。要加强领导班子的学习和培训,使他们既要有坚定的思想政治信仰,又要有领导党建工作和掌握中外合作办学规律的能力。要优化党的工作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和可靠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促进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党组织对外联系进一步拓展。要建立党政联系制度,使党组织和学校行政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党组织配合行政制订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保证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团结和带领师生为实现学校的共同目标而奋斗。建立中外方工作交流沟通机制,要正确处理党务工作与外方的关系,对外籍工作人员和教师要因势利导,对他们在教学和工作中的有益做法予以鼓励和支持,对他们一些不正确的做法及时劝阻制止。通过正确处理党政以及与外方的关系,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任务顺利完成。
三是党组织活动方式更为灵活。在党员发展上,既要按照党章的要求,确保党员质量,又要根据中外合作高校学生的实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过分拘泥于考察期的长短和书面汇报材料的多少,对学生培养对象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党员教育上,党组织既要监督、保证学校正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落实和发挥“两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入党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又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利用学校讲坛、校报、广播、电视、社团、网络等媒体,认清广大青年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抓住社会发展的亮点工程,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参观、讨论,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二、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1. 联合办学模式带来的新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通常由公办高校和社会力量、民营企业合作举办,也是我们常说的校企合作模式,通常作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的二级学院形式出现。由公办高校负责提供教学资源和管理模式,私营企业负责出资建设校园。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既能够较充分地利用公办高校的品牌优势和教学、管理资源的潜力,又可以吸收社会闲置资本投资联合办学,充分发挥政府力量之外的民营企业的办学热情。例如: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是一个非独立的二级学院,其不仅招收计划内学生,也招收计划外学生。计划内学生费用基本由国家、社会、个人分别承担,即实施成本分担制。而计划外的学生按培养成本的全额收取学费,学费收入除保证“二级学院”的运行外,余额按合作办学协议的约定“分成”。这使得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在具有教育事业原有的公益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又有追求教育的盈利性目的。正是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目标可能忽视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生党建工作作为保证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在学院中起到了“监督保障”作用。但与公立高等院校的党组织相比,中英国际学院的党组织一方面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另一方面却受制于学院董事会。
2. 管理体制带来的新情况
高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是指学校的内部组织系统及其构建的原则与功能规定,涉及到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权力分配及其相互关系。中外合作办学高校一般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不同于普通高校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于外方人员来自于不同的社会背景,投资办学的思想观念各有差异,不乏一些以盈利为目的,对党组织工作所持的心态不同,支持的程度也参差不齐。一些注重讲政治的董事,对党组织的设置及地位与作用是基本认同的,并把党组织放在应有的位置上使其发挥作用。但也不可否认,有的办学投资者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组织的介入存有这样或那样的顾虑,党组织在学院中的地位仅仅表现为,需要党组织协助工作时把党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需要党组织监督时,又把党组织放在一边。党组织对学校工作缺乏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使党组织工作处于“边缘状态”,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时很难得到发挥,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的尴尬地位必然间接影响到学生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3. 人才培养模式带来的新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实行“2+2”、“3+1”等模式,学生国内学习2—3年,其余的时间赴国外学习。这就造成了党建工作两方面的困难。其一,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教师队伍构成与其他类型的高校的很大不同是外籍教师多,他们来自不同国家,都有自身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习惯和工作理念,会把自己的价值观、宗教信仰有意无意地灌输给学生,学生容易受西方价值观的影响。加之部分学生要到国外高校继续学习或出国留学,认为入党对出国有影响。这种误解造成了很多学生入党积极性不高,不愿提出入党申请。其二,有的中外合作学校中的学生要在国外度过1-3个学年,尽管有些大学生入党愿望迫切,往往通过其努力表现得到同学老师们的认可,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但其出国留学后,受到地域空间的限制,党员培养、发展、教育工作困难重重。
三、加强中外合作办学中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中的高校党建工作,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领导方式、组织框架和工作制度,以组织建设为龙头,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学生党建为重点,使党建工作始终服务于学校的发展,服务于学生的发展。
1. 坚持党的政治核心地位
要坚定不移地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董事会及院行政之间的关系。坚持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投资体制决定的。但学院董事会、学院行政、学院党委之间的关系,除了学院董事会与学院行政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外,学院党委与学院董事会、与学院行政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共事的关系。因此,要处理好党组织、董事会及行政院长的关系,必须要加强制度建设,明晰三方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协调运转,避免出现交叉和真空现象。
2. 发挥党的监督作用
中外合作办学的宗旨可以概括为“中外结合,培养人才”,即国内高等学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学习和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的先进经验,结合高等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合格人才。在这样一个宗旨下,党建工作的一切活动都要以为高等教育培养人才服务,紧紧抓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素,着力构建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长效机制。而不能偏离了高等教育育人的航线,把高校变成了一个盈利性机构。这就需高校党建发挥监督作用,抓住“育人”这个根本,打开党建工作局面。
3. 加强党的工作创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中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学生流动性大,思维活跃,可以运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充分发挥网络等媒介的优势。比如加强学生党建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内容涵盖党的建设、思想教育、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教师都能通过网络以朋友身份与学生交流、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而使网上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成为广大学生不可缺少的重要精神家园。
责任编辑:闵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