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见义勇为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崇尚的美德,反之,见危不救则遭到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总结我国关于见义勇为的立法情况,现行立法鼓励见义勇为,但并没有将其规定为法律的强制义务。与美国相比较,我国立法中未涉及见义勇为者因过失造成受害人状况进一步恶化时能否享受豁免权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积极性。提出借鉴美国的"好撒玛利亚人法",赋予见义勇为者有限豁免权,提出见义勇为不应当成为法律义务。通过赋予见义勇为者有限豁免权,完善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是法律助力见义勇为做出的正确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