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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大部分采用股票期权计划这一特点,为使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有助于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文在评价《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有关股票期权会计规范的基础上,从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计量、股票期权的确认、为行权而回购股票的会计处理三个角度提出若干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