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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切实激发中小学生对优秀课外读物的阅读兴趣,强化广大教师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推动读刊用刊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期刊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新蕾杯”全省中小学师生优秀教育期刊读刊用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读刊用刊活动期刊范围: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主管,江西教育期刊社主办的优秀教育期刊《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
二、读刊用刊活动分组:教师组(含师范类在校学生)、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高段组(5~6年级)、小学中段组(3~4年级)、小学低段组(1~2年级)、幼儿组。
三、读刊用刊活动内容和体裁
(一)教师组参评作品内容
1.阅读《江西教育》《教师博览》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2.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3.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4.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的经验和体会。
(二)学生组参评作品内容
1.小学中段以上组
(1)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2)就刊物中某篇文章写读后感或评论;
(3)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4)记叙与刊物有关的其他内容。
2.小学低段组
参评作品可送交上述内容文章,也可送交书画作品。
3.幼儿组
参评作品为书画作品。
(三)其他
参评文章体裁以记叙文、议论文为宜,题目自拟,字数1500以内为宜。
四、读刊用刊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表彰奖励
(一)本次读刊用刊活动由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西教育期刊社共同主办,由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教博传媒共同实施,聘请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二)教师组按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10%、15%、25%评出一、二、三等奖;学生每组分别设一等奖60名、二等奖120名、三等奖360名。
(三)全省评选36个市、县(区)为活动优秀组织奖。
(四)优秀作品将在《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选登。
五、读刊用刊活动的宣传发动和参评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宣传《江西教育》《教师博览》在推进我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打造江西教育升级版过程中的舆论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等优秀课外读物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阵地、抓手、平台和园地作用,鼓励师生自愿订阅,畅通优秀教育期刊进校园的渠道。要充分做好优秀教育期刊的应用工作,认真组织本市、县(区)教师和学生作品的评选活动,并择优送省教育厅参评。每县(市、区)送参评作品各组不少于10篇(件)、不多于30篇(件)。
(二)参评作品须详细注明县(市、区)、学校(学生作品同时注明年级、班级)、姓名(学生作品同时注明指导教师)。各市、县(区)寄送参评作品时须附汇总表格,并将汇总表格电子稿通过E-mail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汇总表格可从江西教育期刊社的网站http://www.jxjyqk.com下载)。
(三)参评作品要求为纸质稿,并贴活动徽标(见《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杂志2015年第7~8期、第9期)。各组的活动徽标不能交叉使用。
(四)各市、县(区)将参评作品在2015年10月31日前寄送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2799号三楼,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教博传媒收,邮编:330038。
电话:0791-85896109、85896102、85896187(传真)
手机:13979116610、13807095807
联系人:曾宪瑛、熊锦龙。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7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切实激发中小学生对优秀课外读物的阅读兴趣,强化广大教师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推动读刊用刊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期刊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新蕾杯”全省中小学师生优秀教育期刊读刊用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读刊用刊活动期刊范围: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主管,江西教育期刊社主办的优秀教育期刊《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
二、读刊用刊活动分组:教师组(含师范类在校学生)、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高段组(5~6年级)、小学中段组(3~4年级)、小学低段组(1~2年级)、幼儿组。
三、读刊用刊活动内容和体裁
(一)教师组参评作品内容
1.阅读《江西教育》《教师博览》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2.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3.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4.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的经验和体会。
(二)学生组参评作品内容
1.小学中段以上组
(1)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2)就刊物中某篇文章写读后感或评论;
(3)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4)记叙与刊物有关的其他内容。
2.小学低段组
参评作品可送交上述内容文章,也可送交书画作品。
3.幼儿组
参评作品为书画作品。
(三)其他
参评文章体裁以记叙文、议论文为宜,题目自拟,字数1500以内为宜。
四、读刊用刊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表彰奖励
(一)本次读刊用刊活动由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西教育期刊社共同主办,由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教博传媒共同实施,聘请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二)教师组按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10%、15%、25%评出一、二、三等奖;学生每组分别设一等奖60名、二等奖120名、三等奖360名。
(三)全省评选36个市、县(区)为活动优秀组织奖。
(四)优秀作品将在《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选登。
五、读刊用刊活动的宣传发动和参评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宣传《江西教育》《教师博览》在推进我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打造江西教育升级版过程中的舆论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等优秀课外读物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阵地、抓手、平台和园地作用,鼓励师生自愿订阅,畅通优秀教育期刊进校园的渠道。要充分做好优秀教育期刊的应用工作,认真组织本市、县(区)教师和学生作品的评选活动,并择优送省教育厅参评。每县(市、区)送参评作品各组不少于10篇(件)、不多于30篇(件)。
(二)参评作品须详细注明县(市、区)、学校(学生作品同时注明年级、班级)、姓名(学生作品同时注明指导教师)。各市、县(区)寄送参评作品时须附汇总表格,并将汇总表格电子稿通过E-mail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汇总表格可从江西教育期刊社的网站http://www.jxjyqk.com下载)。
(三)参评作品要求为纸质稿,并贴活动徽标(见《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杂志2015年第7~8期、第9期)。各组的活动徽标不能交叉使用。
(四)各市、县(区)将参评作品在2015年10月31日前寄送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2799号三楼,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教博传媒收,邮编:330038。
电话:0791-85896109、85896102、85896187(传真)
手机:13979116610、13807095807
联系人:曾宪瑛、熊锦龙。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