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汤某系某县一医院院长.去年,他利用该院修建业务大楼及附属用房的机会,按照事前与某建筑公司达成的默契,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其照顾,并积极向有关参与者暗示,使该公司如愿承建该项工程.事后,汤某分两次收到该公司老板送给的人民币10万元,后被人举报.想到罪行行将暴露,为减轻处罚,便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