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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受体制机制等刚性条件的限制,要对突发群体事件实现完全彻底的治理还不具备足够的条件。但在治理的理念下,对房产交易纠纷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进行科学的管理,尽量减少和消除此类事件的不良影响,还是有可能的。
【关键词】房产交易;群体突发事件;科学管理
【中图号】F293.35【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3-0309-01
1建立诚信交易制度
交易方违约失信是导致房产交易纠纷、引发突发群体事件的根源,建立健全房产诚信交易制度可以有效减少此类事件发生的风险,将此类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
1.1改革商品房预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相当于购房者为开发商提供了无息贷款,周期长达2~3年,购房者不仅需要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损失,而且需要承担房地产开发的漫长周期中的种种风险,这样的制度设计显然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为此,有必要取消商品房预销售制度,变期房预售制度为现房销售制度,有效规避期房建设过程中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1.2规范房产中介经营行为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房产中介的准入门槛,使中介企业有能力承担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同时,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政府托管制度,确保交易过程中资金的安全。
2畅通表达处理渠道
畅通制度化的房产交易纠纷表达和处理渠道,有利于疏解矛盾,宣泄积怨,防止此类矛盾的不断累积。具体应做到:
2.1畅通民间表达渠道应充分发挥好官方性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的维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房产消费维权的研究和资源配备。应鼓励民间成立专业的房产权益保护组织,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之成为房产消费者权益的代言人,经常、有序地组织房产消费者开展维权活动。
2.2畅通司法处理渠道房产交易纠纷很多都是民事合同纠纷,司法途径解决应成为该类纠纷处理的首选第一渠道。但当前仲裁和诉讼等司法途径普遍存在处理成本过高、处理周期过长、司法人员素质不高、司法执行困难等问题,从而大大降低了司法途径的吸引力和权威性,造成司法渠道不畅。
2.3畅通行政处理渠道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专业性,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类信访问题的研究和应对,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程序,及时、高效、透明地处理该类信访问题。政府各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对政府行政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快速调解处理。
3加强预警管理
3.1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制定房产交易纠纷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和政府作为成员单位。对此类突发群体事件进行清晰界定并分级,分别对应响应级别。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应急职责,着重强调在第一时间做好有关当事人财产保全工作和有关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制定后应注重演练,及时发现并改进预案的不足。
3.2做好情报搜集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平时应着重做好有关风险事件的情报搜集工作。要建立由建设部门、信访部门、公安部门、金融机构组成的情报网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严密排查风险隐患,对重点风险对象保持高度关注;要经常关注有关舆情动态,对有关传闻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制止不当谣言的传播和蔓延。
3.3力争提前介入处理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大量情报工作一旦发现某风险事件爆发已成定局,应果断提前介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掌握对事件处置的主动权。
4妥善应急处置
房产交易纠纷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一旦爆发,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行动,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将损失和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4.1迅速、果断决策事件一旦爆发,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所在,并迅速进行判断、决策和有关行动安排。
4.2优先保护业主财产应急响应一旦启动,公安部门应迅速控制主要肇事人,法院应迅速冻结肇事人有关财产,防止当事人携款逃逸;房管等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迅速保全利益相关人的房产。
4.3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事件爆发后,应尽快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及处理情况,以正视听,同时通过权威媒体及时公布处理进展动态,展示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阶段性效果。
4.4慎用警力事件爆发后,一方面要动用优势警力保持威慑、维持基本秩序;另一方面,要谨慎使用警力,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使用强制手段。
5重塑政府形象
5.1及时追究责任事件发生后,对房地产管理过程中行政行为不当、处置不力,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应立即进行追究处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追究处分的结果,重塑责任政府形象。
5.2建立救助机制通过建立房地产市场风险基金等形式,对此类事件中利益受侵害的对象进行救助,适当补偿其损失,保证其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同时,积极对受害人开展心理干预,实施心理救助。
5.3反思并改变事件发生后,应对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和制度原因进行深刻反思,提出完善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改革方案,尽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改革方案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和宣传,让公众看到政府的积极改变。
5.4建设透明政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开房地产行政管理的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对房地产行政管理行为的质疑和不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关键词】房产交易;群体突发事件;科学管理
【中图号】F293.35【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5-1074(2009)03-0309-01
1建立诚信交易制度
交易方违约失信是导致房产交易纠纷、引发突发群体事件的根源,建立健全房产诚信交易制度可以有效减少此类事件发生的风险,将此类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
1.1改革商品房预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相当于购房者为开发商提供了无息贷款,周期长达2~3年,购房者不仅需要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损失,而且需要承担房地产开发的漫长周期中的种种风险,这样的制度设计显然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为此,有必要取消商品房预销售制度,变期房预售制度为现房销售制度,有效规避期房建设过程中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1.2规范房产中介经营行为政府应进一步提高房产中介的准入门槛,使中介企业有能力承担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同时,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政府托管制度,确保交易过程中资金的安全。
2畅通表达处理渠道
畅通制度化的房产交易纠纷表达和处理渠道,有利于疏解矛盾,宣泄积怨,防止此类矛盾的不断累积。具体应做到:
2.1畅通民间表达渠道应充分发挥好官方性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的维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房产消费维权的研究和资源配备。应鼓励民间成立专业的房产权益保护组织,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之成为房产消费者权益的代言人,经常、有序地组织房产消费者开展维权活动。
2.2畅通司法处理渠道房产交易纠纷很多都是民事合同纠纷,司法途径解决应成为该类纠纷处理的首选第一渠道。但当前仲裁和诉讼等司法途径普遍存在处理成本过高、处理周期过长、司法人员素质不高、司法执行困难等问题,从而大大降低了司法途径的吸引力和权威性,造成司法渠道不畅。
2.3畅通行政处理渠道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专业性,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类信访问题的研究和应对,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程序,及时、高效、透明地处理该类信访问题。政府各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对政府行政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快速调解处理。
3加强预警管理
3.1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制定房产交易纠纷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和政府作为成员单位。对此类突发群体事件进行清晰界定并分级,分别对应响应级别。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应急职责,着重强调在第一时间做好有关当事人财产保全工作和有关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制定后应注重演练,及时发现并改进预案的不足。
3.2做好情报搜集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平时应着重做好有关风险事件的情报搜集工作。要建立由建设部门、信访部门、公安部门、金融机构组成的情报网络,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严密排查风险隐患,对重点风险对象保持高度关注;要经常关注有关舆情动态,对有关传闻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制止不当谣言的传播和蔓延。
3.3力争提前介入处理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大量情报工作一旦发现某风险事件爆发已成定局,应果断提前介入,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掌握对事件处置的主动权。
4妥善应急处置
房产交易纠纷引发的突发群体事件一旦爆发,应在第一时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行动,尽最大可能控制事态,将损失和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4.1迅速、果断决策事件一旦爆发,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所在,并迅速进行判断、决策和有关行动安排。
4.2优先保护业主财产应急响应一旦启动,公安部门应迅速控制主要肇事人,法院应迅速冻结肇事人有关财产,防止当事人携款逃逸;房管等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迅速保全利益相关人的房产。
4.3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事件爆发后,应尽快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及处理情况,以正视听,同时通过权威媒体及时公布处理进展动态,展示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阶段性效果。
4.4慎用警力事件爆发后,一方面要动用优势警力保持威慑、维持基本秩序;另一方面,要谨慎使用警力,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使用强制手段。
5重塑政府形象
5.1及时追究责任事件发生后,对房地产管理过程中行政行为不当、处置不力,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应立即进行追究处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追究处分的结果,重塑责任政府形象。
5.2建立救助机制通过建立房地产市场风险基金等形式,对此类事件中利益受侵害的对象进行救助,适当补偿其损失,保证其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同时,积极对受害人开展心理干预,实施心理救助。
5.3反思并改变事件发生后,应对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和制度原因进行深刻反思,提出完善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改革方案,尽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改革方案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和宣传,让公众看到政府的积极改变。
5.4建设透明政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公众公开房地产行政管理的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对房地产行政管理行为的质疑和不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