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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城市的“港”、“城”关系体现在和谐与张力两个方面。一方面,“港”“城”是和谐良性互动的。“港”促进城市的临港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加强城市对内和对外的辐射能力;城市对“港”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另一方面,“港”与“城”的发展不协调。港区城市化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港口通过能力不足:岸线资源未能有效利用,港口发展空间受限。“港”“城”张力的产生有历史以及地理位置差距、行政管理体制、经济权益等方面的原因。建构“港”“城”和谐,必须转变思想意识,转换管理模式.加快港区城市化、港城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