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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09)6-0009-01
【摘要】多年来,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利用效率不高,对资产疏于维护保养,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现象严重,管理比较混乱。其原因既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是思想上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等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行政单位在实物资产管理方面要制订和完善实物资产的购入、使用、报损、核销、报废等工作流程,使各个环节能够衔接,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及时对实物资产的购入、调出、报损、报废进行会计核算。
【关键词】实物资产;登记备案;责任主体;盘点;核销
1 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的现状
总体而言,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如资金管理基础工作那样被重视。主要表现在:
1.1 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长期以来,行政单位对资产的管理往往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一般只设置总账,没有设置明细账和资产卡片,购置的资产不及时入账,不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资产的管理也没有明确责任人,导致部分行政单位实物资产账实不符,大量实物资产游离于账外,正常资产处置无法下账,不正常的资产损失也无人追究责任。
1.2 实物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目前,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不同程度存在着浪费和利用效率低的问题。购置固定资产不讲求效率,很少评价资金效率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导致固定资产配置和布局不合理,缺乏共同配置、调剂使用机制。部分单位对办公设备一味求全、求新,部门、科室之间相互攀比,造成不必要的资产浪费,降低了资产使用效率。
1.3 对资产疏于维护保养:行政单位对资产进行保养、检修、维护不及时,致使许多资产无法继续使用或超常规、破坏性地使用,造成设备快速老化,影响了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效果。
1.4 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有的行政单位将自己使用的资产诸如房屋、车辆等对外出租,收取一定的租金,用于改善单位的办公条件和职工福利等。有的单位虽然对大宗设备以公开拍卖方式统一处置,但低值易耗品的变卖没有进行有效管理,造成这部分资产出现流失和损失。
2 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客观原因,如行政单位性质特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等,更主要的是思想上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等主观方面的原因。
2.1 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货币资产、轻实物资产,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重部门业务、轻内部管理思想,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从行政单位管理看,各单位长期以来对资金管理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健全,而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比较缺乏,有些单位虽有制度,但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执行或没有很好执行,造成管理效果不理想,使行政单位的实物资产得不到有效的管理与控制。
2.2 缺乏责任意识:行政单位在加强实物资产管理的意识方面比企业薄弱。由于行政机关的经费由财政负担,其性质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存在本质区别。购置的资产直接列支,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计成本,导致行政单位在资产的购置和使用方面不能厉行节约,损失浪费严重。
2.3 会计核算与监督不到位
2.3.1 会计核算制度存在缺欠。在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中对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有要求,但不详细、不具体。行政单位实行收付实现制,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资产才登记固定资产账,就是说500元以下的资产直接列支,不需登记资产账。对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其财务状况及运营效果,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从而引起资产配置不合理、闲置浪费及低效使用等诸多问题。
2.3.2 会计核算不健全,资产清查不及时、不彻底。多数行政单位仅登记总账而不设明细账,外单位调入或接受捐赠的资产没有及时入账,调出或毁损报废的资产也没有及时销账,致使账实严重不符;许多资产的账面价值因历年没有核对调整而无法确定,特别是一些单位的房产长期没有体现其账面价值。
2.4 管资产部门与管财务部门的工作不能有机结合:长期以来,多数行政单位没有设置专职部门或人员具体负责实物资产的管理,导致使用管理职责不清、出租及处置随意、资产流失等问题的产生。
3 加强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的对策
行政单位在实物资产管理方面要优化作业链,使各环节连接合理,高效运转。要制订和完善实物资产的购入、使用、报损、核销、报废等工作流程,使各个环节能够衔接,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及时对实物资产的购入、调出、报损、报废进行会计核算。目前,各单位要在对现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一般性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落实四项制度:
3.1 登记备案制度。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要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要设置一般性资产辅助账,实行备案制。
3.2 責任主体制度。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要按人、按处室设置实物资产使用卡片。实行实物资产管理问责制,要将每一件实物资产确认到具体使用人(责任人),并明确各单位领导、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者的职责范围,即:一般人员直接对自己使用的资产负责;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所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3.3 定期盘点制度。定期盘点资产的范围不仅包括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一般性资产。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履行实物资产的价值核算管理职责,做好实物资产账卡定期核对工作,期末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实物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还要做好编制实物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3.4 报废核销制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收回,对损毁、报废的资产要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履行销卡、销账手续。
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繁琐、细致的基础性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资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转变管理理念,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会计核算与监督。资产使用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让其更好地为履行行政职能服务。
【摘要】多年来,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利用效率不高,对资产疏于维护保养,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现象严重,管理比较混乱。其原因既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是思想上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等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行政单位在实物资产管理方面要制订和完善实物资产的购入、使用、报损、核销、报废等工作流程,使各个环节能够衔接,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及时对实物资产的购入、调出、报损、报废进行会计核算。
【关键词】实物资产;登记备案;责任主体;盘点;核销
1 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的现状
总体而言,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如资金管理基础工作那样被重视。主要表现在:
1.1 实物资产管理不规范:长期以来,行政单位对资产的管理往往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一般只设置总账,没有设置明细账和资产卡片,购置的资产不及时入账,不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资产的管理也没有明确责任人,导致部分行政单位实物资产账实不符,大量实物资产游离于账外,正常资产处置无法下账,不正常的资产损失也无人追究责任。
1.2 实物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目前,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不同程度存在着浪费和利用效率低的问题。购置固定资产不讲求效率,很少评价资金效率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导致固定资产配置和布局不合理,缺乏共同配置、调剂使用机制。部分单位对办公设备一味求全、求新,部门、科室之间相互攀比,造成不必要的资产浪费,降低了资产使用效率。
1.3 对资产疏于维护保养:行政单位对资产进行保养、检修、维护不及时,致使许多资产无法继续使用或超常规、破坏性地使用,造成设备快速老化,影响了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效果。
1.4 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有的行政单位将自己使用的资产诸如房屋、车辆等对外出租,收取一定的租金,用于改善单位的办公条件和职工福利等。有的单位虽然对大宗设备以公开拍卖方式统一处置,但低值易耗品的变卖没有进行有效管理,造成这部分资产出现流失和损失。
2 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客观原因,如行政单位性质特点、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等,更主要的是思想上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等主观方面的原因。
2.1 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货币资产、轻实物资产,重资产购置、轻资产管理,重部门业务、轻内部管理思想,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从行政单位管理看,各单位长期以来对资金管理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健全,而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比较缺乏,有些单位虽有制度,但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执行或没有很好执行,造成管理效果不理想,使行政单位的实物资产得不到有效的管理与控制。
2.2 缺乏责任意识:行政单位在加强实物资产管理的意识方面比企业薄弱。由于行政机关的经费由财政负担,其性质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存在本质区别。购置的资产直接列支,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计成本,导致行政单位在资产的购置和使用方面不能厉行节约,损失浪费严重。
2.3 会计核算与监督不到位
2.3.1 会计核算制度存在缺欠。在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中对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有要求,但不详细、不具体。行政单位实行收付实现制,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资产才登记固定资产账,就是说500元以下的资产直接列支,不需登记资产账。对固定资产不提取折旧,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其财务状况及运营效果,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从而引起资产配置不合理、闲置浪费及低效使用等诸多问题。
2.3.2 会计核算不健全,资产清查不及时、不彻底。多数行政单位仅登记总账而不设明细账,外单位调入或接受捐赠的资产没有及时入账,调出或毁损报废的资产也没有及时销账,致使账实严重不符;许多资产的账面价值因历年没有核对调整而无法确定,特别是一些单位的房产长期没有体现其账面价值。
2.4 管资产部门与管财务部门的工作不能有机结合:长期以来,多数行政单位没有设置专职部门或人员具体负责实物资产的管理,导致使用管理职责不清、出租及处置随意、资产流失等问题的产生。
3 加强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管理的对策
行政单位在实物资产管理方面要优化作业链,使各环节连接合理,高效运转。要制订和完善实物资产的购入、使用、报损、核销、报废等工作流程,使各个环节能够衔接,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及时对实物资产的购入、调出、报损、报废进行会计核算。目前,各单位要在对现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一般性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落实四项制度:
3.1 登记备案制度。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要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要设置一般性资产辅助账,实行备案制。
3.2 責任主体制度。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要按人、按处室设置实物资产使用卡片。实行实物资产管理问责制,要将每一件实物资产确认到具体使用人(责任人),并明确各单位领导、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者的职责范围,即:一般人员直接对自己使用的资产负责;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所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
3.3 定期盘点制度。定期盘点资产的范围不仅包括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一般性资产。行政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履行实物资产的价值核算管理职责,做好实物资产账卡定期核对工作,期末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实物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还要做好编制实物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发出、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
3.4 报废核销制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收回,对损毁、报废的资产要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履行销卡、销账手续。
行政单位实物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繁琐、细致的基础性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资产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转变管理理念,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会计核算与监督。资产使用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让其更好地为履行行政职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