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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颁布十一年来,政府采购的规模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政府采购制度仍然存在不完善与管理滞后等问题,部分采购产品质量监管也长期处于真空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管,就会严重制约采购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健康开展,导致采购产品质量低下,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亦不能很好的满足采购人差异化需求。四川、湖南、吉林、江西、云南等地质监部门以“抓住两头,简约中间”为总体思路,从预防和制止着手,用法律的手段切实保护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政府采购的资金损失,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管存在问题
一是采购产品标准不合理。由于业主对产品质量标准缺乏认识,在制定采购产品技术参数时,存在低于国家标准或高出产品实际性能的情况。再者,若业主请相关企业帮助制定采购产品参数,企业在制定时会存在排他性,故意设置门槛,导致参数不合理,丧失公平竞争的意义。
二是采购产品验收不规范。产品验收是检验采购到的产品是否合格的关键环节。有的供应商利用业主不了解验收规定和无产品识别方法,在供应产品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同时,存在验收时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对产品质量缺乏认识,质监部门组织验收基本流于形式,只是象征意义地验收签字等现象,这必然导致采购产品的最后质量关形同虚设。
三是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缺陷。由于《政府采购法》重程序而忽视了对需求与履约管理的规范,供应商不管采购产品参数是否合理,在应标时为了能中标一律全部应承,中标后再采取向业主和验收组织人公关的方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最后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这也会造成质监部门采购产品质量最后防线的丧失,导致部分地区在采购关键环节滋生腐败的温床。
科学解决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管问题
在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存在的普遍问题之后,四川省汉源质监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根据采购产品生产销售的特性,及时调整思维,改变常规监管手段,最终以标准化管理模式,成功解决了政府采购产品质量中的三个问题,遏制了腐败行为。
一是利用职能部门优势,解决采购产品技术参数不合理的问题。利用质监部门是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标准的认知度相对高的特点,四川省汉源质监局协助业主制定技术指标,并将相关事宜纳入标准管理,及时纠正低于国标或超出产品实际性能的不合理要求。同时,在标准文件中确定了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业主在采购环节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将业主的权利和对产品的要求、验收时的依据用标准的形式确立下来,确保了采购工作的正确导向和采购验收的科学性。
二是解决产品验收识别难的难题,把好采购产品验收关。质监部门负有质量监管的责任,四川省汉源质监局在长期监管产品质量中积累了丰富的识别和判定产品质量的技能,其利用质监质量识别和判定技能判定出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标书承诺要求,依照规定组织验收,有效防止了供应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三是解决验收缺乏科学依据的问题,坚守采购产品质量最后堡垒。四川省汉源质监局对整批产品进行代表性抽样,并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得出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体现出了政府采购行为中代理机构、供应商、业主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做到科学合理,保证了验收结果不以个人或单位因素而改变。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供应商故意降低质量的违法行为。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不惜牺牲产品质量的行为,四川省汉源质监局加大了对供应商故意降低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其打消侥幸蒙混过关的心理,从而完善采购的监管机制,有力遏制了政府采购产品质量低下的局面,为政府采购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保驾护航。
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管存在问题
一是采购产品标准不合理。由于业主对产品质量标准缺乏认识,在制定采购产品技术参数时,存在低于国家标准或高出产品实际性能的情况。再者,若业主请相关企业帮助制定采购产品参数,企业在制定时会存在排他性,故意设置门槛,导致参数不合理,丧失公平竞争的意义。
二是采购产品验收不规范。产品验收是检验采购到的产品是否合格的关键环节。有的供应商利用业主不了解验收规定和无产品识别方法,在供应产品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同时,存在验收时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对产品质量缺乏认识,质监部门组织验收基本流于形式,只是象征意义地验收签字等现象,这必然导致采购产品的最后质量关形同虚设。
三是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缺陷。由于《政府采购法》重程序而忽视了对需求与履约管理的规范,供应商不管采购产品参数是否合理,在应标时为了能中标一律全部应承,中标后再采取向业主和验收组织人公关的方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最后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这也会造成质监部门采购产品质量最后防线的丧失,导致部分地区在采购关键环节滋生腐败的温床。
科学解决政府采购产品质量监管问题
在充分认识到政府采购产品质量存在的普遍问题之后,四川省汉源质监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根据采购产品生产销售的特性,及时调整思维,改变常规监管手段,最终以标准化管理模式,成功解决了政府采购产品质量中的三个问题,遏制了腐败行为。
一是利用职能部门优势,解决采购产品技术参数不合理的问题。利用质监部门是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标准的认知度相对高的特点,四川省汉源质监局协助业主制定技术指标,并将相关事宜纳入标准管理,及时纠正低于国标或超出产品实际性能的不合理要求。同时,在标准文件中确定了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业主在采购环节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将业主的权利和对产品的要求、验收时的依据用标准的形式确立下来,确保了采购工作的正确导向和采购验收的科学性。
二是解决产品验收识别难的难题,把好采购产品验收关。质监部门负有质量监管的责任,四川省汉源质监局在长期监管产品质量中积累了丰富的识别和判定产品质量的技能,其利用质监质量识别和判定技能判定出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标书承诺要求,依照规定组织验收,有效防止了供应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三是解决验收缺乏科学依据的问题,坚守采购产品质量最后堡垒。四川省汉源质监局对整批产品进行代表性抽样,并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得出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体现出了政府采购行为中代理机构、供应商、业主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做到科学合理,保证了验收结果不以个人或单位因素而改变。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供应商故意降低质量的违法行为。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不惜牺牲产品质量的行为,四川省汉源质监局加大了对供应商故意降低质量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其打消侥幸蒙混过关的心理,从而完善采购的监管机制,有力遏制了政府采购产品质量低下的局面,为政府采购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