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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以《华北农民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荣膺李文森奖的黄宗智教授,前年又发表新作《长江三角洲的农民家庭与乡村发展,一三五○——一九八八》(以下简作《长江》),结果招惹出一场黄氏与胡佛研究所资深研究员马若孟(RamonH.Myers)之间的笔墨官司。黄马二位均为美国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一流人物,而由此书引起的争论又集中于聚讼纷纭的有关明清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颇值得注意。据田居俭的统计,截至一九八五年止,国内学者有关这一题目的论文已达五百六十五篇之多,黄宗智本人即视此论题为史学界的一大范型(paradigm)。黄氏的《长江》一书,即是直接面对这一重大问题的新尝试。
国内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多受斯大林“五种社会经济型态”说的影响,认为秦汉以来的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明清,其自身已孕育着资本主义发展的萌芽。如果没有列强的入侵,中国也将和西欧一样,自发地依靠自身的力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为证明这一论断,学者们主要针对明清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封建生产关系的松动,以及生产力在明清已有长足的发展等方面,搜集了丰富的资料并进行了大量的论证。
在太平洋的另一端,美国学者也不满于早期视中国为一成不变的“静态”(static)观,对明清至民国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变迁进行了众多的研究,他们主要关注城市的行会组织的形成与演变,农村雇佣及租佃关系的变动,并对极有限的定量资料做了细谨的考察。
经过一代学人的努力,现在已经很少再有人视明清为秦汉以来“封建”社会一成不变的翻版了。专业性农作区的出现,经济作物种植的日趋普遍,摩肩接踵的农村集市,以及连船接辇的跨地区贸易,均显示出明清两代商品经济的空前活跃。但是,在长足的农业商品化发展的五个世纪中,以维持生计为主的农业生产(subsistence agriculture)却在这空前活跃的商品经济面前依然故我。帕金斯(Dweight Perkins)的研究表明几个世纪来的农业生产发展仅仅能维持与人口迅速增长齐头并进的步履。而何炳棣以及艾尔文(Mark Elvin)的研究甚至认为农业发展落后于人口的成长。无论如何,这种高度商品化与停滞的农业发展的共存,或是我们过去称为“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现象,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论题。
中西学者在研究手段,材料取舍,理论架构和研究目的等方面都颇有差异,但是也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中国学者对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基本上是从马克思对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中引伸出来的;而西方的研究大体可溯源至亚当·斯密的有关商品经济理论及由其一脉传承的经典理论学派。因此,无论是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还是西方对中华晚期帝国的研究,它们的基本预设(basic assumptions)都不约而同地属于斯密与马克思由西欧经济发展归纳出来的经典模型,认为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必然导致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然而,这一基本预设却难以解释明清以来高度商品化与凝滞的农业共存的现象。
早在本世纪初,俄国的经济学家恰亚诺夫(A.V.Chayanov)就曾对农民经济作过细致的分析。与斯密和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不同,恰亚诺夫认为:即使是在市场经济(本文以下凡用“市场经济”,均指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农民的行为依然有别于资本主义的农场主。这些行为有其自身的规律,并不依从市场经济的逻辑运作。恰亚诺夫的农民经济理论虽不见容于斯大林时代,却颇得人类学者的钟爱。其理论后来为一些著名西方学人如波兰尼(Karl Polanyi)、斯各特(James Scott)继承光大,发展成研究农民经济行为的主要流派之一。除此以外,许多专事汉学研究的学者也曾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农民经济作过有益的探索。例如何炳棣就曾从人口的变动方面着手,探讨过明清社会的停滞。国内的傅衣凌也曾用所谓“早熟而不成熟”的中国传统社会特征解释这一看似悖谬的历史现象。艾尔文更以其“高水平均衡陷井”的理论而饮誉学界。而黄宗智的新作,可以说是在他的华北研究的基础上,为廓清此期的经济理路所做的进一步尝试。该书共分两大部分,以一九四九年为界,此文只讨论其对一九四九年以前的研究。
根据斯密和马克思的经典理论,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农业家庭化生产方式的萎缩,代之而起的将是以雇工农作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化农业生产。但是,黄宗智在江南的研究却表明:在明清时代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家庭化生产非但未因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而式微,反因此而强化了。棉产与丝作的商品化所造成的对劳力的新需求,多由农户家内的妇孺老年等辅助劳力(auxiliarylabor)所填补,并未刺激雇佣劳动的发展。虽然这一现象因家庭贫富和地区不同呈现程度上的差异,但长江三角洲总的趋势是所谓“农业生产家庭化”而不是经典模型预示的“农业生产企业化”。
长江三角洲一带的“经营型农业”(managerialagriculture)也并没有因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而勃兴。明代已有的“经营型农业”随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反而日趋衰亡。所谓“经营型农业”,实质上指的是雇工农作的生产方式,大体以雇佣三人以上为限。这一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恰亚诺夫的理论不谋而合。恰氏认为:以市场经济的规律去硬套农民的经济行为是徒劳的,因为农民至少在以下两点上与资本主义农场主不同:一、他们多依靠家庭内的劳力而非雇佣劳动;二、其生产主要为维持家庭生计而非追求利润。在边际效益低于所付工资时,按市场规律操作的资本主义农场主将会停止无谓的投入。而维持生计的农户则不然。即使这种情况已经意味着负收益,他们将继续这种投入,直至生计得以保障为止。因此,动用妇孺老年等辅助劳力,或增加自身之劳动强度(恰氏称为“自我剥削”,“self—exploitation)成为一种最佳选择。这种在市场经济理论看来是非理性的行为(irrationalbehavior),在农民眼中看来反恰如其份。这也就是为什么江南地区的家庭式农作兴盛、经营型农业衰亡的原因。
黄宗智以为,农民们之所以动用辅助劳动或增加自身劳动强度而不诉诸于雇工农作,还可能因为农户们本没有边际效益的概念;或拥有多余的劳力但叉没有就业的出路,因此也无“机会成本”,也可能是为自己家庭劳作的激励效应。黄氏的研究表明,即使在华北地区,商品化也并不必然导致经营型农业的发展。同为华北的村庄,有的可能因劳力和租金的价格低廉而发展出经营型农业,另一些则可能因租赁土地肥水更多而此制不兴。因此,商品化与雇佣劳动的关系乃是以第三者为依归的。
黄氏讨论商品化与农业滞变(agricultualinvolution)关系的一章为他与马若孟争论的焦点。黄宗智在此努力将商品化与质变性发展(transformationdevelopment)的关系分离开来。首先他在概念上将农业变迁分为集约化、发展和滞变三种主要形态。集约化(intensification)指的是产出与劳动投入比肩共进;发展(development)指的是产出的成果高于也快于劳动的投入,故每个工作日的边际效益得以增长;滞变(involution)则指的是产出在边际效益递减的情况下增长,也就是说:虽然产出在总量上增加,但人均劳动日的回收却在下降。长江三角洲的情况即如此,虽然农户年收入在总量上有所增长,但人均劳动日的回收率则呈递减态势。因此它是一种“没有发展的成长”(growthwithoutdevelopment),也就是黄氏所谓的滞变(involution)。
国内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多受斯大林“五种社会经济型态”说的影响,认为秦汉以来的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明清,其自身已孕育着资本主义发展的萌芽。如果没有列强的入侵,中国也将和西欧一样,自发地依靠自身的力量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为证明这一论断,学者们主要针对明清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封建生产关系的松动,以及生产力在明清已有长足的发展等方面,搜集了丰富的资料并进行了大量的论证。
在太平洋的另一端,美国学者也不满于早期视中国为一成不变的“静态”(static)观,对明清至民国这一时期的社会经济变迁进行了众多的研究,他们主要关注城市的行会组织的形成与演变,农村雇佣及租佃关系的变动,并对极有限的定量资料做了细谨的考察。
经过一代学人的努力,现在已经很少再有人视明清为秦汉以来“封建”社会一成不变的翻版了。专业性农作区的出现,经济作物种植的日趋普遍,摩肩接踵的农村集市,以及连船接辇的跨地区贸易,均显示出明清两代商品经济的空前活跃。但是,在长足的农业商品化发展的五个世纪中,以维持生计为主的农业生产(subsistence agriculture)却在这空前活跃的商品经济面前依然故我。帕金斯(Dweight Perkins)的研究表明几个世纪来的农业生产发展仅仅能维持与人口迅速增长齐头并进的步履。而何炳棣以及艾尔文(Mark Elvin)的研究甚至认为农业发展落后于人口的成长。无论如何,这种高度商品化与停滞的农业发展的共存,或是我们过去称为“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现象,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论题。
中西学者在研究手段,材料取舍,理论架构和研究目的等方面都颇有差异,但是也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中国学者对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基本上是从马克思对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中引伸出来的;而西方的研究大体可溯源至亚当·斯密的有关商品经济理论及由其一脉传承的经典理论学派。因此,无论是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还是西方对中华晚期帝国的研究,它们的基本预设(basic assumptions)都不约而同地属于斯密与马克思由西欧经济发展归纳出来的经典模型,认为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必然导致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然而,这一基本预设却难以解释明清以来高度商品化与凝滞的农业共存的现象。
早在本世纪初,俄国的经济学家恰亚诺夫(A.V.Chayanov)就曾对农民经济作过细致的分析。与斯密和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不同,恰亚诺夫认为:即使是在市场经济(本文以下凡用“市场经济”,均指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农民的行为依然有别于资本主义的农场主。这些行为有其自身的规律,并不依从市场经济的逻辑运作。恰亚诺夫的农民经济理论虽不见容于斯大林时代,却颇得人类学者的钟爱。其理论后来为一些著名西方学人如波兰尼(Karl Polanyi)、斯各特(James Scott)继承光大,发展成研究农民经济行为的主要流派之一。除此以外,许多专事汉学研究的学者也曾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农民经济作过有益的探索。例如何炳棣就曾从人口的变动方面着手,探讨过明清社会的停滞。国内的傅衣凌也曾用所谓“早熟而不成熟”的中国传统社会特征解释这一看似悖谬的历史现象。艾尔文更以其“高水平均衡陷井”的理论而饮誉学界。而黄宗智的新作,可以说是在他的华北研究的基础上,为廓清此期的经济理路所做的进一步尝试。该书共分两大部分,以一九四九年为界,此文只讨论其对一九四九年以前的研究。
根据斯密和马克思的经典理论,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农业家庭化生产方式的萎缩,代之而起的将是以雇工农作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化农业生产。但是,黄宗智在江南的研究却表明:在明清时代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家庭化生产非但未因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而式微,反因此而强化了。棉产与丝作的商品化所造成的对劳力的新需求,多由农户家内的妇孺老年等辅助劳力(auxiliarylabor)所填补,并未刺激雇佣劳动的发展。虽然这一现象因家庭贫富和地区不同呈现程度上的差异,但长江三角洲总的趋势是所谓“农业生产家庭化”而不是经典模型预示的“农业生产企业化”。
长江三角洲一带的“经营型农业”(managerialagriculture)也并没有因农业商品化程度的提高而勃兴。明代已有的“经营型农业”随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反而日趋衰亡。所谓“经营型农业”,实质上指的是雇工农作的生产方式,大体以雇佣三人以上为限。这一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与恰亚诺夫的理论不谋而合。恰氏认为:以市场经济的规律去硬套农民的经济行为是徒劳的,因为农民至少在以下两点上与资本主义农场主不同:一、他们多依靠家庭内的劳力而非雇佣劳动;二、其生产主要为维持家庭生计而非追求利润。在边际效益低于所付工资时,按市场规律操作的资本主义农场主将会停止无谓的投入。而维持生计的农户则不然。即使这种情况已经意味着负收益,他们将继续这种投入,直至生计得以保障为止。因此,动用妇孺老年等辅助劳力,或增加自身之劳动强度(恰氏称为“自我剥削”,“self—exploitation)成为一种最佳选择。这种在市场经济理论看来是非理性的行为(irrationalbehavior),在农民眼中看来反恰如其份。这也就是为什么江南地区的家庭式农作兴盛、经营型农业衰亡的原因。
黄宗智以为,农民们之所以动用辅助劳动或增加自身劳动强度而不诉诸于雇工农作,还可能因为农户们本没有边际效益的概念;或拥有多余的劳力但叉没有就业的出路,因此也无“机会成本”,也可能是为自己家庭劳作的激励效应。黄氏的研究表明,即使在华北地区,商品化也并不必然导致经营型农业的发展。同为华北的村庄,有的可能因劳力和租金的价格低廉而发展出经营型农业,另一些则可能因租赁土地肥水更多而此制不兴。因此,商品化与雇佣劳动的关系乃是以第三者为依归的。
黄氏讨论商品化与农业滞变(agricultualinvolution)关系的一章为他与马若孟争论的焦点。黄宗智在此努力将商品化与质变性发展(transformationdevelopment)的关系分离开来。首先他在概念上将农业变迁分为集约化、发展和滞变三种主要形态。集约化(intensification)指的是产出与劳动投入比肩共进;发展(development)指的是产出的成果高于也快于劳动的投入,故每个工作日的边际效益得以增长;滞变(involution)则指的是产出在边际效益递减的情况下增长,也就是说:虽然产出在总量上增加,但人均劳动日的回收却在下降。长江三角洲的情况即如此,虽然农户年收入在总量上有所增长,但人均劳动日的回收率则呈递减态势。因此它是一种“没有发展的成长”(growthwithoutdevelopment),也就是黄氏所谓的滞变(invol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