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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体性事件做清晰的概念界定,并基于现有文献对类型归属做明确的划分。深刻阐述社会转型的冲突与调适、刚性稳定的利益悖论、公共危机治理的处置失当、社会心理失衡的非理性应对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深层诱因,以资从制度规范和实践应对的维度,提出建构和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政策体系,解释了强化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操控性技术的可行性,并借鉴国外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理论技巧,提出坚持“现场第一”原则、“处境化”思维、警察权的配制与使用等操作化建议,以此使各地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有效经验制度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