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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医学研究所通过实艇调研和实验研究,制定了常规潜艇舱室中常见的25种有害气体为主的《常规动力潜艇舱室空气组分容许浓度》(GJB11.3-91)和水面舰艇舱室中常见的15种有害气体为主的《水面舰艇舱室空气组分容许浓度》(GJB11.2-91),并已由国防科工委批准为国家军标,于1992年3月1日实施。前项适用于常规动力潜艇60天间断潜航中舱室空气组分的控制和净化,后项适用于水面舰艇工作和居住舱室